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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一行長稱去核驗母親遺産600萬存單遭沒收

2016-12-29 14:04:44|來源:澎湃新聞網|編輯:李邵鵬

  母親過世後,劉海斌拿著一張聲稱是母親留下的600萬元銀行“存單”,到自己供職的江蘇省江陰農村商業銀行辨別真假,被銀行以是假的為由沒收。隨後,他在銀行的中層幹部職務,也被免去。

  2015年6月底,江陰農商行報案,江陰警方以涉嫌金融憑證詐騙罪介入調查。至今已經一年半過去了,警方尚未公佈調查結果。

  

  江陰農商銀行

  “母親留下600萬元存單”

  劉海斌是江陰農商行的老員工。據他介紹,從1990年開始,他就在江陰市夏港信用社工作,20多年來,一步步幹到江陰農商行利港支行行長的位置。

  劉海斌的母親因病于2013年5月去世。他説母親臨終前一天晚上9點多囑咐他,有時間回老家閣樓找一個鐵盒。但是她並未明説鐵盒裏有什麼東西。由於當時只關注母親的病情,劉海斌對這番話也沒在意,以為是她在説胡話。

  2015年4月初,劉海斌説,因要遠赴四川省成都市擔任江陰農商行雙流村鎮銀行行長,突然想到此事,便回到夏港老家整理母親遺物。

  劉海斌告訴澎湃新聞,在母親老房的閣樓裏,他找到了一個鐵盒,鐵盒中放了一張顯示為母親存入江陰夏港信用社的600萬元的“存單”。但由於工作安排,母親過世後的第三天,劉海斌便從江陰趕往四川。

  張海斌向澎湃新聞提供了這份“存單”的照片,其抬頭寫著“中國農業銀行江蘇省分行定期儲蓄存單”,編號為1938353,存款人黃小妹,存入人民幣“陸百萬元整”,存期1年,于1995年2月7日到期。

  

  劉海斌提供的600萬元存單。

  該“存單”沒有寫明存款日期,而且存款人姓名、人民幣大寫金額、時間都是手寫。加蓋的公章難以辨認。但據後來江陰農商行的信訪回復稱,該“存單”加蓋了江陰市夏港信用社股金專用章。

  讓銀行辨認存單,被沒收、被免職

  由於該“存單”年代久遠,加之有些字跡不清,2015年4月下旬,劉海斌讓妻子拿著“存單”找到江陰夏港信用社的承繼單位——江陰農商行行長任素惠去核查一下存單真假。

  據劉海斌説,當天上午妻子將存單複印後,把複印件給了任素惠。當天下午,任素惠通知他們第二天帶來原件。第二天該“存單”原件被該行簽收。

  劉海斌回憶,第二天把“存單”原件給了任素惠後,晚上她打來電話,説“存單”是假的,要沒收並銷毀。劉不同意沒收,該行副行長卜新鋒等領導趕到成都雙流“給我做工作,讓我不要追究了,要把原件沒收銷毀。”

  江陰農商行副行長卜新鋒告訴澎湃新聞,當時他確實去了成都跟劉海斌溝通,不過並不是讓劉海斌不要追究原“存單”。“1994年的600萬元可以説是天文數字,她母親就是一個廠裏的會計,怎麼可能有這麼多錢?我們都認為這事是不真實的,根本不可能,就是天方夜譚。我與劉海斌是同鄉,關係比較好,所以我就去勸他,作為一個銀行的中層幹部,這種事上不要犯糊塗。”

  之後,劉海斌説,2015年6月,他又與該行董事長孫偉溝通,仍被告知不歸還原件。

  當年7月1日,孫海斌被銀行人力資源部門通知免去中層正職——江陰農商行利港支行行長一職。

  銀行的書面回復

  被免職後,劉海斌自己也提交了辭呈,開始信訪之路。2015年10月,他向江陰信訪部門投訴,要求江陰農商行歸還“存單”並告知免職理由。

  對於劉海斌的信訪,江陰農商行作出書面回復稱,2015年4月28日,劉海斌的妻子拿著“存單”要求提取,銀行組織人員對該“存單”真偽進行審查,並查閱了當時財務賬冊,發現無該筆“存單”記錄。此外,該“存單”存在幾處疑點。比如,從存單記載要素來看,無存入日期、無賬號、無金額小寫;經辦人私章模糊不清,無法辨認。所填寫的姓名等要素均是手寫,而當時的“存單”都是電腦列印等。江陰農商行還向夏港信用社主要負責人了解,當時並無其母親存款的情況。

  江陰農商行在書面回復中稱,劉海斌在1992年12月至2002年12月期間在夏港信用社任職,完全可以接觸到空白存單及印鑒。因此,該行認為,上述“存單”為虛假存單,並依據有關規定於2015年6月30日向江陰市公安局報案,公安局已立案受理,現處於偵查階段。

  至於劉海斌被免職一事,江陰農商行回復稱,該事件發生以來,劉海斌多次無理索要存單款項,基於銀行中層正職崗位的特殊性以及劉海斌本人的思想情況,同時為便於案件的偵查,決定免去其中層正職,並轉調南閘支行工作,但劉海斌沒有報到和上班,並於2015年7月14日收到其遞交的辭職報告,8月5日辦理了辭職手續。

  該回復在江陰市政府公共服務熱線受理中心網站上可以查閱。

  但劉海斌對該回復並不滿意:“蹊蹺的地方就在這兒,我妻子是直接拿給行長任素惠核查的,並不是通過櫃檯要求提現。”他説,自己其實也不知道存單真假,所以就想直接找到行長核查看看,“沒想到銀行説是假的,就一定要沒收銷毀。”

  劉海斌還追問,如果存單確認是假的,為何銀行領導會多次做他工作,讓他不要追究?即使銀行確實辨認出來是假的,也應當把母親的遺物還給他,為何一定要沒收銷毀?

  劉海斌還説,銀行為此將其免職的舉動,更讓他這個工作了20多年的老員工感到“寒心”。

  “銀行説存單是我捏造的,對我的名譽也造成了損害。以後我到哪去工作?”所以無論如何,劉海斌説他都要一個明明白白的交代。

  近日,江陰農商行行長任素惠告訴澎湃新聞,這件事沒什麼好説的,存單是假的,他們已經向公安機關報案了,具體情況問公安機關。至於為何將劉海斌免職,任素惠回復説:“他做的不好呀。”

  警方調查一年多尚無果

  劉海斌説,從2015年8月江陰農商行報案至今,超過一年的時間,公安機關還在偵查中,還沒有出具調查結果。

  “無論存單是真是假,我都想要拿回這個母親的遺物。”劉海斌對澎湃新聞説,2015年12月他將江陰農商行起訴至江陰市人民法院,要求銀行歸還其存單並兌現,被法院以“該案涉嫌金融憑證詐騙案”為由駁回。後上訴至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維持原裁定。

  劉海斌很疑惑,只是辨別一張存單的真偽,為何公安機關一年多來都沒調查出結果?

  江陰警方近日告訴澎湃新聞,2015年8月江陰農商行報案後,警方便介入調查,並以“涉嫌金融憑據詐騙罪”立案,目前案件還在偵查過程中。

  據一位偵辦此案的民警透露,此案比較複雜,銀行的電子報表中沒有查到該筆存款信息,而且其母親已經去世,因此該案還處於立案狀態。

  他表示,經過調查,這張“存單”疑點很多。比如,“當時的存款分為很多種類,可以把它想像成現在的理財産品,該存款所屬的類別是該行在1995年3月推出的,當年5月結束。而這筆存單顯示是定期1年,1995年到期,所以應當是1994年存進去的,但那時候還沒有這種類別的存款,時間上就無法對應。”

  再者,在當時,600萬無疑是筆鉅款。而劉海斌的母親只是一個廠裏的會計,祖上也沒有聽説有什麼遺産。“正常的工資收入哪來這麼多錢?”這名民警問道。

  對此,劉海斌的律師、江蘇金匯人律師事務所周鋒律師並不認同,“劉海斌母親是否可能擁有這麼多錢,只是警方的推測,不能作為刑事案件的依據。”

  周鋒説,公安機關受理案件後,曾委託重慶的西南政法大學司法鑒定中心對涉案“存單”上的印文進行鑒定,結果是“傾向性不一致”。而這樣的非確定性的結果,不應作為刑事立案的依據。“刑案的證據應該是明確充分的,此案中,該存單只有當被鑒定為確鑿的、偽造的金融憑據,才能以涉嫌金融憑據詐騙立案。”

  周鋒還表示,去年8月,江陰農商行就已經報案,當天該行所在轄區派出所——君山派出所也已立案。立案至今已超過一年時間,公安機關還在偵查中,還未出具調查結果,也沒移交到檢察院。根據《公安機關辦理經濟犯罪案件的若干規定》第十四條規定,經立案偵查,對犯罪嫌疑人解除強制措施之後十二個月,仍不能移送審查起訴或者作出其他處理的,公安機關應當撤銷案件。

  “這種刑事案件交叉民事案件,從表現上來看,一年多了還在偵查,還未撤銷案件,我們也就無法進入民事訴訟程式。”周鋒説。

  (原標題:江蘇一行長稱去核驗母親遺産六百萬存單遭沒收,銀行:係偽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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