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將婚假延長至30天 讓度蜜月名副其實

2016-01-22 10:14:52|來源:燕趙晚報|編輯:王瑞芳

  山西省衛計委1月20日公佈最新修訂的《山西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在山西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可享婚假30日,符合規定生育子女的,女方在享受國家和本省規定産假基礎上,延長産假60天,男方享護理假15天。網友:想嫁到山西。(1月21日央視新聞)

  此前,有媒體報道,新計生法實施後,上海、廣東、湖北已取消晚婚假,北京、山東擬刪除涉及晚婚晚育假期的條款。晚婚假一般二三十天,一旦取消,只休3天婚假,這意味著,自此以後,新婚度“蜜月”就變成了度“小長假”。

  如今,山西修改山西計生條例,將婚假延長至30天,讓度蜜月名副其實。此舉大快人心!一時引來不少網友羨慕嫉妒恨。

  去年年底,談及為何取消晚婚假,國家衛計委法制司司長張春生表示,當前的男女初婚年齡已經到了25歲左右,初育年齡到了26歲以上,針對這種新的情況,國家不再專門鼓勵晚婚晚育。

  不鼓勵晚婚晚育,便取消晚婚假,看似水到渠成,但拂逆了民意。一來不管是否晚婚,新婚夫婦當然希望多休幾天;二來顯得過於功利,希望民眾晚婚便通過放假鼓勵,晚婚已是常態,便取消晚婚假,客觀上把生育當成了一種工具。

  一定程度上説,我國婚育的發展史,折射出民眾受政策支配的無奈。休不休婚假,以及休多少婚假,的確關乎民眾的福利,更關乎民眾的權利。

  猶記得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之後,一聽説晚婚假要取消,不少人慌了,為搭“晚婚假”末班車,扎堆領證,説明當前的婚假過短。特別是不少人在城市工作,再返回老家辦婚宴,耗費不少時間,還不夠在路上耽擱的,3天婚假還是太捉襟見肘。

  既然晚婚假已逐漸取消,為順應民意,可否適當延長婚假?至於該延長多少婚假,或婚假究竟放多少比較合適?筆者覺得,在中央畫好一條杠的前提下,不妨交由各地自主決定。有了授權,各地相關部門可通過廣泛徵求意見,並輔以專家建議,在科學論證、因地制宜的基礎上決定延長多少天婚假。

  山西邁出了穩健一步,其他地方也不妨借鑒一下。

  一言以蔽之,在取消晚婚假的同時,應及時延長現有婚假。公共政策的出臺,不斷與民意實現共振,既充分考慮新人辦婚事的難處,更契合民眾希望享受更多假期的訴求,有一箭雙雕之效,不僅利於政策的順利推進,也能收穫更多掌聲。(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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