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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師大血案”召開庭前會議 將暫不重做精神鑒定

2016-11-17 21:47:23|來源:中新網|編輯:楊玉國

  中新網成都11月17日電 (賀劭清)“川師大血案”17日下午在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庭前會議。受害人家屬訴訟代理人廖勇參加庭前會議後介紹,該案件將於11月21日開庭審理,針對受害人家屬提交的《重新鑒定申請書》,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該案件不具備再次鑒定條件,將暫不重做精神鑒定。

  “法院認為現在的鑒定機構是四川最權威的鑒定機構,他們的鑒定結論除非有足夠合法合理的理由,否則不能輕易重新鑒定。”廖勇介紹,根據受害人家屬代理律師的請求,法庭同意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請鑒定人出庭作證,並對鑒定過程、證據、結果進行説明。

  “川師大血案”死者蘆海清堂哥蘆海強沒能進入庭前會議旁聽,一直在法院外焦急等待。“正式開庭的那一天,我的父母,也就是蘆海清的養父、養母都會來。”蘆海強説,至今他都無法接受兇手具有自首情節和患抑鬱症、負部分刑事責任的結果,希望法院能給出客觀公正的判決。

  受害人家屬訴訟代理人陳逢逢介紹,今天庭前會議主要對開庭的程式性問題進行了溝通和協調,並對被告人是否存在自首情節和抑鬱症及負部分刑事責任能力表達了受害人家屬的意見,蘆海強由於不是受害人的直系親屬所以未能參加庭前會議。

  3月27日,四川師範大學一名大一學生滕某因生活瑣事,在該校成龍校區學生公寓學習室裏,用當日白天從超市購買來的菜刀將同寢室友蘆海清殺死。根據《死亡醫學證明書》顯示,被害人因頭頸離斷傷死亡。

  4月15日,成都警方通報稱,涉嫌故意殺人罪的犯罪嫌疑人滕某已于案發次日被警方刑事拘留。5月4日,蘆海強收到一份關於犯罪嫌疑人精神鑒定的《鑒定意見通知書》,其中顯示,被鑒定人滕某患有抑鬱症,對其2016年3月27日的違法行為評定為部分刑事責任能力。

  8月1日,蘆海強向成都市人民檢察院提交了重新鑒定申請書,希望對犯罪嫌疑人滕某重新進行精神鑒定。案件移交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後,10月26日,蘆海強向法院提交《重新鑒定申請書》,第二次提出對犯罪嫌疑人重新進行精神鑒定的申請。

  11月2日,蘆海強向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交了《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請求從重判處兇手故意殺人罪的刑事責任,同時請求被告人滕某賠償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喪葬費以及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等共計1761539.5元人民幣。

  (原標題:“川師大血案”召開庭前會議 將暫不重做精神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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