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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購房遭捆綁團購 房子到手“縮水”20余萬

2016-12-23 13:35:42|來源:中國網|編輯:趙妍

  今年7月,上海市民劉女士在浙江嘉興南湖區的宏潤花園樓盤買了一套房,在商品房認購協議上,明明寫著總房價為154萬餘元,可是等拿到購房合同時,卻發現合同和發票上的房價一下子少了25萬元。

  “開發商説,這25萬元有15萬元是團購費,10萬元是車庫款。”劉女士説,她是自己開車到售樓處去買的房,根本沒有參加什麼團購,車庫當時白紙黑字寫明是送的,為什麼出爾反爾?

  房子到手“縮水”20余萬

  今年7月,因為工作、生活需要,劉女士決定在嘉興市區買一套房子。當時,她看中了南湖區宏潤花園一套137.64平方米的房子,單價11214元/平方米,總房價為154萬餘元。

  記者在劉女士提供的商品房認購協議上看到,這張于7月19日簽訂的協議中,房屋價格的確是154萬餘元。協議的右下角有一個備註:“定金十萬(元),按時簽約的贈送地下車庫一個,該房屋不退不換。買三房享受存10萬抵25萬優惠待遇。”

  劉女士履約于9月30日前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可是,拿到合同和發票的時候,發現房價竟然只有129萬餘元。

  “我當時就問,為什麼房價少了這麼多?”劉女士説,銷售中心的人告訴她,有15萬元的團購費給了上海拙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拙越投資”),另有10萬元是地下車庫的錢,也不計入房價。

  有同樣遭遇的不止劉女士一個。

  上海的何先生簽訂認購協議比劉女士早一天:“7月,我跟愛人開車直接到宏潤花園的銷售中心簽約,沒有任何人給我提供過中間服務,結果莫名其妙也被收了10萬元團購費。”

  在工作人員的提醒下,何先生翻看手中票據,才發現夾著一張蓋了拙越投資印章的發票,當時就懵了:“我從來沒有跟拙越投資打過交道,更沒有參加拙越投資的團購活動,他們憑什麼收我10萬元?”

  劉女士説,7月19日簽認購協議時,銷售中心的人只是口頭説過有個團購活動,但她覺得此事跟她無關,就沒有關心。而且,銷售中心也沒有在顯要位置,提示過團購活動相關事宜,更沒有告知團購費與房屋總價相關,認購協議中也沒有相關約定。

  何先生説:“當初説好車庫是送的,要是知道他們已經在房款中多收了10萬元,我們可以選擇不買車庫。他們這麼做是強行搭售!”

  嘉興有關部門介入調查

  12月21日下午,記者在宏潤花園採訪時,嘉興宏潤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宏潤花園售樓處負責人徐先生對業主們的説法,卻大喊委屈:“他們都是明明白白消費,我們這邊有記錄,在協議書上有簽字。”

  “拙越投資是我們的總包單位,他們整合幾百家小分銷公司,為我們尋找客戶。所以,拙越投資需要向這些小公司的經紀人支付報酬,他們才有可能把客戶帶到我們的樓盤。”徐先生説,他們跟拙越投資的合作,是從今年5月份啟動的。

  記者問:5月份後,直接開車到你們樓盤買房也要付團購費?

  徐先生:團購優惠幅度大嘛,有這個優惠,你幹嘛要直接付更多的錢給開發商呢?

  記者:團購費為什麼一定是業主出?

  徐先生:拙越投資為客戶提供服務,收取費用,整個市場都是這樣。

  記者:拙越投資不是在為你們服務嗎?

  徐先生:沒有分銷商的推廣,客戶怎麼知道我們的樓盤?

  記者:有客戶説在刷卡的時候根本就不知情,沒見過拙越投資的人。

  徐先生:兩個PO S機,兩個通道,開的是拙越投資的收據,客戶在訂購協議上簽了字。

  隨後,徐先生拿出劉女士的認購協議給記者看,上面雖然有“存10萬抵25萬”字樣,但是並沒有出現“團購費”字樣。

  拙越投資的楊經理解釋説,可能是業務員開票時,省略了團購費字樣。徐先生告訴記者,他們絕大部分客戶都是通過分銷商介紹過來的,就算是沒有通過分銷商的客戶,也都享受到了團購價格的優惠。

  拙越投資的楊經理認為,實際上在簽協議的時候就收取了團購費。但是,直到現在要交房了,這些客戶才對團購費提出異議。

  12月21日下午,嘉興市南湖區住建局法制科的周科 長表示,關於宏潤花園的事情,他們正在協同物價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研究解決方案。

  (原標題:市民購房遭捆綁團購 莫名“縮水”20余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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