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一年刮蹭26次 車主投訴車位太窄不合標準

2016-01-12 11:15:21|來源:華西都市報|編輯:李邵鵬

停車一年刮蹭26次 車主投訴車位太窄不合標準 

資料圖

  原標題:一年刮蹭26次 女車主:投訴車位太窄(圖)

  1月6日,家住虹波路的葉清女士下班回家,將車開至小區地下停車場,準備倒車入庫時,車的右前處被刮傷了。這已經是葉女士從2015年1月至今,在停車時被刮蹭的第26次。“不是我車技太差,而是停車位實在太窄了,稍不注意就會刮到墻上。”葉女士説,自己在2012年購買了車位,但車位寬度只有2.2米左右,平時將車停好後,也只能勉強打開車門,從車縫鑽出來,“如果是男士開車的話,肯定出不來。”對此,葉女士感到十分無奈。

  車位不符合標準 停車後下車麻煩

  與葉女士有相同煩惱的,還有小區業主曾培文先生。曾先生説 彭戎,自己于2011年購買了車位,但當時自己的車是一輛兩廂小車,勉強夠停。自從2015年初,自己換了一輛越野車後,麻煩便接踵而至。“以前車小,根本沒注意車位的大小,但去年換了越野車之後,每次停車,我就差爬車窗出來了。”曾先生説,他測量發現,“停車位只有2.28米寬,我的越野車寬1.885米,車一停,幾乎開不得門,太惱火了”。

  1月7日下午,記者來到該小區停車庫,現場測量發現,曾先生車位旁的柱子寬度為55.5cm,劃線寬15cm,三個車位中最大的2.28米,最小的2.15米,遠低於行業規範給出的2.4米標準。而曾先生購買的越野車寬1.885米,將車停在車位上,幾乎佔滿整個停車位,如果隔壁車位上停了車,那麼曾先生停車後根本沒法打開車門。

  開發商:可錯開停車 具體措施需商定

  當日下午,該小區一名工作人員針對停車位問題給出了這樣的答覆:“車庫內的停車位有大有小,曾先生的停車位不是用來停越野車的,當初劃停車位是用於停微型車的”,但面對劉女士的車位也較窄的問題,該工作人員説,“劉女士的停車位和隔壁的停車位,可以協商採取錯位停車的方式,一個往前停一點,一個往後停一點,這樣停車後就可以打開車門。”雖然有了建議,但曾先生和葉女士都不願意接受這個方案,雙方還在協商。

  連結:不符合規範的車位全部調換

  近日,建設北路某小區的20余位業主也在為停車位大小問題在議論紛紛。按照《汽車庫建築設計規範》(1998年)的相關要求,該小區的部分停車位確實不符合規範。1月初,該小區開發商相關負責人承諾:“已購買到的停車位如果確實不符合規範要求,核實後,將會為業主調換。”

  “我們測量過,大部分車位符合《汽車庫建築設計規範》,但是部分挨著墻的車位確有疏漏。”該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幾個月前,曾有業主反映過停車位所存在的問題,經公司客服與部分業主現場測量,發現大部分業主所反映的車位符合《汽車庫建築設計規範》(1998年)要求。“部分車位確實不符合規範,但當時已為業主調換過車位。”該負責人稱:“有問題的當時就調換了,可能是當時客服沒有通知到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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