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入世議定書第15條到期 中國商務部長強調捍衛合法權益
國際在線報道(記者 陳雨):今年12月11日中國迎來加入世界貿易組織15週年。根據《中國加入世貿組織議定書》第十五條規定,世貿組織成員對華反傾銷“替代國”做法應于2016年12月11日正式終止。然而,日前美歐日等世貿組織成員企圖延續反傾銷“替代國”做法。中國商務部長高虎城12日撰文稱,中國將堅定地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保留採取進一步措施的權利。
根據《中國加入世貿組織議定書》第十五條規定,世貿組織成員對華反傾銷“替代國”做法于2016年12月11日正式終止。從此之後,世貿組織成員在對華反傾銷調查中,不能再採用第三國價格來計算傾銷幅度。然而,美歐日等世貿組織成員企圖延續反傾銷“替代國”做法。
對此,中國商務部部長高虎城12日在《人民日報》上撰文予以駁斥,指出少數國家和國際組織刻意混淆《議定書》第十五條與其國內法中所謂“市場經濟國家”的概念,甚至將部分行業産能過剩問題與之掛鉤。事實上,世貿組織本身的規則中並沒有相關概念。高虎城稱,世貿組織規則已經成為國際法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世貿組織的一項法律規定,如期終止對華反傾銷“替代國”做法是國際條約義務,所有成員都必須嚴格遵守。對於個別成員不履行義務的行為,中國將堅定地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保留採取進一步措施的權利,同絕大多數世貿組織成員一道,共同維護多邊貿易體制的嚴肅性。
對於中國官方對議定書第十五條到期的表態,中國現代國際關係研究院專家陳鳳英認為,包括中國多位政府官員在內一再重申入世議定書15條到期,強調捍衛合法權益,説明中國會用世貿規則保護自身權益:“我想首先不管商務部發言人還是部長的文章,都能體現對多邊協議的義務和支持,是所有國家必須(做到)的,它對所有國家都是有利的。如果(這些國家)以後還要這麼做,商務部説的很清楚,依照WTO規則,我會起訴,那我同樣還會做,因為WTO有爭端解決機制,應該利用爭端解決機制保護我們自己。我認為這是最關鍵的。另一方面,也表示了中國的態度或者中國的聲音。我們現在對多邊的態度和未來的作用,在全球經濟治理,包括多邊談判當中是重要的推動者,今天來講應該是一個引領者,但是更多是中國方案提出者。”
在中國世界貿易組織研究會副會長薛榮久教授看來,如果少數世貿成員不按時履行上述義務,中國可以採取如下反制措施:“我建議中國採取的措施有以下幾個,我們訴諸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授權我們對那些不按時終止的世貿成員,我們對它們採取反制措施。或者如果一些國家變相延續‘替代國’價格,中國也可以(採取相應措施),相應地修改國內反傾銷法。我們儘量不要走到這一步。如果逼著中國採取反制措施,引發貿易戰,對雙方都不好。”
據了解,中國入世15年來,已有80多個世貿組織成員放棄在對華貿易相關問題上採取“替代國”做法。而來自包括美歐日等國的多位經濟專家也表示,根據世貿組織相關規定,中國加入世貿組織15週年時,“替代國”做法應該終止。如:美國智庫布魯金斯學會高級研究員巴裏·博思沃斯認為,美歐日不願承認中國的市場經濟地位,是民粹主義政治促成的決定,違背了這些國家在中國加入世貿組織時所作的承諾,更不應以之為藉口稱中國違反世貿組織規則而對中國徵收懲罰性關稅。
展望未來,中國現代國際關係研究院歐洲所副所長王朔認為,中國面臨的機遇與挑戰並存。中國應當像15年前一樣抓住機遇,繼續堅持互利共贏,與世界各國共謀發展。王朔説:“從挑戰方面來講,當前金融和債務危機影響猶在,全球的有效需求不足,保護主義隨之上升,對全球來説,可持續增長、貿易可持續發展都是挑戰,但是挑戰同時也是一個機遇,就像15年前入世一樣,我們如果能抓住機遇快速融入,在未來發展中尋找到可持續的基礎。對於全球的變化來講,我們不應該認為全球化在倒退,而是暫時屬於低潮。對此,中國應該繼續堅持互利共贏、共同發展的原則。在‘一帶一路’、G20、亞投行許多平臺機制的基礎上,與世界各國一道共謀發展,共同尋找克服當前經濟困境,促進全球貿易增長方法和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