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的彩禮故事:99年3萬元在農村完婚

2016-01-12 16:33:11|來源:河南日報|編輯:趙春曉

  那些年的彩禮故事:99年3萬元在農村完婚

  □本報記者 孫華峰

  農村婚嫁成本30萬起步,彩禮不堪重負現象不僅普遍存在,而且有愈演愈烈的趨勢。彩禮仍被一些人哄抬不止,一些人為了顧面子,也只好跟隨其“定價”。

  你結婚花了多少錢?國人好面子,一個年代有一個年代的彩禮故事,每一個年代故事的背後,都是一種別樣的浪漫。我們擷取了6名網友、6個年代的彩禮故事,以饗讀者和網友。希望大家理性對待身邊親朋好友的婚事,與攀比之風説拜拜,新事新辦,應該把更多的祝福,送給那些即將步入婚姻殿堂的新人們比較合適。

  網友故事

  〖1961年〗3塊錢吃頓飯嫁了人

  奶奶口述大河網網友“淺淺”整理

  “沒有彩禮,什麼都沒有,拿著證件辦了個手續,我就嫁給你爺爺了。”奶奶輕聲告訴我。

  上世紀60年代,奶奶是普通家庭的孩子,與爺爺是相親認識的。當時爺爺是高中老師,家裏兄弟姐妹多,比較窮,又加上太爺爺是地主,所以被人説成分不好。奶奶説第一次見到爺爺時,印象最深的是他衣服上大大小小的補丁,不誇張地説,那只能算是一件用補丁拼接成的衣服。

  奶奶家裏人沒有相中爺爺,嫌他窮。但是,奶奶看重爺爺老實有知識,於是不顧家裏的反對,堅決要和爺爺在一起。

  1961年開春後,沒有任何彩禮,爺爺家裏拿出3塊錢辦了婚禮,請前來幫忙的鄰居吃了頓飯後,小家庭正式組成了。這一過,便是55年。

  〖1973年〗

  隨份子也就5元錢

  大河網網友“旭日東昇”

  我是1973年結的婚,那時候結婚,送一對枕巾或者一個搪瓷臉盆就是不錯的禮物了。朋友間隨份子的彩禮錢,也就是5元錢。5元錢,在當時也是不少的。我們那個時候,一個月工資還不到40元錢。當時的5元錢,至少相當於現在的200元,人情重啊。

  當時物資匱乏,去提親的那天,好像提了一條煙和一瓶酒,婚事就這樣定下來了。那時候的回憶,確實人民生活水準不高,煙酒憑票,買酒還要舊的酒瓶。糖,憑結婚證買了一點,還不容易買到傢具,也要憑結婚證,只能買兩樣。朋友送禮只能買枕巾、臉盆之類的生活用品。

  當時真的和現在沒有比對的地方,現在年輕人太幸福了,要啥有啥,缺啥買啥,真是趕上好日子了。

  〖1981年〗

  140塊錢娶個老婆

  大河網網友“劉元明”

  1981年陰曆九月二十一,我要結婚了。

  我是獨子,她是末女,都是父母的掌上明珠。雖然身在農村,但是要結婚了,彩禮還是要提上議事日程的。

  她的家緊鄰我的家,相距不到20米,可謂青梅竹馬。兩家知根知底,我家有多少碗米,她的爹娘都知道。説起彩禮,她的爹娘説:給孩子扯兩件衣裳就行了。

  是啊,做一回新娘不容易。她跟著我委屈了一輩子,這一輩子怕是再也沒有機會做新娘了。雖説給新娘扯兩件新衣裳是天經地義的事,卻也讓我的爹娘作了好大的難,東拼西湊來160塊錢,我和她進城了。

  進到城裏,她只往男裝看。我很奇怪:給你買衣裳,你不瞅花褂子,瞅中山裝幹啥?

  正狐疑間,她向營業員問清了價錢:“把那一套絳紫色的中山裝拿給我。”

  你要中山裝幹啥?我問。給你買的呀!她答。乖乖,140塊錢。我只帶了160塊錢,給她買啥?

  我啥也不買,有你就中!

  穿著這套中山裝,我把她娶回了家中。後來,我常常炫耀:140塊錢娶回個老婆,錢還花在了自己身上,誰有這麼大的本事?

  〖1999年〗3萬元彩禮在農村完婚

  大河網網友“深呼吸”

  我出生在農村,家裏條件一般,沒有能力在市區買新房,於是就在老家結婚。彩禮錢是結婚的一個前奏,只有把彩禮錢送到女方家,才説明結婚已經提上日程。

  彩禮錢的多少由女方決定,一般來説都是岳母最有話語權。當時我的岳母和媳婦都很開明,直接就説多少都行。話雖如此,但是我家想著也不能太少,起碼得趕上我們附近鄉村的大眾水準,於是拿了3萬,那年是1999年。因為彩禮錢的多少從某種程度上來説,是對此次婚姻的認可和滿意度。所以我很感激我老婆和岳母沒有讓我為難,過多的彩禮錢加上隨後的結婚儀式和酒席,是很多家庭不小的負擔。

  今天,隨著時代的發展以及人們金錢價值觀的形成,無論城市還是農村彩禮錢越來越高,儼然已經成為男女雙方結婚的最大阻力之一。想想我的一些朋友、同事不少婚前都因為彩禮錢吵過架、鬧過矛盾,甚至揮手再見,就覺得自己很幸福。

  〖2006年〗好煙好酒加8888.8元彩禮

  大河網網友“海蘭蘭”

  經過兩年自由戀愛,終於到了談婚論嫁的年齡。我和老公在2006年結婚,雖然約定一切從簡,但按照當地風俗,男方要到女方家提親送彩禮,才能定下婚期。

  記得那天,他的父母來到我們家裏,帶了兩箱劍南春,兩條中華煙,還留下一個信封。後來我媽説裏邊是8888.8塊錢,寓意是讓今後的日子“發發發”的意思。開明的爸媽説,對於嫁閨女,他們不在意彩禮多少,讓優秀的女兒找個好女婿,和和美美過日子,比什麼都金貴。

  一個月後,我們順利結婚了,這個信封爸媽又給了我。婚後,我和老公回鄭州工作,狹小的房子,不多的收入,絲毫沒有影響我們的快樂指數。現在,有了乖巧的女兒,經過努力,我們也換了房子,有了車,日子越過越幸福!

  〖2014年〗10萬元彩禮讓婚期拖三年

  大河網網友“黑白棋魂”

  本來和老婆商定要2011年結婚的,家住洛陽市的一個小縣城,家庭條件算是一般,比上不足,比下有餘,父母工作了幾十年,也算有些積蓄。大學畢業留在鄭州工作,談女朋友後,父母幫我在鄭州買了一套小戶型,積蓄一下掏空。

  2011年,商量婚事時,岳父母提出要10萬元彩禮錢,一下子讓我犯了難。老婆是鄭州人,獨生女,父母都有工作,家裏不缺錢。婚期就這樣拖了下來,為了這10萬元彩禮錢,我甚至召集了幾個要好的弟兄商量此事,婚事幾乎作罷,一直拖到2014年才結婚。

  10萬元彩禮最終還是送了,結婚時老婆裝在卡裏帶了回來,岳父母還買了一輛價值15萬元的轎車作為女兒的陪送。

  我知道,岳父母要的不是彩禮,就是一個“面子”。可是,我有時候就是不明白,相對於女兒一輩子的幸福,父母一時的面子真的那麼重要嗎?相信很多人有和我類似的經歷吧。

  網聚觀點

  婚姻不應成為利益輸送

  大河網網友“老辛”:彩禮始於奴隸社會,到西周時期上升為國家法律,對完成婚姻關係的過程制定了一整套禮儀,包括納採、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六個步驟,並稱六禮。後來雖幾經變遷,但基本上沒有脫離六禮的範圍,在唐律、明律中都有類似的規定。婚姻程式的設定,是為了保障人們對婚姻的足夠慎重和充分公示,但逐漸演變成一種利益輸送,成為婚姻不堪承受的負擔或者屏障,或許就違背了六禮的本意。

  大河網網友“蘆葦叢中”:如今社會上不少女方尤其是家長們,始終把婚前的彩禮錢當作一棵“搖錢樹”,必須得為自己的女兒爭取結婚的最大利益,而不考慮男方家庭是否可以承受,可是他們不知道,有些男方父母為了這事舉債親朋,借貸結婚,真是可嘆可悲。當金錢價值充斥每一個角落,這是社會最大的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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