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高院成立環境資源庭推進審判專業化
國際在線消息(駐廣州記者林麗麗、通訊員潘玲娜、秦旺)記者18日從廣東高院了解到,該院原立案二庭今年正式更名為環境資源審判庭,負責審理環境合同、侵權糾紛以及高度危險責任糾紛等其他民事案件。
據了解,近三年來,廣東法院共受理環境資源類案件10496宗,包括民事案件4355宗、刑事案件2032宗、行政案件(包括非訴執行案件)4109宗。雖然在各類訴訟案件中比重較小,但從全國此類案件收案情況看,已算“大戶”。隨著新環保法的實施和最高法院有關環境公益訴訟、環境侵權糾紛等司法解釋的出臺,預計今後環境資源類案件將有明顯增長。
廣東高院副院長譚玲表示,環境資源審判庭的設立,是廣東省法院推進審判專業化改革的又一舉措,將為廣東落實“綠色發展”理念和生態文明建設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據悉,該庭目前配備了法官18人,法官助理10人,書記員6人,其中碩士15人,博士3人。主要負責對接最高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對下集中指導,對外溝通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