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設油價漲跌上下限 低於40美元國內不再降價
國際在線消息:1月13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佈消息,決定進一步完善成品油價格機制,並按新機制降低國內成品油價格。調控上限為每桶130美元,下限為每桶40美元,即當國際市場油價高於每桶130美元時,汽、柴油最高零售價格不提或少提;低於40美元時,汽、柴油最高零售價格不降低;在40美元-130美元之間運行時,國內成品油價格按機制正常調整,該漲就漲,該降就降。
國家發展改革委就進一步完善成品油價格機制有關問題答記者問。實錄全文如下:
問:為什麼要進一步完善成品油價格機制?
答:現行成品油價格機制是2013年修改完善的。3年來,機制運行平穩,效果顯著,能夠更加靈敏反映國際市場油價變化,保證了成品油市場正常供應,促進了市場有序競爭,同時,價格調整透明度增強,市場化程度進一步提高,得到了社會各方面肯定和認同。
2014年下半年以來,世界石油市場格局發生了深刻變化,國際市場油價從每桶110美元快速下跌至40美元以下,成品油價格機制在運行過程中出現了一些不適應的問題:一是國際市場油價持續走低的影響逐步顯現。過低的油價不利於我國石油産業的長期健康發展,也不利於新能源和可替代能源發展。二是成品油價格調整與市場化目標尚有差距。因此,國家決定修改完善現行成品油價格機制,並進一步推進價格市場化。
問:成品油價格機制為什麼要設置調控上下限?
答:我國既是石油進口和消費大國,也是石油生産大國,油價過高或過低都會對經濟産生不利影響。油價過高,會加大用油行業和消費者負擔,影響國民經濟平穩運行。油價過低,短期看可降低石油進口和供應成本,但由於我國石油資源稟賦差、生産成本高,長期看會導致國內原油産能萎縮,削弱我國石油自給能力,使我國已達60%的石油對外依存度快速並大幅上升,不利於保障能源安全。另外,過低的油價不利於資源節約使用和治理空氣污染,也不利於能源結構調整和新能源發展。
因此,為減輕國際市場油價過高或過低對國內市場的影響,保障國內能源長期安全,有必要對國內成品油價格機制設置調控上下限。調控上限為每桶130美元,下限為每桶40美元,即當國際市場油價高於每桶130美元時,汽、柴油最高零售價格不提或少提;低於40美元時,汽、柴油最高零售價格不降低;在40美元-130美元之間運行時,國內成品油價格按機制正常調整,該漲就漲,該降就降。
問:為什麼將調控下限定為每桶40美元?當國際市場油價低於調控下限時,國內成品油價格未調金額將如何使用?
答:將調控下限設定為每桶40美元,是綜合考慮國內原油開採成本、國際市場油價長期走勢,以及我國能源政策等因素確定的。據相關機構統計,國際主要石油企業的平均原油生産成本在每桶40美元左右,因資源稟賦等原因,我國原油生産成本更高。生産成本是決定國際油價長期走勢的主要因素。目前看,將每桶40美元設定為調控下限是合適的。
為減緩油價波動帶來的不利影響,建立油價調控風險準備金。當國際市場油價低於調控下限時,國內成品油價格未調金額全部納入風險準備金,主要用於促進節能減排、提升油品品質及保障石油供應安全等方面。
問:此次成品油價格降低幅度是如何確定的?
答:去年12月15日國家暫緩調整成品油價格時,國內成品油價格對應的國際市場原油價格略高於每桶40美元。因此,根據完善後的價格機制,國內成品油價格還有一定下調空間。按此,汽、柴油價格每噸可分別降低140元和135元,測算到全國平均零售價格90號汽油和0號柴油每升分別降低0.10元和0.11元。
問:此次在推進成品油價格市場化改革方面有何新的舉措?下一步有何打算?
答:此次隨成品油價格機制的完善,國家決定進一步推進價格市場化改革。一是放開液化石油氣出廠價格。主要是考慮國內煉油能力增長以及進口資源增多,液化石油氣供應充足,市場銷售價格持續低於國家規定的上限價格水準。二是簡化成品油調價操作。將目前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調價通知改為以信息稿形式對外發佈調價信息。這些市場化措施,都是希望逐步放鬆價格管制,為將來全面放開成品油價格積累經驗。
下一步,國家將結合石油天然氣體制改革進程,適時全面放開成品油價格。
問:如何保障完善後的機制平穩運行?
答:國家將採取積極措施,確保完善後的機制平穩運行。一是確保市場供應。要求生産經營企業組織好原油和成品油生産和調運,保持合理庫存,加強綜合協調和應急調度,保障市場穩定供應。二是維護秩序穩定。要求生産經營企業嚴格執行國家價格政策,自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加強市場監管,嚴厲打擊價格違法行為。三是加強市場監測。密切跟蹤新機制運行情況,及時協調解決機制運行中的矛盾和問題,確保新機制平穩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