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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黨的組織生活:黨內政治生活和黨內監督的重要環節

2016-11-16 15:14:24|來源:國際在線|編輯:王瑞芳

  ——理論、實踐、現實和原則

  作者:中國人民大學中共黨史係 孫喬婧 

  十八屆六中全會審議通過《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以下稱《準則》)、《中國共産黨黨內監督條例》(以下稱《條例》),兩個文件多次提及“黨的組織生活”。黨的組織生活主要內容包含:全體黨員、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必須增強黨的意識,時刻牢記自己第一身份是黨員;堅持“三會一課”制度;堅持民主生活會和組織生活會制度;堅持談心談話制度;堅持民主評議黨員制度;堅持請示報告制度;領導幹部必須強化組織觀念等。嚴格黨的組織生活有著深刻的理論淵源,具備豐富的實踐內涵,具有迫切的現實需求,是加強黨的建設的關鍵。 

  一、深厚的理論淵源 

  1、黨的領導的組織基礎 

  對於政黨而言,其領導至關重要。黨的領導得以實現,一是靠形成一個團結統一、堅強有力的領導核心;二是靠堅強的黨組織,保障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貫徹實施。 

  形成堅強的黨組織,與堅強的黨員隊伍、幹部隊伍密切相關。黨章規定,全體黨員都屬於一個支部,沒有脫離支部的黨員存在,全體黨員都要過組織生活。具體而言,黨的組織生活是鍛鍊幹部隊伍黨性的主要方式;黨的組織生活是教育、管理、監督、服務黨員隊伍的基本方式。實施組織生活制度,過好組織生活,對於貫徹從嚴治黨方針,增強黨員的組織紀律觀念,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加強黨的領導與過好組織生活密不可分。 

  2、黨的組織原則的集中體現 

  馬克思、恩格斯指出:“無産階級政黨必須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則組織起來實行嚴格的組織和制度。”列寧繼承馬克思恩格斯民主集中制的思想,1902年,列寧在《怎麼辦?》中闡述新型無産階級政黨的基本原則;1904年,他在《進一步退兩步》中進一步闡述建立一個“集中制的黨”的思想;1905年至1917年,在領導俄國革命期間,他用“民主(的)集中制”的建黨原則來代替“集中制”原則;隨後,在創建新型無産階級政黨的過程中堅持和發展這一原則。列寧民主集中制思想在實踐層面,體現為黨的代表大會制度,集體領導制度,少數服從多數制度,報告制度等。其中,部分內容與黨的組織生活密切相關,部分內容本身就屬於黨的組織生活制度。 

  中國共産黨繼承併發展民主集中制的組織原則。民主集中制是馬克思主義政黨的根本組織原則,組織生活是馬克思主義政黨遵循民主集中制的重要體現。 

  3、黨組織架構的必然要求 

  馬克思、恩格斯在《共産主義者同盟章程》明確要求,應自下而上建立從支部到中央委員會的黨的組織系統,使黨成為統一的體系。列寧在無産階級政黨的發展過程中,這一原則逐步明確為黨要按地區和生産單位設置基層黨組織,將黨的基層組織深深紮根于自己的階級之中,使每一個工廠、學校、機關、鄉村等社會基層黨組織,成為黨的工作和全部戰鬥力的基礎。在中國共産黨的歷史上,四大黨章就規定在各農村、各工廠、各鐵路、各礦山、各兵營、各學校等基層單位;自“三灣改編”始,黨在人民軍隊中確立了“支部建在連上”的基層組織建設原則,這種組織形式把黨的組織建設與武裝鬥爭有效地結合起來,適應了當時革命鬥爭的需要,充分發揮了黨支部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八大以後將基本組織改稱為基層組織。 

  十八大黨章中規定組織分為中央、地方、基層。其中,規定黨的基層組織是“黨在社會基層組織中的戰鬥堡壘,是黨的全部工作和戰鬥力的基礎。”由此可見,黨的組織生活多在黨的基層組織中開展,黨的基層組織運行,基本依託于黨的組織生活。 

  二、豐富的實踐內涵 

  1、黨內法規的歷史延續 

  黨的組織生活,經歷從初步認識到逐步健全和規範、最後形成黨內生活的一系列重要制度的歷史過程。革命戰爭年代,黨的領導人十分重視黨的組織生活。1980年,黨的十一屆五中全會通過《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其主要內容和原則現在依然適用,比如規定:“每個黨員不論職務高低,都必須編入黨的一個組織,參加組織生活”。自十二大黨章開始的歷次黨章,都規定黨員要過黨組織生活。十八大黨章第八條明確規定:“每個黨員,不論職務高低,都必須編入黨的一個支部、小組或其他特定組織,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接受黨內外群眾的監督。”“黨員領導幹部還必須參加黨委、黨組的民主生活會。不允許有任何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接受黨內外群眾監督的特殊黨員”。這些都是黨在實踐探索中總結出來的歷史經驗,是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重要制度保證。 

  2、老一輩革命家的精神遺産 

  中國共産黨人歷來重視黨的組織生活,黨的領袖以身作則。1944年,毛澤東同志身為黨中央主席,他恪守黨的組織生活制度,主動要求在黨小組會上彙報個人思想,並希望黨小組長監督。抗戰時期,朱德身為八路軍的總司令,每次過組織生活他都帶頭參加。一次響應毛主席“自己動手、克服困難”號召的黨小組會,黨小組未通知朱德同志參加。朱德同志找到黨小組長強調:“毛主席號召我們自己動手,克服困難,這麼大的事,也有我—份呀。”又親切地説:“在我們黨內,每個人都是普通黨員,黨內不能有特殊黨員。以後,這樣的會議都要通知我參加。”陳雲同志和秘書、警衛及其他工作人員中的黨員組成黨小組,衛士長擔任黨小組長。陳雲有事不能參加,都主動請假,甚至親筆寫信。1973年鄧小平的復出,就是從周恩來提出政治局需作《關於恢復鄧小平同志的黨的組織生活和國務院副總理的職務的決定》開始的,這個決定發到縣、團級黨委,向全黨及全國人民通報此事,毛澤東批示“同意”。由此可見,老一輩革命家都踐行黨的要求,做到黨員特別是擔任領導職務的黨員,帶頭參加黨的組織生活。 

  3、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率先垂范 

  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高度重視。“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了所在的中辦機關黨委直屬黨支部的組織生活會,與支部成員一起交流併發表了重要講話。他説,‘參加支部生活會,我們都是平等的、普通的一員,這也是作為共産黨員應盡的義務。共産黨員這個稱號,是一個組織稱號,在組織裏的人,就要過組織生活,不參加組織活動的人,也就脫離黨了。’”習近平總書記作為黨的領導核心仍能堅持黨的組織生活制度,對全體黨員而言,既是以身作則、以上率下,也是巨大的振奮和鼓舞。 

  三、迫切的現實要求 

  1、黨的組織生活本身的重要性 

  黨的組織生活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一是規範黨組織的運行,夯實黨的組織基礎。黨內生活的重要方式,即是黨的組織生活。黨組織運行更加規範,組織基礎更加紮實,就必須嚴格黨的組織生活。二是深入基層的方式,獲得調查研究第一手材料。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調查研究是謀事之基、成事之道。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更沒有決策權。”領導幹部通過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談心談話等方式,可與基層幹部、基層黨員交流,獲得一手資料。三是聯絡情感的手段,增強基層組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不論是領導幹部,還是普通黨員,都在同一個支部中過黨組織生活,有助於形成良好的氛圍。因此,要做到有黨員的地方就要有黨的組織,有黨組織的地方就要有健全的組織生活。 

  2、黨的組織生活對於黨內政治生活的重要性 

  《準則》鮮明地指出:“黨要管黨必須從黨內政治生活管起,從嚴治黨必須從黨內政治生活嚴起。”同時指出:“黨的組織生活是黨內政治生活的重要內容和載體,是黨組織對黨員進行教育管理監督的重要形式。”這即指出黨的組織生活在黨要管黨、從嚴治黨中的重要地位。 

  《準則》從堅定理想信念、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嚴明黨的政治紀律、保持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繫、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發揚黨內民主和保障黨員權利、堅持正確選人用人導向、嚴格黨的組織生活制度、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保持清正廉潔的政治本色等12個方面作出規定、提出明確要求。其中,第九部分專列“嚴格黨的組織生活制度”。指出“黨的組織生活是黨內政治生活的重要內容和載體,是黨組織對黨員進行教育管理監督的重要形式。必須堅持黨的組織生活各項制度,創新方式方法,增強黨的組織生活活力。”準則中提及“從全體黨員、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必須增強黨的意識,時刻牢記自己第一身份是黨員”;“堅持‘三會一課’制度”;“堅持民主生活會和組織生活會制度”;“堅持談心談話制度”;“堅持對黨員進行民主評議”;“領導幹部必須強化組織觀念,工作中重大問題和個人有關事項必須按規定按程式向組織請示報告,離開崗位或工作所在地要事先向組織請示報告”幾方面提出要求。黨的組織生活是黨的政治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堅持黨的組織生活制度,完善黨內政治生活。 

  3、黨的組織生活對於黨內監督的重要性 

  《條例》指出:“在監督體系上,建立健全黨中央統一領導、黨委(黨組)全面監督、紀律檢查機關專責監督、黨的工作部門職能監督、黨的基層組織日常監督、黨員民主監督的黨內監督體系。” 

  在黨內監督體系中,諸多監督方式都與黨的組織生活有密切聯繫。一是在黨的中央組織的監督層面,第十四條指出:“中央政治局委員應當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自覺參加雙重組織生活,如實向黨中央報告個人重要事項。”雙重組織生活是指中央政治局委員一方面參加中央政治局、常委會;一方面也編入基層支部。二是在黨委(黨組)監督層面,第二十條規定“嚴格黨的組織生活制度,民主生活會應當經常化,遇到重要或者普遍性問題應當及時召開。民主生活會重在解決突出問題,領導幹部應當在會上把群眾反映、巡視反饋、組織約談函詢的問題説清楚、談透徹,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提出整改措施,接受組織監督。上級黨組織應當加強對下級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的指導和監督,提高民主生活會品質。”三是在黨的基層組織和黨員監督層面,第三十五條規定“黨的基層組織發揮戰鬥堡壘作用,履行監督職責”。其中,“嚴格黨的組織生活,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監督黨員切實履行義務,保障黨員權利不受侵犯”位列職責第一條。由此可見,黨的組織生活是黨內監督的重要環節,在中央組織、黨委(黨組)、基層組織和黨員監督層面都有所體現,必須在過好黨的組織生活中強化黨內監督。 

  四、嚴格組織生活的原則 

  1、遵守規章要求與突出問題導向 

  黨章規定:“每個黨員,不論職務高低,都必須編入黨的一個支部、小組或其他特定組織,參加黨的組織活動,接受黨內外群眾監督。”嚴格黨的組織生活,需要以黨章為根本,以黨的各項規章制度為依據。與此同時,需要關注組織生活的問題和不足。當前,黨的組織生活總體上是規範有序的,但也存在著一些問題。正如近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的《<中國共産黨黨內監督條例>解讀(一)》中,提出“有什麼問題就解決什麼問題,什麼問題突出就重點解決什麼問題,增強現實針對性”。在嚴格組織生活方面突出問題導向,就是要關注巡視中出現組織生活方面的問題,關注所在黨組織出現的問題,關注身邊黨員出現的問題,更要注意黨員自身的問題。 

  2、高級幹部做好表率與基層黨員積極踐行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特別是中央領導層組成人員必須以身作則,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堅持不忘初心、繼續前進,堅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為全黨全社會作出示範。”“關於以高級幹部為重點。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加強黨內監督,是對全黨提出的要求,也是全黨的共同任務。同時,準則稿、條例稿都強調以高級幹部為重點,主要考慮是加強黨的建設必須抓好領導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而抓好中央委員會、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會的組成人員是關鍵。”這就很清晰地表明對高級幹部的要求。同時,需要廣大黨員、幹部積極踐行。需要做好分層次學習,按照中央的要求“把學習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作為全黨理論武裝工作的重點任務,納入‘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制定週密學習計劃和方案,推動廣大黨員、幹部全面準確掌握全會精神。” 

  3、繼承傳統精髓與創新方式方法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兩個文件稿最鮮明的特點就是繼承和創新的有機統一,既深入總結了我們黨在加強自身建設方面的經驗和教訓,繼承和發揚了我們黨在長期實踐中形成的制度規定和優良傳統,又全面總結了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生動實踐,對全面從嚴治黨的理論和實踐創新成果進行了集納。”因此,一方面要繼續傳統方式,堅持“三會一課”、組織生活會、談心交心、思想彙報、民主評議黨員、黨員黨性定期分析和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黨員領導幹部雙重組織生活等傳統制度。另一方面要創新方式方法。比如,將黨的組織生活和本單位業務實際結合,討論本單位的重大事項;又比如,利用黨的組織生活,組織黨員觀看近日熱播紀錄片《永遠在路上》,通過網上專題片學習中央宣講團關於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的解讀闡釋,通過現代化的載體和方式使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入腦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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