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憲法法院將審理彈劾案 多數司法專家認為理由充分
【環球網綜合報道 記者 趙衍龍】12月9日下午,韓國國會以234票贊成,56票反對,2票棄權,7票無效,通過彈劾總統樸槿惠的議案,贊成票數遠超通過彈劾案所需的法定票數200票。樸槿惠成為韓國歷史上第二位遭彈劾停職的總統。
韓聯社12月9日報道稱,針對韓國總統樸槿惠的彈劾案9日在國會表決通過,憲法法院再度成為“大韓民國”號的舵手。司法界多數認為,憲法法院很有可能接受國會請求判定彈劾理由充分。
憲法法院憲法研究官、建國大學法學院教授黃道洙接受韓聯社電話採訪時表示,與罷免普通公務員職務相比較時,國會有充分的理由彈劾樸槿惠。涉嫌犯有受賄罪、濫用職權罪等重罪也作為彈劾理由被寫入彈劾決議,料能獲得憲法法院放行。
另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憲法法院法官表示,法官們會依據常識和法理進行判斷,但同時也須考慮國民的憤怒情緒。法官在作出決定的過程中,會將匯聚光化門廣場的100多萬名民眾的意志反映到裁決之中。該法官強調,2004年時任總統盧武鉉遭彈劾的理由不明不白,多數黨靠人頭優勢把總統拉下馬,但這一次的情況完全不同。
西江大學法學系研究生院教授林智奉預測,樸槿惠將權力交給未獲選民賦權的崔順實行使,這違反了憲法第一條規定,是確鑿無疑的違憲行為,憲法法院的9名法官中不會有人駁回決議。
高麗大學法學系研究生院教授張永洙表示,即使法院未判樸槿惠犯受賄罪,但憑其他的強迫交易行為就足以判定彈劾理由充分。
然而前憲法法院法官李時潤表示,憲法法院法官們審案不應被輿論左右,憲法法院應保持政治中立,慎重審理。若燭光集會圍繞憲法法院進行的話,法官們則無法秉持信念行事。不管輿論如何,頂住壓力從容不迫是憲法法院應有的成熟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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