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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主播怎像農民工一樣“討薪難”?

2016-11-25 14:57:48|來源:東方網|編輯:王瑞芳

  近日,有媒體報道,西安約500名主播在幫網絡直播平臺“要播”工作近1個月後,不僅沒有拿到承諾的底薪,甚至無法登錄賬號去提出。主播經紀人討薪近1個月,至今仍沒有任何實質性進展,引起網絡熱議。(11月24日《北京晨報》)

  網絡主播在人們印象中是光鮮靚麗的網紅,現在“網紅經濟”興起,人們認為網絡主播都是賺得盆滿缽溢,實際上,隨著網絡直播競爭越來越激烈,主播們的錢也變得越來越不好掙了。不僅是競爭激烈,像報道中500名主播面臨的討薪難,也並不少見,可見網絡主播的正當權益也難以得到有力保障。

  主播們很少簽署協議,而他們也各地分散,這都導致他們維權難;而互聯網直播平臺通過層層經紀人與經紀公司招人“刷人氣”,環節多,鏈條長,監管難;而且現在網絡直播風生水起,網絡直播平臺也如雨後春筍一樣,商家都想從中漁利,而監管對網絡直播卻有所滯後;另外,據了解,在目前關於互聯網直播的相關規定中,並沒有關於互聯網直播平臺招募主播等的相關詳細規定。監管部門更多地關注直播內容是否健康,對於網絡直播中可能産生的經濟糾紛,對於主播與粉絲的權益,並沒有相關規定予以規制與保護。

  在這種情形下,網絡主播不再是鎂光燈下光彩熠熠的網紅,不是強者,而是像農民工一樣討薪難的弱者。網絡直播是新興事物,對於進行低俗、惡俗表演,不惜違背道德與法律的主播,要依法依規予以懲治。但對於這些像農民工一樣遭受討薪難的主播,職能部門也應幫助其維權。更要完善相關制度與規定,比如要能明確直播平臺的主體責任,就如其他網絡監管,直播平臺有責任對經紀公司與經紀人的信用進行嚴格核實。

  網紅經濟是一種時尚文化,要讓網絡直播行業健康有序發展,需要遏制行業不正之風,也要將網絡直播中産生的經濟糾紛納入法治軌道。網絡主播也是勞動者,他們的勞動權益也應當受到依法保護。不管是網絡主播,還是農民工,讓每一位勞動者的勞動權益都能得到法律的有力保護,這才應是法治社會應有之義,這樣才能利於法治陽光無遠弗屆。(戴先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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