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院:近年電信詐騙案件呈下降趨勢 警惕“六大陷阱”
國際在線報道(記者 蘭旻):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11日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稱,2013年至今,北京法院審理的電信網絡詐騙案件呈現逐年下降趨勢,但與之相關罪名案件的數量卻居高不下。此類案件具有作案手段明顯非接觸性、銀行卡是必備作案工具、團夥成員具備一定專業技術等多個特點,在形式上存在“六大陷阱”,北京高院提醒公眾應強化防範意識和能力,避免受到傷害。
據北京市高院刑二庭副庭長羅鵬飛介紹,2013年至今,北京市三級法院共審結各類電信網絡詐騙一審案件50件,涉及被害人1900余人,涉案金額4000余萬元。他表示,雖然與全國其他省份相比,北京法院審理的電信網絡詐騙案件並非“重災區”,但與之相關罪名案件的數量卻居高不下。羅鵬飛説:“2013年以來,北京市三級法院共審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一審案件171件322人,審結偽造、變造、買賣身份證件罪的一審案件143件168人,審結擾亂無線電通訊管理秩序罪的一審案件141件180人,審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一審案件109件144人。這些案件犯罪分子為電信網絡詐騙案件提供了大量非法的公民身份信息、銀行卡信息、手機信息等,為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得逞起到幫助作用。”
羅鵬飛指出,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具有作案手段呈現明顯非接觸性、地點隱蔽且有流動性、團夥成員具備專業技術等特點,在形式上存在“六大陷阱”。被害人大多出於基於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信任;擔心銀行賬戶的安全;貪圖小便宜;不了解相關法律,害怕受法律追究;擔心近親屬受到傷害等幾種心理而上當。羅鵬飛説:“詐騙形式主要表現為物美價廉的網購陷阱、推銷産品的便利陷阱、異性交友的情感陷阱、中獎信息的驚喜陷阱、冒充國家工作人員的欺騙陷阱、釣魚網站和網上銀行的迷惑陷阱。電信網絡詐騙往往針對不特定的群體和對象,通過智慧化手段短時間內廣泛發佈詐騙信息,民眾如果防範意識和防範能力不足,就有可能成為受騙者。”
針對很多民眾都接到過以公檢法名義撥打的詐騙電話,羅鵬飛表示,犯罪分子利用網絡技術和軟體顯示虛假的司法部門的電話號碼,侵害了民眾的財産安全,損害了司法機關的形象。為防範此類案件繼續危害公眾,他提出四點建議:“一是提醒廣大公民提高防範意識,不要隨意洩露個人身份信息,如果對自己是否涉及相關案件不清楚或者有疑慮,應當親自前往司法機關核實。二是公開司法機關的官方諮詢電話和日常聯絡方式,向當事人普及基本法律常識和防範措施。三是建議銀行嚴格落實銀行卡審查工作中的身份核實環節,電信部門要加強信息過濾,及時屏蔽不良信息。四是建議相關部門建立與司法機關的日常良性溝通機制,配合司法機關採取專項行動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
通報會上,北京高院發佈了5起電信網絡詐騙典型案例。其中,被告人樊用明等3人利用競猜類電視節目進行詐騙,共涉及被害人891人,是涉案被害人人數最多的電信詐騙案件。被告人陳積鳳等3人非法獲利642.2萬元,陳積鳳因信用卡詐騙罪和詐騙罪兩項罪名數罪並罰,被判處20年有期徒刑,是涉案被告人判刑最重且涉案金額最高的電信詐騙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