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倡議到正式開業836天 亞投行籌建大事記
1.2013年4月7日,習近平主席在博鰲亞洲論壇2013年年會講話中提出:“加快同周邊國家的互聯互通建設,積極探討搭建地區性融資平臺”。
2.2013年10月2日,習近平主席與時任印尼總統蘇西洛在雅加達舉行會談時提出,為促進本地區互聯互通建設和經濟一體化進程,中方倡議籌建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願向包括東盟國家在內的本地區發展中國家的基礎設施建設提供資金支持。習主席隨後還在亞太經合組織第二十一次領導人非正式會議等多個場合分別介紹了中方倡議。
3.2013年10月9日,李克強總理在文萊首都斯裏巴加灣市出席第16次中國—東盟(10+1)領導人會議致辭時提出中方倡議成立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
4.2013年11月,籌建亞投行進程啟動。中方秉承“開放、包容”的原則,按照“先域內、後域外”的步驟以及多雙邊並舉的方式,開始開展廣泛的磋商(其中包括五次多邊磋商會議)。
5.2014年1月至9月,籌建亞投行共召開五次多邊磋商會。各方就《籌建亞投行備忘錄(草案)》終稿達成共識,並確定了創始成員國關心的一些亞投行核心要素。
6.2014年10月24日上午,21個亞投行首批意向創始成員國的財長和授權代表在北京人民大會堂簽署《籌建亞投行備忘錄》。備忘錄的簽署標誌著各方共同決定成立亞投行,並將加快推進亞投行法律協議的磋商進程。
7.2014年11月25日,印度尼西亞財政部部長班邦代表印尼政府在雅加達簽署了《籌建亞投行備忘錄》。至此,亞投行意向創始成員國增至22個。
8.2014年11月28日,籌建亞投行首次首席談判代表會議在雲南昆明舉行。22個意向創始成員國代表討論了亞投行首席談判代表會議的議事規則和工作計劃、亞投行籌建多邊臨時秘書處的組建方案、工作程式等事項,併為正式啟動《亞投行協定》談判做準備。
9.2015年1月15—16日,籌建亞投行第二次首席談判代表會議在印度孟買舉行。26個意向創始成員國代表就《亞投行協定(草案)》進行了首次磋商。
10.2015年3月30—31日,籌建亞投行第三次首席談判代表會議在哈薩克斯坦阿拉木圖舉行。29個意向創始成員國代表就《亞投行協定(草案)》修訂稿進行了深入和富有成效的討論。
11.2015年4月15日,亞投行意向創始成員國總數達到57個,地域範圍從亞洲擴大至歐洲、拉丁美洲、非洲和大洋洲。
12.2015年4月27—28日,籌建亞投行第四次首席談判代表會議在北京舉行。57個意向創始成員國代表就《亞投行協定(草案)》修訂稿進行了進一步的討論並取得顯著進展。
13.2015年5月20—22日,籌建亞投行第五次首席談判代表會議在新加坡舉行。參會各方就《亞投行協定》文本達成一致,並商定於6月底在北京舉行《亞投行協定》簽署儀式。
14.2015年6月29日,《亞投行協定》簽署儀式系列活動在北京舉行。亞投行57個意向創始成員國財長或授權代表出席了簽署儀式,其中已通過國內審批程式的50個國家正式簽署《亞投行協定》。習近平主席會見出席簽署儀式的意向創始成員國代表團團長,李克強總理向簽署儀式後舉行的亞投行特別財長會發表書面致辭。
15.2015年7月6日,中國政府正式提名金立群為亞投行候任行長中方候選人。
16.2015年8月24—25日,籌建亞投行第六次首席談判代表會議在格魯吉亞首都第比利斯舉行。會議按照公開、透明、擇優的原則,通過共識選舉金立群為亞投行候任行長。 會議還討論通過了亞投行初始階段預算,並再次審議了《亞投行協定》細則及理事會、董事會議事規則等文件。
17.2015年9月28—29日,籌建亞投行第七次首席談判代表會議在德國法蘭克福舉行。會議審議了亞投行多邊臨時秘書處提交的一系列文件草案,包括亞投行組織架構、人力資源政策、財務政策、業務政策、環境與社會框架、採購政策等。
18.2015年11月3—4日,籌建亞投行第八次首席談判代表會議在印度尼西亞首都雅加達舉行。會議審議了亞投行2016年業務規劃及預算、公共信息臨時政策、環境與社會框架、開業準備等一系列文件草案。
19.2015年11月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批准《亞投行協定》的決定。
20.截至2015年12月25日,包括緬甸、新加坡、文萊、澳大利亞、中國、蒙古、奧地利、英國、新西蘭、盧森堡、韓國、格魯吉亞、荷蘭、德國、巴基斯坦等在內的17個意向創始成員國(股份總和佔比50.1%)已批准《亞投行協定》並提交批准書,從而達到《亞投行協定》規定的生效條件,亞投行正式成立。
21.2016年1月16-18日,亞投行開業儀式暨理事會和董事會成立大會在北京舉行。
(中國經濟網記者崔文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