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獒咬傷多人被擊斃 傷者被訴煽動尋釁滋事
河南長葛市官亭鄉發生的一起鄉間糾紛,引來附近數百村民圍觀。一方稱對方在他們的池塘釣魚,爭執中對方牽著的藏獒接連咬傷多人;另一方則稱對方要折他們的魚竿,圍著打他們。
雙方僵持近13小時,多人被藏獒咬傷,藏獒也被趕來的特警擊斃。民警調解至次日淩晨,牽狗一方3人留下他們一輛車離開。
這件事發生於2015年9月。4個月後,被藏獒咬傷的村民閆文超、閆會偉及另外4名村民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警方帶走。
今年6月24日,檢方起訴稱,受害人張某、邢某帶餵養藏獒到亭鄉東桂莊雙洎河橋下釣魚時,閆會偉以張某所釣魚地點係自家魚塘為由,與張某發生糾紛,後欲折斷張某魚竿。二人在撕扯過程中,閆會偉被張某所帶的藏獒咬傷,遂聯繫其他5名被告到現場,對張某、邢某進行辱罵、毆打。民警到現場調解,6人拒不執行民警的處置意見,編造“邢某放狗咬人、要用錢把桂莊人砸死”等謊言,煽動圍觀群眾鬧事。
10月28日至11月3日,長葛市法院連續4天審理該案,法院未當庭宣判。庭審現場,爭辯的焦點在於被指控的行為是否屬刑法意義上的尋釁滋事犯罪。
被藏獒咬傷的閆會偉躺在醫院病床上。
圍觀者要求打死惡狗,警方拴樹上擊斃
黃白霞已經9個月沒有見到被刑拘的丈夫閆永明瞭,她説,自從兒子閆文超被藏獒咬傷後,她心裏就一直不踏實,“對方説好了第二天來村裏把醫藥費給我們,他們把車開走。但幾個月過去了,一直沒有人來,我知道這事沒完,沒想到會這麼嚴重。”
2015年9月10日,黃白霞的侄子閆會偉從官亭鄉東桂莊村外的河邊路過時,發現有人在黃白霞家的魚塘釣魚,便上前制止。
“對方有一男一女,牽了一頭藏獒,閆會偉在勸離他們的時候,跟這個男的打了起來,隨後,那個女的放狗咬傷了他。”黃白霞説,閆會偉受傷後,曾給她的兒子閆文超打電話,閆文超趕到後,也被藏獒咬傷。
藏獒被擊斃錢女子護在藏獒身前。
現被取保候審的閆文超告訴澎湃新聞,他看到閆會偉左腿受傷,便想上前與對方協商賠償醫藥費,“但我一句話還沒説完,藏獒就撲過來把我左腿也咬傷了。”
閆文超説,藏獒連續傷人後,過路的村民不斷圍上來詢問情況,“但對方態度比較囂張,不願賠償醫藥費,引起了公憤,現場圍觀的人也越來越多,大家都喊著要把狗打死。兩名派出所民警無奈叫來了特警隊,準備把狗擊斃以平民憤。”
藏獒被擊斃前,女子護在藏獒身前。
目擊者尚先生在事發當天,曾路過黃白霞家的魚塘。他説,至少有3人被狗咬傷,周圍的村民聞訊不斷趕來,“因為那對男女一直不願賠償醫藥費,事情一直耗著,人也越聚越多。其間他們也打電話叫來了兩個人,其中一人到場後牽著狗就走,被村民攔住了,雙方一度發生扭打。”
申先生住在河岸附近的申莊存,當天下午聽説河邊出事了,他曾去看熱鬧。申先生説,他趕到現場時看到已有兩三百人聚集在此,“大家都喊著要把狗打死,大概僵持了一個多小時。到天快黑的時候,藏獒被拴在一顆楊樹上,特警連開6槍把它打死了。”
特將隊員開槍將藏獒擊斃。
被咬傷者涉嫌衝破警戒線、撕毀特警警帽
藏獒被擊斃後,閆會偉與閆文超自行駕車前往許昌市接受治療。但在事發現場,因賠償事宜始終未能達成一致,雙方一直僵持到次日淩晨。
黃白霞説:“期間公安局及鄉政府領導也陸續趕到,最終商定,讓對方把汽車先留在村裏,天亮後拿來醫藥費再把車開走。”
但一直沒有人上門,那輛白色轎車在村委會停放幾天后,被移至黃白霞家裏。直到4個月後的2016年1月11日,幾名民警將閆文超的父親閆永明從家中帶走,黃白霞曾以為是去協商賠償事宜,“沒想到,第二天我丈夫跟兩個侄子就被以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
“之後的一段時間,包括我兒子在內,又有三名村民被刑拘,涉嫌的罪名都是尋釁滋事。”黃白霞説,2016年6月24日,起訴書送達後,一家人徹底亂了,“明明是對方先到我家魚塘釣魚,又放狗咬傷了人,現在卻成了我們尋釁滋事。”
黃白霞出示的承包合同顯示,其丈夫閆永明2011年與長葛市佛耳崗水庫管理所簽訂一份承包合同,承包了水庫下游約60畝水域用於養殖魚苗,承包期限截至2016年1月10日。
據起訴書顯示,2015年9月10日,受害人張某、邢某帶餵養藏獒駕駛轎車到長葛市官亭鄉東桂莊雙洎河橋下釣魚時,被被告人閆會偉發現,閆會偉以張某所釣魚地點係自家魚塘為由,與張某發生糾紛,後欲折斷張某魚竿。二人在撕扯過程中,閆會偉被張某所帶的藏獒咬傷,閆會偉遂聯繫其他5名被告到現場,對張某、邢某進行辱罵、毆打。
起訴書稱,民警趕到現場後,6名被告人情緒激動,態度強硬,拒不執行民警的處置意見,編造“邢某放狗咬人、要用錢把桂莊人砸死”等謊言,煽動圍觀群眾鬧事,“衝破警戒線,向特警和被害人投擲礦泉水瓶等雜物,撕毀特警警銜、警帽、意圖毆打被害人,造成現場秩序嚴重混亂。”
起訴書稱,該事件歷時近13個小時,被告人將張某駕駛的比亞迪轎車強行扣押後,才放張某等人到醫院治療。後經法醫鑒定,張某一方三人的人體損傷程度均為輕微傷。
長葛市檢察院據此以尋釁滋事罪,將閆會偉、閆文超等6人起訴至長葛市人民法院。
法院連續開庭審理4天,未宣判
對於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黃白霞及家人表示不能認同,她説:“張某的轎車是經過公安局民警調解後,由民警提出、張某等人同意交到我們手上的。閆會偉當天只給閆文超一個人打過電話,現場聚集的數百群眾大多是自發趕來的,並沒有人撕毀警徽警帽。”
隨後,多名村民向澎湃新聞講述了與黃白霞説法類似的事件經過。
10月31日,事件另一方當事人張某告訴澎湃新聞,閆會偉到場後要折斷他的魚竿,兩人因此發生肢體衝突,“他的腿是因他踢藏獒才被咬傷的。”
張某表示,事發當天閆會偉確實只打了一個電話,“但我們後來聽説,那天村裏有村民家‘過事’(辦喜事或喪事),所以一下子就來了好幾百人,我們幾個人被壓著打。”
事發後被張某叫到現場的王某説,藏獒被打死後,村民們仍不願放他們走,“一直到第二天淩晨4點多,我們實在扛不住了,就答應民警調解,把車押給他們了。”
10月28日,這起曾在長葛當地引起轟動的案件在長葛市法院公開審理,張某等人同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等共計20萬元。
庭審現場,控辯雙方主要針對6名被告人是否存在煽動行為,是否隨意毆打他人以及案發地點是否屬於公共場合等問題展開爭論,爭辯的焦點在於6名被告人當天在案發現場的行為,是否屬於刑法上規定的尋釁滋事犯罪行為。
閆永明的辯護律師謝建宏向澎湃新聞表示,他認為案件當中檢方指控罪名與事實不符,“法律上講的尋釁滋事,是指在公共場所隨意毆打他人,無事生非。本案中事發地點是平時少有人去的河溝,這種場合不承擔社會管理職能,不能算作公共場所。另外,事發當天雖然有打鬥現象,但屬於互毆。另外,按照《許昌市養犬暫行管理辦法》規定,藏獒屬烈性犬,必須圈養或栓樣,張某卻將藏獒牽至戶外,致其傷人,從而激化矛盾。”謝建宏説,起訴書明確提到3名受害人是輕微傷,“我始終認為這起案件應作民事糾紛處理。”
案件經10月28日-11月3日4天審理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日宣判。
( 原標題:藏獒咬傷多人被河南警方擊斃,傷者被訴煽動群眾尋釁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