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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領域欠薪問題高發 農民工成欠薪鏈最尾端犧牲品

2016-12-17 09:34:12|來源:工人日報|編輯:王瑞芳

  臨近年底,清欠,又成為政府部門重點攻克的工作難題。今年1月,國務院出臺《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給出治理時間表——到2020年,形成制度完備、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局,努力實現基本無拖欠的目標。一年來,欠薪問題依然難以杜絕。《工人日報》記者深入欠薪高發的建築施工領域,探究治理欠薪的方法落實與否、難度多大、作用幾何。

  高柱 本報記者 李娜  ——編者

  “3年了,總共50多萬元的工資一分錢都沒拿到,到底誰能給我們個説法?”

  “甲方被抓了,根本沒收到錢,實在給不出農民工工資,我真沒辦法!”

  12月13日,農民工張啟兵、個體經營者畢書林守在四川省農民工法律援助中心門口不肯離去。他們一方是以自然人身份組建勞務班組的包工頭,一方是通過挂靠資質承包工程的分包商,因在工程建設中分文未獲,共同前來尋求援助。

  值班法律援助律師稅清蓉卻對他們的遭遇表示無奈:“就是這類案件,既不合法也不合規,盡顯建築領域欠薪亂象,實在難辦!”

  每到歲末年終,進城務工人員等弱勢群體面臨的“討薪難”問題,都會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其中尤以建築施工領域欠薪情況最為突出。四川省2010年至2014年清欠專項檢查數據顯示,約70%的欠薪企業來自於建築施工領域,建築業農民工被欠薪人數佔比高達84%。

  然而,多年過去,建築領域欠薪高發問題雖在國家多措並舉中有所緩和,但仍未得到根本解決。其背後原因幾何?

  “連環劫” 與濫挂靠——

  農民工成欠薪鏈最尾端犧牲品

  2012年,畢書林與四川虹虎林業開發公司簽約,承建四川沐川縣的一處林業道路。到2013年春節前夕,結算額共計112萬餘元,期間虹虎公司僅支付了部分油料費和工人生活費,總計虧欠畢書林結算款約90萬元,其中包括30余名工人的50余萬元工資款。

  據畢書林稱,因始終未完成結算,2013年起他便中止工程建設。因虹虎公司未能支付工程款,畢書林將其告上法庭,卻被法院告之虹虎公司名下無任何資産可供執行償還欠款。“我拿不到錢,便無法支付工人工資,拖欠並非我本意。”畢書林説。

  “建築行業欠薪是一環扣一環,有時不是一個企業、一個部門不給農民工錢。在‘欠薪鏈條’中,每一環之間的利益錯綜複雜,形成了環環相扣的怪圈,而農民工則成了連環欠薪鏈最尾端的犧牲品。”稅清蓉説。

  這樣的“連環劫”式糾紛在建築領域極其普遍。根據四川省勞動監察處、四川省建設管理處清欠辦的分析,由於建築行業層層轉包、違法分包現象比較突出,建築企業原本應承擔的按月支付薪酬、簽訂勞務合同等法定責任,最終轉嫁到一些不規範的勞務公司或者包工頭身上,進而導致工程品質和工程款糾紛和欠薪事件的發生。

  其次,借用資質、挂靠經營現象較為嚴重,這也成為引發工程款拖欠和工資拖欠的重要原因。

  “交2萬元服務費就可挂靠到有資質的建築企業,已經是行業公開的潛規則。”有業內人士稱,市場中有大量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方借用有資質的建築施工企業名義招攬工程,網絡上各類“資質挂靠”網站更是數目繁多,數以十萬計的尋租廣告大量存在,致使行業秩序十分混亂。此外,一些建設項目資金不到位就開工建設,尤其有房地産開發公司主要依靠銀行借貸和民間籌資,一旦資金週轉困難,便會産生錢款糾紛,欠薪問題在所難免。

  四川省勞動監察處處長陳進認為,建築企業欠薪高發牽涉甚廣,誘因遠不止於此。除建築市場自身不規範外,還有其特殊性所在,即其用工對象大多數為正在城鎮化中轉型的農民工群體,因其身份具有不確定性,呈現流動性、分散性務工特點,以及不固定、短時性的就業狀態,決定其成為最大的欠薪隱患群體。

  明白理與糊塗賬——

  良方落實不易,實招何以變虛招

  今年1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關於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的“1號文件”,明確針對工程建設領域拖欠工資突出的問題,提出各類企業應嚴格依法將工資按月足額支付給農民工本人,嚴禁支付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農民工實名制管理,施工總承包企業不得以包代管;推行銀行代發工資制度,鼓勵實行分包企業農民工工資委託施工總承包企業直接代發的辦法;完善工資保證金制度等諸多舉措。

  2012年,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佈了《關於建立建設施工領域欠薪處理責任制的通知》,明確以建築總包企業工資支付責任制、行業主管部門欠薪處理責任制、地方政府屬地責任制為核心的治理體系。其中“1號文件”部分舉措已率先在川得到試水,但效果並不盡如人意。

  比如,要求總包企業應建立工資專用賬戶,實現工資支付與工程款支付的制度剝離和物理剝離,切斷中間環節,直接發放勞務工資。“當前以討要工資名義討要工程款現象十分普遍,監管部門無法做到有效甄別。”四川省勞動監察處相關負責人説。

  但是,在四川萬餘建築施工企業的龐大基數下,這一舉措僅在零星幾家實力雄厚的企業試點實施,更多建築總承包企業對此覺得難以接受。

  “工程款與勞務工資的關係就像是一整塊五花肉,怎麼可能分得開?”一位從業十餘年的建築總承包企業負責人表示,就算在《建築法》允許的分包制度下,總承包企業與勞務公司之間仍普遍按照工程量結算,分包單位都是自己用工自己處理,總包企業不管勞務,就無權插手其它用工主體的工資發放。

  “即便可以按新舉措操作,也需要建立在企業與分包方非常信任的基礎上,試問有多少企業能夠達到這一標準?”該企業負責人提出疑問。

  權責劃分與監管拷問——

  能否通過嚴格執法讓法規落地

  據了解,四川提出了歸口主管部門責任制,即由建設主管部門牽頭處理挂靠承包、違法發包、層層轉包、拖欠或追加工程款以及工程經濟糾紛等源頭性案件,倒逼環節把關和源頭監管。

  “但是,長久以來,建築領域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的牽頭部門不是主管部門,對建築企業行之有效的手段有限,在處理案件時猶如隔靴搔癢。”陳進認為,這是權責不對等的表現,即體制矛盾所在,因此應由建設主管部門牽頭治理建築領域欠薪將更加有效。

  陳進的説法不無依據。據成都市勞動保障監察總隊相關負責人介紹,10年前,成都市建築市場異常火熱,出現了大量拖欠工資問題,群體性、極端性事件頻發。勞動監察部門在處理此類案件時十分被動,而建設部門掌握工程保證金、資質管理、市場準入等諸多建築企業的“命門”,無論從監管還是治理層面,都更加有力度。

  2010年,成都市下達了建設領域防範拖欠農民工工資管理辦法的政府第168號令,明確由建設主管部門牽頭、勞動保障部門協調處理建築領域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實施6年以來,成效十分顯著。”上述負責人稱,責任劃分後,迫於建設部門的壓力,總承包企業會採取有效手段避免末端亂象導致的欠薪問題出現。

  不過,對於這一實踐和方向,建設主管部門表示持保留意見。“要實現權責對等,也要有法律依據。”四川省清欠辦負責人認為,針對當前建築領域欠薪問題,《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監察條例》《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等均明確應由人社部門牽頭處理,勞動監察部門也可通過罰款、仲裁、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等諸多有力、有效手段治理欠薪,“在這個問題上,職責是清晰的,建設部門的責任就是協調和配合”。

  “一本明白賬,怎麼就千絲萬縷理不清了呢?”四川省一位不願具名的資深法援律師認為,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的説辭本質上體現了一種部門之間的博弈,也暴露出責任意識的不足。“治理欠薪問題,既然權責清晰,相關部門就應該各司其職,真正做到防範及時、監管有力。”他認為,當前諸多建築領域亂象未得到根治,並非相關執法部門手無利器,最根本的是能否通過嚴格執法,讓現行法律法規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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