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落實河長制要做到每條河湖有人管 能管得住
國際在線消息: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于2016年12月12日舉行新聞發佈會,請水利部副部長周學文、環保部副部長趙英民介紹《關於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記者:按照中辦、國辦意見要求,各地要在2018年以前全面建立河長制,請問如何才算是全面建立了河長制?第二個問題,現在全國河長情況差別比較大,有的省份最高級別河長是省委書記,有的地方最高級別只是市長,這次有沒有統一?
周學文:實際上這個問題我剛才已經做了回答,什麼叫全面建立河長制,我剛才講了三個“一”。第一,每個地方人民政府要出臺一個具體的工作方案。這個工作方案裏就要有一些可操作性的措施,比如説《意見》裏提到一些省市的主要河流應該由省級領導來擔任河長,這個省哪些屬於主要河流,比如江西七條主要河湖,贛、撫、饒、信、修,再加上鄱陽湖,再加上長江的江西段,這七條河屬於省裏的主要河湖,這七條河由省級領導擔任河長,就要具體化,把每一個人落實到每一條河,工作方案要做到這麼細。
第二,完善工作機制。這個工作機制在突出黨委政府主體責任的同時,要明確一個牽頭部門,要有河長制辦公室來落實好河長交辦的任務,當然這個河長辦要協調各有關部門,是誰的事就誰去落實。
第三,要有一套工作制度,包括我剛才講的河長會議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公眾參與制度。比如公眾參與制度,江西實施河長制的過程中,每一條河邊上都有一個牌子,這一條河的河長是誰,聯繫電話是多少,明明白白寫在公示牌上,群眾在監督過程中發現河湖管理中的一些問題可以及時進行反映,處理的情況要有反饋。最後落實得好不好,一個是河湖要有人管,能夠管得住,要管得好,見到成效。
第二個問題,關於河長有的地方級別比較高,有的地方級別比較低。這次《意見》裏對河長的設置做了非常明確的規定。《意見》中講,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設立總河長,這個總河長由省委書記或者省長來擔任,並且各個省區的行政區域主要河湖要設立河長,這個河長由省級領導擔任。同時這些河湖流經的市、縣、鄉也要分級分段來設立河長,這個河長由同級的負責同志擔任,可以是黨委負責同志,也可以是政府負責同志,有的是人大、政協的負責同志,都可以,但不能是部門負責的同志來擔任。這是這次《意見》對河長的設立,對誰來擔任河長做了非常具體和明確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