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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社保中心失誤致一人醫保金多出十萬 對方拒退

2016-11-23 15:00:16|來源:澎湃新聞網|編輯:李邵鵬

  合肥市社會保險徵繳中心(以下簡稱“社保中心”)工作人員的一次“操作失誤”,引發了一起“官告民”的官司。

  11月21日,該案在合肥市包河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澎湃新聞從庭審現場獲悉, 2015年2月,合肥社保中心向合肥一家醫院10位職工的醫保賬戶,分別“誤撥”了10余萬元醫保金。

  但在糾正時,只追回了9位職工的“誤撥”款,另一名職工王緣宗(化名)被遺漏了。直到一年後,王緣宗查詢社保繳存記錄時,才被發現。

  此時,王緣宗已從他的醫保賬戶消費了4.8萬餘元。於是,合肥社保中心要求王退還其不應消費的款項,但遭到拒絕。

  合肥社保中心向警方報案,稱王緣宗涉嫌詐騙,未被受理;後又以王“不當得利”向法院提起訴訟。王緣宗對該起訴不予認可,他認為,合肥社保中心對他消費的金額計算錯誤,且一錯再錯,資金管理存在漏洞,責任不應由他承擔。

  四川致高守民律師事務所律師羅毅認為,王緣宗應當退還相關費用,如果因為退還這筆錢産生了一定經濟損失,可以和社保中心進行協商,索要相應補償。

  輸錯日期,社保金多發了125年

  王緣宗是合肥市一家三級專科醫院的院長助理。

  2015年2月,王緣宗所在醫院接到合肥社保中心下發的繳費核定單,要求該院為224名職工繳納各類保險費用合計1570萬元。該醫院反饋後,合肥社保中心發現弄錯了,實際上應繳納的費用是20多萬元。

  據《新安晚報》報道,合肥中心核查上述錯誤時,還發現為該醫院職工“誤撥”了大額醫保金。

  合肥社保中心訴稱,2015年1月21日,該中心在為王緣宗所在單位10多名職工辦理社會保險增加業務時,將參保截止時間2014年12月誤輸為2141年1月,導致該院10名職工的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多劃入1085132元。

  合肥社保中心在發現問題之後,及時採取補救措施,修正了其他9位職工的個人賬戶,但並未對王緣宗的賬戶作修正。

  王緣宗稱,直到2016年2月5日,他持單位介紹信到社保中心調取個人社保繳存記錄,才發現自己的醫保金多發了125年。

  10天之後,他被告知,他的社保卡裏有10萬是劃撥錯了的,他已經消費4萬多,需要在2月29號前退回去。

  據合肥社保中心提供的數據顯示,當時王的社保卡裏只剩下45000多元,扣除10余萬之後,卡裏顯示為負45342.31元。而正常情況下,同期他的個人醫保卡裏應該是3171.28元。

  因為王緣宗拒絕退還相關款項,合肥社會保險中心曾向公安部門報案,稱王緣宗詐騙。公安部門介入調查之後,認為“不屬於刑事案件受理範圍”未予受理。

  之後,合肥社保中心以王緣宗“不當得利”為由,向合肥市包河區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法院判決王緣宗返還社保中心誤劃入其賬戶的44792.11元。

  王緣宗説,如果自己一直沒去查詢,問題不知道什麼時候會被發現。他質疑,這麼大數目的資金問題,為什麼一年都沒被發現,醫保系統的資金管理是否存在漏洞?

  被告否認不當得利,拒退錢

  合肥社保中心訴稱,王緣宗在2015年9月至2016年2月期間,通過醫療保險個人賬戶餘額,購買了醫療器械及保健品,共計48513.59元。

  王緣宗對澎湃新聞稱,雖然單位一直為他繳納社保,“每個月也就繳納幾十塊錢,所以前很長時間都沒用過。

  按照王緣宗的説法,直到2015年9月有一次感冒,他第一次拿醫保卡去社區醫院買藥,工作人員跟他説,卡裏錢不少,可以隨便買。考慮到醫保卡不能提現,他就在藥店購買了一些保健藥,藥店搞活動,他也用醫保卡買了一些麵條。

  此外,他有高血壓、過敏性哮喘、腔隙性腦梗等病症,每天需要服藥,還要用到制氧機,又用醫保卡購買了兩台制氧機。2015年10月,他因病住院,用醫保賬戶繳納了4000余元的醫療費。

  11月21日,該案在合肥市包河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法庭上,王緣宗稱,他的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的消費明細、商品目錄顯示,消費記錄的金額只有33717.20元,這和社保中心起訴的44792.11元相差了1萬多元。

  他認為,社保中心一錯再錯,比如2015年10月15日淩晨12點有一筆179.1元的刷卡記錄,當天他做手術,可確認他和家人都沒使用過醫保卡。

  另外,社保中心要求歸還的錢,還包括一筆136.66元錢的利息。

  “這卡既不是我撿來的,也不是我幫他們保管的,是我的合法賬戶,社保徵繳中心自己把錢劃到我卡上躺了1年多,我都不知道,我何來不當得利,又憑什麼還找我付利息?”王緣宗對“不當得利”起訴不予認可。

  律師:應退還,可適當索賠

  王緣宗認為,合肥社保中心自己“誤劃”醫療資金,玩忽職守,並且向他的單位發函、向警方報案,稱他“詐騙”、“不當得利”,給他的身心造成極大傷害,應當對此承擔責任。

  庭審結束時,合肥市社保中心一位前往參加庭審的負責人告訴澎湃新聞,這的確是員工操作失誤導致的本次訴訟。那位工作失誤的員工也來參加庭審,對他來説,教訓是非常深刻的。“一年的績效考核都沒有了。”其他的情況,他不便透露。

  四川致高守民律師事務所律師羅毅認為,王緣宗社保卡裏多出的錢確實屬於不當得利,但造成多出這部分錢的原因,在於社保中心工作人員的操作失誤。國家公職人員工作上的失誤,沒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沒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的,應該依法進行內部追責。

  “社保中心工作人員造成中心賬戶資金減少,按理是可以依法追回的。”羅毅説,因此如果證實並非該工作人員故意而為,通常情況下公安機關並不會介入。

  羅毅認為,王緣宗所獲的不當得利表現形式為現金,應當退還。不過,如果因為退還這筆錢産生了一定經濟損失,王緣宗可以和社保中心進行協商,索要相應補償。

  (原標題:合肥社保中心失誤致一院長助理醫保金多出十萬,對方拒退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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