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總局局長談電動自行車超標:經常感到害怕
中新社北京12月24日電 (記者 張子揚 郭金超)中國國家工商總局局長張茅24日在談及電動自行車超標問題時,發出了這樣的感慨:“我自己作為騎自行車的一員,就經常感到非常害怕,後面聽不見聲音突然就過來了,所以我騎自行車經常要回頭看看到底有什麼危險,機動車在非機動車道上走很不安全。”
當日上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舉行聯組會議,結合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於檢查安全生産法實施情況的報告、關於檢查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情況的報告進行專題詢問。
張茅在應詢“如何治理電動自行車違法行駛”的問題時,作出了如上表述。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電動自行車屬於非機動車,我覺得這個定義有問題,道路交通安全法提的機動車是由動力裝置驅動或者牽引的,電動自行車明明應該是機動車,和人工的自行車不一樣。同時,對於廣大騎自行車的人和行人來講,是個不安全因素。”
張茅接著説,現在電動自行車主要問題是80%的車輛都超標,主要是車速快,品質不行,又沒有鳴號,沒有聲,十分危險,不符合國家的品質標準。電動三輪車、四輪車沒有標準,也沒有牌照,在街上來回走,增加了安全事故的隱患。
張茅表示,國家工商總局參與了電動自行車國家標準的修訂,作為成員單位,依法對電動自行車進行監管,雖然出現了一些效果,但我覺得這些效果很不夠,存在的問題還是很多。
“這裡有幾個問題,”張茅進一步指出,“一是感覺管理當中存在一個難點,各地的規定不一樣。我到一些城市去,有些城市就禁止了,有些城市還在鼓勵。二是我們的標準,十幾年來沒有出臺修訂後的新標準,顯然滯後於情況的發展。三是電動三輪、四輪的車迫切需要明確,因為它確實是機動車,又沒有牌照,在街上隨便走來走去,確實很危險。”
對於這一問題,公安部副部長李偉應詢時坦言,在電動自行車和低速電動車的問題上,公安機關承擔著交通秩序的管理職責。“説句實話,和大家的心情一樣,我們是想把它徹底制止,因為這種車輛確實給交通安全和秩序管理帶來了很大的難題和危險。”
“但實事求是地講原因很多,電動自行車確實有便民的一面。但從另一面看,我們在管理力度上,也有滯後和跟不上的地方。在路面交通管理的環節,由於對群眾實行強制的管理,群眾現在和民警發生衝突的現象很多,而且群眾説的有些民警也無法答覆,老百姓很普遍地就説一句話:‘如果不讓我們騎,你們為什麼讓賣?能賣我們就應該能騎。’使我們執法幹警也是啞口無言,怨聲載道。”李偉説。
(原標題:張茅談電動自行車超標:“我作為騎自行車的一員,就經常感到非常害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