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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最高審判機關巡迴法庭增至6個 巡迴區覆蓋26個省市

2016-12-29 16:25:28|來源:國際在線|編輯:趙妍

  國際在線報道(記者 吳倩):12月28日至29日,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新設的巡迴法庭在南京、鄭州、重慶、西安四地先後揭牌。4個新設巡迴法庭與2015年設立在深圳和瀋陽的2個巡迴法庭巡迴區共覆蓋全國26個省區市,連同最高法本部直接管轄的京津冀等地,這一佈局已實現管轄範圍全覆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表示,巡迴法庭將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為巡迴區經濟社會發展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面對國旗進行莊嚴宣誓後,最高人民法院嚴格選派的法官就將在南京、鄭州、重慶、西安四地開展工作。新設的4個巡迴法庭庭長均由最高法院副院長兼任,共配備8位副庭長、36名主審法官。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徐家新表示,巡迴法庭將在巡迴區代表最高法院行使審判權,“巡迴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常設審判機構,對內其工作受最高法院本部監督和指導,對外代表最高人民法院行使審判權,巡迴法庭作出的判決、裁定和決定就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和決定。巡迴法庭的主要職責是審理巡迴區的有關案件和辦理群眾來信來訪。在案件受理方面,巡迴法庭主要受理巡迴區第一審重大的行政、民商事案件,不服巡迴區高級法院作出的第一審行政或民商事判決、裁定提起上訴的案件以及民商事、行政申請再審和刑事申訴等案件。”

  2015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第一、第二巡迴法庭率先在深圳、瀋陽成立,巡迴區分別為南部沿海三省和東北內陸三省。兩個巡迴法庭落實司法改革重要舉措,實行主審法官、合議庭辦案責任制,全面深化審判權力運行機制改革,審理跨區劃重大行政和民商事等案件。徐家新表示,兩地巡迴法庭兩年來的實踐已積累有益經驗,“截至今年11月底,兩個巡迴法庭受理案件4400多件,結案3900多件,接待群眾來訪7.2萬人次,通過他們的實踐基本實現了審判重心下移、方便群眾訴訟、就地解決糾紛的改革初衷。同時,兩個巡迴法庭的實踐較好地發揮了司法改革‘試驗田’、‘排頭兵’作用,有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權威。”

  此次新設的4個巡迴法庭,分別處於中國西南、西北、華東和華中地區,巡迴區涵蓋西部大開發重要節點、“一帶一路”沿線區域以及新型城鎮化快速發展地區。中國政法大學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汪海燕教授表示,巡迴法庭就是老百姓家門口的最高法院,不僅更好地滿足了民眾的司法需求,而且對當前的司法改革和法治建設具有重要意義,“第一是方便群眾訴訟。六個巡迴法庭分別設在全國不同地方,考慮到便民因素,包括交通、地理環境、人口因素,包括案件數量和種類。第二是去地方化,因為我們司法權是統一的,是中央的司法權,地方法院行使的也是統一的司法權,但是在司法實踐中,地方法院受到很多因素干擾,巡迴法庭跨行政區劃,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有效去地方化,第三,設置巡迴法庭可以使審判重心下移,實現司法改革的初衷,‘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

  接連兩天,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奔波四地為巡迴法庭揭牌,並同各個巡迴法庭工作人員座談。周強表示,巡迴法庭要踐行司法為民宗旨,為人民群眾提供優質高效的司法服務,“巡迴法庭要針對巡迴區特點,充分發揮審判職能,通過依法審理跨區域民商事和行政案件,實施統一裁判尺度,積極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周強同時強調,巡迴法庭要強化防範司法腐敗的制度機制,以更高更嚴的標準要求自己,確保公正廉潔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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