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紀委機關報:做善事也不能隨意“拍腦袋”

2016-01-16 10:49:36|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編輯:易成晨

  一位網友因質疑貴州省畢節市1.8億元留守兒童救助資金去向,近日將貴州省政府和畢節市政府告上法庭,引發關注。畢節市官方曾經回應,全市通過壓縮公用經費的8%,設立“留守兒童關愛基金”,雖名稱叫“基金”,但實質是財政專項資金,沒有向社會募集,管理未按照財政資金管理模式,因此不存在“基金”的財務審計報告

  畢節市的回應引發質疑,原因在於政府部門的決策具有嚴肅性、承諾性,做決策不能張口就來,把複雜的事情用簡單化方式處理,更不能運作過程不透明,留下問題和隱患。

  就畢節這起事件來説,“留守兒童關愛基金”設立的背景源於5名流浪兒童垃圾箱取暖死亡事件。應當説,政府出錢關愛留守兒童的初衷是好的,但在不了解基金運作方式的情況下,就設立“基金”這樣的名目,而後期又不按照“基金”模式運行,拍腦袋做的決定不計後果,需要深刻反思

  畢節市政府近年來做的留守兒童工作不能因此事而否定。據畢節市政府通報,截至去年7月,3年來畢節設立留守兒童關愛資金1.77億元。如今,畢節市每個學校都建有“留守兒童之家”,每個留守兒童都有村幹部和教師一對一幫扶,在教育等財政轉移支付上確實真金白銀加大投入,這是畢節學生和留守兒童能親身感受到的。

  但是,一次“拍腦袋”的決策不僅會影響政府公信力,也與法治精神背道而馳。法治社會需要政府部門以人民的利益為重,辦事有章、言而有信、一諾千金、清楚透明。政府部門的每一個決策都應力求嚴謹科學,建立在紮實的調查和嚴謹深入的分析判斷之上,符合民情、對症下藥,這樣才能讓工作更富前瞻性和針對性,避免“拍腦袋決策、拍胸脯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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