一年涉案2000億 地下錢莊鉅額資金"流向圖"曝光

2016-01-11 19:36:06|來源:新華網|編輯:楊玉國

  (新華視點)助貪官轉贓款出境賭博

  ——揭秘2000多億元如何從地下錢莊進出

  新華社廣州1月11日電(“新華視點”記者葉前)廣東省公安廳11日披露,2015年查處地下錢莊案件83宗,已破案件的涉案金額超過2000億元。

  “新華視點”記者採訪廣州、深圳等地公安經偵部門,勾勒出地下錢莊鉅額資金的“流向圖”:有的地下錢莊涉嫌為貪官轉移贓款出境,上千萬元竟用於賭博;有的則虛擬進出口付款,為境內外的公司及個人提供跨境資金流動和非法的資金支付結算業務;有的則到處收購外幣再轉而銷售,當起了“二道販子”。

  三種路徑進出,一年涉案資金超2000億元

  在廣州、深圳多家商業銀行開通145個賬戶組,接受各類資金442億元。過去4年裏,活躍在深圳的“鍾氏”“吳氏”兩個地下錢莊創下了近年來廣東破獲此類案件的涉案金額之最。

  這是公安機關查處案件中涉案金額較大的典型。從破案的數據可以看出,地下錢莊違法犯罪活動呈現高發態勢。

  廣東省公安廳經偵局局長黃守應説,去年,廣東公安機關破獲地下錢莊案件83起,是2014年破案數的7倍。警方行動中搗毀窩點79個,抓獲犯罪嫌疑人231名,是2014年的4倍;繳獲現金折合人民幣3715萬元,凍結可疑交易賬戶3000多個、凍結金額6.65億元,查扣金額是2014年的2.5倍;已破案件的涉案金額高達2072億元。

  這些隱藏地下的錢莊是如何運作的?廣東省公安廳經偵局副局長吳義來介紹説,目前查處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主要有三種手法操作。

  第一種是傳統的現金交易和跨境匯兌型。在東莞市公安局偵破的周某波等人地下錢莊案中,犯罪嫌疑人通過到處“收購”當地外貿企業的外幣支票,再支付人民幣現金給客戶,非法買賣外匯折合人民幣7億元。

  第二種是資金不出境,境內外資金池對敲完成交易。惠州市公安局辦案民警介紹説,遊某龍等犯罪嫌疑人在惠東縣成立商行並大量開立賬戶,其合作夥伴則在香港開立賬戶,客戶將人民幣打入境內的賬戶後,香港同行就按約定匯率從香港賬戶向客戶指定的境外銀行賬戶打入外幣。從2008年至今,交易客戶300多個,涉案金額20多億元人民幣。

  第三種是虛構貿易背景實施騙匯或直接把人民幣轉出境外。深圳市公安局經偵支隊一大隊民警錢警官介紹説,犯罪團夥通過在境內外設立空殼公司、虛構貿易背景等手段向銀行騙購外匯,然後對外付款,將資金轉移出境,該案涉案金額達346億元人民幣。

  資金流向難追,貪官轉移千萬元用於賭博

  哪些人在使用地下錢莊?是否有貪官借此轉移贓款?

  黃守應説,地下錢莊經營者不問客戶身份、收付款來源,扮演了各類上游犯罪的“幫兇”角色,並成為一些經濟犯罪及網絡賭博、電信詐騙、涉毒涉恐等違法犯罪資金轉移出境的主要通道,特別是一些貪污腐敗分子通過離岸公司和地下錢莊將鉅額資金轉移到境外,逃避打擊。

  在廣東佛山市警方破獲的一起案件中,一腐敗官員竟轉移逾千萬元到澳門賭博揮霍。

  參與辦案的佛山市公安局經偵支隊三大隊副大隊長張維告訴記者,在他們查辦何某璋、何某霜兩兄妹地下錢莊案中發現,該團夥的一客戶是中紀委發佈的100名“紅通”人員中的李某波。

  經警方核實,李某波時任江西省鄱陽縣財政局經濟建設股股長,夥同他人貪污國家涉農專項資金9400萬元後外逃,2015年5月被引渡回國。

  佛山警方查明,自2010年10月份開始,李某波通過聯繫何某璋,先後從大陸轉賬人民幣共計1281萬元至何某璋指定大陸銀行賬戶,然後在澳門按市場匯率收取港幣。

  2009年中,在澳門做生意的何某璋在澳門賭場認識了前來賭博的李某波,由於李經常到澳門賭博,需要從大陸把人民幣轉至澳門換成港幣。李某波向何某璋提出兌換港幣的需求,經協商達成意向:李某波在大陸將人民幣轉賬到何某璋提供的大陸銀行賬戶,再由何某璋指使其妹何某霜將錢轉至珠海一地下錢莊指定的賬戶,地下錢莊收款後在澳門支付港幣給何某璋,最後由何某璋將港幣轉至李某波在澳門賭場的賬戶用於賭博。

  按雙方約定,何某璋直接在應支付金額中扣下兌換額的千分之二或千分之三作為手續費,非法獲利共計3萬多元。

  黃守應説,在83宗案件中,已確定有4宗與貪官轉移贓款有關。據辦案民警介紹,由於通過地下錢莊交易的人未必使用真實身份,經營者也只收錢不問身份和資金來源,實際上可能更多。

  地下錢莊形成集聚“重災區”,需多部門聯合執法

  警方查處的案件顯示,廣東地下錢莊主要分佈在珠三角地區以及部分僑鄉,其成員大部分與港澳臺有聯繫。

  黃守應坦言,廣東是全國打擊地下錢莊的重點,而以深圳、珠海為代表的珠三角地區是重點中的重點。“深圳、珠海毗鄰港澳,歷來是地下錢莊活躍的地帶。”

  據公安部門統計,在去年破獲的80多起案件中,32件發生在深圳,涉案金額佔全部的一半有餘。

  針對這一特點,廣東省公安機關將珠三角等地列為重點地區,推進專項打擊,特別是盯住大案要案,去年一年偵破的案件中涉案金額超過1億元的超過20起,深圳市警方先後偵破了涉案120億元、442億元的重大案件。

  “打擊地下錢莊,需要公安機關與人民銀行、外匯管理局等多部門協作,強化信息共享研判和線索移交的工作機制,重大案件聯合執法辦案。”黃守應説。

  2015年4月以來,人民銀行、公安部等部委在全國開展打擊利用離岸公司和地下錢莊轉移贓款專項行動。

  人民銀行廣州分行法律事務處處長張勁説,人民銀行還加大了對非法買賣外匯行為的行政處罰力度,去年廣州分行對47名當事人共計處以600多萬元的罰款。

  警方也提到,查處的案件中利用地下錢莊的也有一些是生意往來需要。對此,人民銀行方面表示,未來將疏堵結合,加大對外匯兌換點的管理,更好地滿足人們正常的外幣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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