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法委:大中城市要取消落戶“暗門檻”

2016-01-24 03:03:32|來源:北京晨報|編輯:楊玉國

  原標題:大中城市要取消落戶“暗門檻”

  中央政法工作會議22日在北京召開。打擊防範恐怖主義,維護金融安全、網絡安全,避免寧夏公交車縱火案悲劇再度上演,破解司改難題……大到政法事業長遠發展,小到具體案件的辦理,會議內容無不與老百姓人身安全、合法權益密切相關。

  更精準打擊暴恐等刑事犯罪

  去年,全國嚴重暴力犯罪案件下降12.5%,發生涉槍犯罪案件106起。

  會議指出,暴力恐怖風險是最現實的風險,受國際恐怖主義進入新一輪活躍期影響,我們面臨的恐怖襲擊風險上升,要“堅決遏制新疆暴恐活動頻發態勢,堅決防止新疆暴恐活動向內地蔓延,堅決防止在大中城市發生暴恐事件”。

  一些新技術將運用到反恐工作中。例如,“推廣使用危爆物品非接觸式偵測、高清人臉動態識別、語音聲紋識別等技術裝備,提高對涉恐要素識別、預警能力”。

  下大力氣化解基層矛盾寧夏公交車縱火案要深刻反思

  信訪問題是社會矛盾的綜合反映。“群眾信訪趨於理性,秩序趨於好轉”,會議客觀評價了信訪工作的向好形勢,也客觀分析了當前存在的問題。勞資、醫療、環保等領域矛盾增多,處理不當,易引發個人極端事件和群體性事件。

  會議特別舉出了寧夏銀川公交車縱火案的例子,“寧夏銀川公交車縱火案,造成18人死亡、32人受傷,教訓極其沉痛。對犯罪分子必須依法嚴懲”。

  會議作出部署,要把排查化解矛盾糾紛和防範處置個人極端事件結合起來,善於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對矛盾突出、心態失衡的重點人員進行動態管控。嚴肅查處惡意欠薪案件,有效預防因欠薪引發群體性事件。借鑒一些地方依法處理醫鬧等做法,預防化解醫療糾紛。依法查處嚴重污染水源、大氣等違法犯罪行為。

  依法平等保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 防止案件辦了企業垮了

  會議還強調要“防止案件辦了、企業垮了”。

  會議要求,堅持查辦案件和規範行為、採取強制措施和保障合法權益、懲治犯罪和挽回損失並重,防止因執法辦案不當加劇企業生産經營困難。對法定代表人涉嫌違法但仍在正常生産經營的企業,要依法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凍結等強制措施,不輕易查封企業賬冊,不輕易扣押企業財物;確需採取上述措施的,要預留必要的流動資金和往來賬戶,盡可能減少對企業正常生産經營活動的影響。

  最大限度防範冤假錯案

  冤假錯案,是影響司法公信力的“致命傷”。如何防範?會議透露了今年的改革重點和方向。

  審判是關鍵關口。會議提出,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據悉中央政法委將會同政法單位,抓緊研究提出具體的改革意見。

  其他改革措施還有:完善證據制度,研究探索對被告人認罪與否、罪行輕重、案情難易等不同類型案件,實行差異化證明標準。落實證人出庭作證制度,提高律師辯護率。把不認罪和認罪後又翻供的案件作為推進庭審實質化的重點,最大限度防範冤假錯案發生。提高當庭宣判率,增強裁判結果的可預見性等等。

  大中城市要取消落戶“暗門檻”

  戶口問題與人民群眾密切相關。“十三五”規劃建議提出,深化戶籍制度改革,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農業轉移人口舉家進城落戶,並與城鎮居民有同等權利和義務。

  目標和要求明確了,具體怎麼幹?會議也進行了部署:

  大中城市需要準確把握城市定位,發揮好企業和市場作用,改變不合理的落戶限制,取消“暗門檻”。特大城市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合理的分類落戶政策。其中,戶籍人口占比很低的城市,要下決心提高戶籍人口比重。貫徹實施《居住證暫住條例》,推動建立與居住年限等條件掛鉤的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讓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住得下、過得好、有奔頭。

  保持政法隊伍忠誠可靠、執法為民、公正廉潔

  中央政法委主要負責人在會上直接點出,“周永康、周本順、李東生、奚曉明、馬建等人走到黨和人民對立面,最根本的就是放棄了主觀世界改造,丟掉了共産黨人的理想信仰。”

  隊伍可靠了、廉潔了,司法才能公平公正。除了加強理論學習、嚴守紀律之外,會議從制度建設上也提出了對策。

  用權的人進了籠子,是因為權力出了籠子。會議提出,要紮緊制度籬笆。據悉,繼領導幹部和司法機關內部人員干預司法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等制度出臺後,還將分類建立幹警權力清單制度,規範自由裁量權行使邊界。嚴格執行公、檢、法三長交流任職制度,加大幹部輪崗交流力度。

  大數據技術也將運用到司法反腐中。比如會議提倡的貴州貴陽等地實施的“數據鐵籠”計劃,讓權力運行全程電子化、處處留痕跡。還有一些地方和部門開通手機客戶端舉報窗口,發動群眾隨手拍提供線索,讓不正之風和司法腐敗無處藏身。據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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