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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平鄉警方回應“交警釣魚執法”:情況不屬實

2016-11-30 14:36:01|來源:中新網|編輯:李邵鵬

  中新網邢臺11月30日電 (張鵬翔 李鐵錘)針對網絡平臺上反映的“平鄉交警釣魚執法”一事,河北省平鄉縣交警大隊副大隊長王建30日回應稱,此事經網絡傳播後,引起平鄉縣公安局高度重視,當即責成局紀委、督查部門介入調查。經查,網絡平臺上反映的“平鄉交警釣魚執法”情況不屬實,該流動測速點符合公安部和河北省公安廳相關規定。

  25日,一條“平鄉交警釣魚執法”的消息在當地貼吧、論壇及自媒體平臺上傳播。內容顯示,在定魏線平鄉段,有交警採用隱蔽式測速設備對過往車輛進行偷拍,並稱平鄉交警該行為屬於“釣魚”執法。同時,對交警在不足10公里的路段內設置了3個測速點是否合法提出疑問。文章中還引用《關於進一步規範使用交通技術監控設備測速工作的通知》的相關規定,對警方測速設備的使用提出質疑。該文章發佈後引發關注,很多網民對交警的做法表示不理解。

  29日,中新網記者來到該路段進行走訪,附近村民表示,該路段屬於定魏線省級公路,平時車流量很大,路段上大彎道長,路面岔路口多,經常發生交通事故。

  該路段附近的尉莊村村民劉大偉説,以前沒有安裝流動測速點的時候,發生過因超速造成的死亡事故。自從安裝了測速點後,過往車輛都注意了,因為在測速點的南北方向都有提示牌。

  記者驅車行駛在該路線時發現,路段呈“S”形,轉彎距離很大。當行駛到定魏線169公里100米處時發現,路右邊豎有“限速70”和“進入3公里流動測速路段”標識牌;行駛至定魏線168公里100米處,路右邊豎有“限速70”的標識牌,標識牌上方並寫有“前方流動測速路段”;行駛至定魏線167公里300米附近時發現,有一輛冀E牌照的警車在路肩停放,測速儀在警車西側5米處電桿上安置。附近交警沒有進行隱蔽測速。

  就此事,平鄉縣交警大隊副大隊長王建表示,針對網絡上反映的“平鄉交警釣魚執法”的情況,平鄉縣公安局責成局紀委和督查部門進行了調查,文章稱“在不足10公里的路段設置了3個測速點”,經查定魏線有兩個固定測速點,南點在181公里900米處,北點在165公里600米處,兩點相距16公里,流動測速點位於中間,這是依據《河北省公安廳利用交通技術監控記錄資料查處交通違法行為工作細則》第九條、第十一條中“危險路段和交通事故多發路段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須在道路上設置交通技術監控設備。在沒有安裝固定監控設備的路段上,或者對固定監控設備無法取證的違法行為,可以使用移動監控設備。”的條文設立。並按照要求,在2009年6月2日的牛城晚報上對測速點的設立進行了公示。測速點的南北方向各有3個限速標識牌,不存在“隱蔽釣魚執法”。至於文章中的《關於進一步規範使用交通技術監控設備測速工作的通知》屬於甘肅省公安廳的地方法規,河北省公安廳沒有類似法規。

  “其實我們設置這個測速點,就是因為該路段曾連續發生了兩起因超速造成的死亡事故。自從今年6月份啟動該設備後,至今未發生一起超速引起的交通事故。”王建説,經平鄉縣公安局紀委、督查部門調查,有關“平鄉交警釣魚執法”的內容不屬實,該流動測速點符合公安部和河北省公安廳相關規定。(完)

  原標題:河北平鄉縣警方回應“交警釣魚執法”:情況不屬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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