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一駕駛員車牌丟失後手寫牌照被記12分(圖)

2016-01-20 13:43:33|來源:華龍網|編輯:李邵鵬

重慶一駕駛員車牌丟失後手寫牌照被記12分(圖)

圖為駕駛員手寫機動車號牌的摩托車。

  原標題:車牌丟失 重慶一駕駛員耍小聰明竟手寫牌照被記12分(圖)

  華龍網1月19日18時訊你見過字體東倒西歪的“機動車號牌”嗎?真有,不過是駕駛員DIY的!近日,在重慶渝北回興就出現一輛摩托車,車輛尾部懸挂的號牌竟是駕駛員手寫的,駕駛員因此受到記12分,罰款200元的處罰。

  渝北區交巡警支隊介紹,本月18日上午,回興大隊民警在機場路人和立交民安大道下道口進行交通整治。10時20分,一輛紅色摩托車被民警攔停檢查。民警發現該車車況較差,車身佈滿泥漿、塵土,當檢查到後牌照時,民警被眼前的“牌照”驚呆了。

  “摩托車牌照佈滿泥漿,乍看上去是正常號牌,但仔細一看,發現車牌的字體竟東倒西歪,分明是手寫而成的。”民警稱,車牌上排書寫的“渝B”,下排寫“FK2xx”。

  這是什麼情況?摩托車駕駛員李梅(化名)承認,車牌的確是她手寫貼上去。

  李梅告訴民警,她原來的車牌丟失了,不知道去哪兒換領。擔心會因此被交巡警查處,所以自己用塑膠牌子寫了一個車牌號貼了上去。李梅認為,她並非套別人的車牌,所以不違法。

  得知情況後,民警告知李梅:“機動車號牌必須向交巡警車管所申領,嚴禁私自製作、使用。”聽了民警的解釋,李梅意識到自己的違法行為,願意接受處罰,表示近日就到車管所補領新號牌。

  警方表示,因駕駛未懸挂機動車號牌的摩托車上路,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機動車號牌應當按照規定懸挂並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擋、污損”。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的規定,民警對其予以記12分、罰款200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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