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護車因12元高速過路費被攔下 停車理論24分鐘被批不妥
▲因12元過路費滯留收費站的救護車
12月11日,樂山市夾江縣中醫院派出一輛救護車從鄉下接一位車禍傷者回醫院。不料,救護車準備駛出樂雅高速夾江南收費站時,駕駛員和收費員卻為該不該交12元過路費起了分歧。載著傷者的救護車停車長達24分鐘,最終傷者家屬繳費後,救護車才駛離收費站。
對此,夾江縣中醫院負責人回應,救護車停車理論確實不妥,已經對當事司機進行批評教育,但同時也呼籲應該對救護車統一實施免費通行政策,為挽救生命爭取時間。省高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根據國務院及四川相關條例,均未規定救護車免交道路通行費。
事發:12元過路費起分歧停車理論24分鐘
連日來,一張救護車滯留收費站的照片在網絡上熱傳。據網友爆料,12月11日下午3點多,一輛救護車載著危重病人從木城往夾江縣城,通過夾江南收費站時,收費站工作人員必須要求120救護車繳納過路費,導致120救護車在收費站長時間滯留。
本應爭分奪秒救人的救護車為何會滯留收費站?根據樂雅高速夾江南收費站現場監控顯示:12月11日14時41分,一輛車牌號為川LLZ120的夾江縣中醫院救護車載著病人駛入收費站,收費顯示應該繳納12元過路費。
“快!我車上有車禍病人,馬上放行讓我走!”救護車駕駛員放下車窗,要求收費員立即免費放行,而收費站工作人員卻表示,“按照規定救護車不免費,你要繳費後才能走!”到底該不該交費?雙方各持己見,收費員不放行,救護車也不繳費。
監控視頻顯示,中途司機下車到車前拍了一張照片,隨後又上車了。眼看雙方一直僵持著也不是辦法,最終救護車上的病人家屬繳納了12元的過路費,收費員才抬桿放行。15時05分,救護車駛離了收費站。
司機:車上有車禍病人按慣例不應該收費
12月15日,成都商報客戶端記者聯繫上了當事救護車司機劉師傅。據劉師傅介紹,當天下午2點過,他駕駛救護車前往木城鎮接一位車禍傷者,返回時到了夾江南收費站,他告知收費員車上有車禍病人,要求迅速免費放行,但收費員卻必須要求交錢才放行。
“載有病人的救護車,根據慣例不應該收費。”劉師傅開救護車已有多年時間,他告訴成都商報客戶端記者,平時轉運病人到樂山、成都,經過成樂高速樂山收費站、成雅高速成都收費站時,只要告訴收費員車上的情況,收費員都會免費放行,但空車都按規定主動繳費。
劉師傅表示,之前該院救護車載著病人經過樂雅高速夾江南收費站、木城收費站時,有時要收費有時也沒收費,“感覺沒有標準,看收費員心情。”他認為載有病人的救護車免費通行是慣例,而且當時傷者情況並不嚴重,所以才停車和收費員進行了理論。
“並非醫院出不起過路費,拿回來都是可以報銷的。”夾江縣中醫院救護車車隊負責人黃先生表示,考慮到急救的公益性,如果高速路對救護車免收通行費並設置綠色通道,有利於提高急救通行的效率,暢通生命安全通道。
收費站:無規定救護車免費載危重病人可免
對此,樂雅高速夾江南收費站站長黃超介紹説,國家沒有明文規定救護車不收費,根據《公路法》、《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六類車可依法享受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減免優惠,但120救護車並不在其列。
不過,黃超表示,根據公司的規定,出於搶救生命至上的考慮,收費站對於載有危重病人的救護車會開通綠色通道,並進行免費放行。去年,有一輛私家車載著危重病人去醫院,司機不識路,值班負責人請示後,不但免費放行,還主動開車為其帶路。
收費員如何判斷車上病人是否危急?黃超介紹説,主要靠收費員人為判斷,比如救護車是否一路拉響警笛,車上救護人員是否正在實施搶救,以及醫護人員、病人家屬的面部神情等,都可以大概判斷出病人是否危急,“當天駕駛員寧願花20多分鐘時間理論,也不繳費通過,可見當時車上所載並非危重病人。”
劉師傅提到的成雅高速、成樂高速均隸屬於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該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對於救護車免費通行,四川乃至全國都沒有相關法律支撐,如《四川省高速公路條例》中規定免交車輛通行費的也不包括救護車。但成渝公司本著社會責任感,給予了下屬各收費站一定權限,對於運送急重病人的救護車可以實施免費通行,以便快速通過。
醫院:停車理論確不妥呼籲救護車統一免費
救護車竟因收費問題滯留收費站,引發不少網民爭議。有不少網友認為,為了12元過路費,救護車司機與收費站糾纏不休,置車上病人的生命安危于不顧,顯然有悖職業倫理。該不該收費的分歧理應先放在一邊,搶救病人應該擺在首位。
12月15日,夾江縣中醫院院長朱創業表示,對於載有病人的救護車來説,無論高速路是否該收費,司機停車進行理論確實不妥。作為救護車司機,應該爭分奪秒的將患者平安送到目的地醫院,而不應該人為地耽擱時間。
朱創業介紹説,當天救護車上的傷者病情並不是急危重病人,沒有生命危險,司機認為根據慣例載有病人的救護車不應該收費,所以停車進行了理論,“這只是個案,我們已經對當事司機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
此外,朱創業呼籲,救護車承擔的是緊急救人任務,具有較強的公益性,應當免費放行,讓救護車快速通過,為挽救生命爭取時間。目前,有的地方對有急救任務的救護車免費,有的地方又要收費,相關部門應該出臺統一規定,對救護車高速路通行一律實行免費。
省高管局:未規定救護車免交道路通行費
近年來,救護車過收費站因繳費糾紛被截停的事頻頻見諸報端。由於國家沒有明文規定,關於救護車是否收過路費的問題各地執行不一。不過,為了使各類急救患者得到快速、有效的救治,縮短病人的轉運時間,一些地方政府早已對救護車免通行費做出了明確規定。
1998年出臺的《廣東省公路收費站管理辦法》,將正在執行公務並設有固定裝置的消防車、醫院救護車等納入了免交通行費行列。此外,黑龍江省和北京市也先後發佈通知規定,對正在執行緊急任務並設有固定裝置的120救護車,減免通行費。
對此,四川省交通運輸廳高速公路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根據國務院2004年出臺的《收費公路管理條例》和四川2015年出臺的《四川省高速公路條例》,均未規定救護車免交道路通行費。
成都商報客戶端記者顧愛剛嚴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