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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一男子醉駕肇事逃逸 趁交警不備脫衣裸奔

2016-12-30 16:48:42|來源:四川新聞網|編輯:李邵鵬

  

  公審現場(肖洪波供圖)

  四川新聞網巴中12月29日訊(王鵬 記者 余開洋)11月30日,巴中市南江縣南江鎮朝陽路口發生了一起備受關注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嫌疑人何某酒後駕駛肇事還裸奔抗拒警方調查。12月28日上午,南江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此案件,何某因涉嫌危險駕駛被南江縣人民法院依法判處6個月拘役,並處罰金2萬元。

  

  事發現場(網友土包子供圖)

  回放:嫌疑人肇事逃逸還裸奔抗拒執法

  2016年11月30日下午,南江縣南江鎮男子何某駕車從南江鎮槐樹村回家。15時46分,何某車輛在行駛到朝陽路口交通警察崗亭處時,與一輛車牌號川Y973xx號小型轎車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後,何某拒不下車與事故另一方司機李某協商事故處理,反而駕駛汽車向倣古街方向逃逸。

  “我當時就懷疑他喝酒來的!本想叫交警來處理沒想到他卻先逃逸了。”事故另一方司機李某告訴記者,他下車後本想與何某協商,但何某卻拒不下車且語無倫次,當時他發現何某不僅滿臉通紅身上還有濃濃的酒氣,於是撥打了報警電話叫交警來處理,何某見到附近有交警趕來就迅速衝開交警阻攔逃逸了。

  何某逃逸後將車輛駛往倣古街附近洗車場藏匿,其本人在離開倣古街時被找尋肇事車輛的交警發現,被交警發現後何某拒不配合交警執法,隨後更趁交警不備脫衣裸奔,在奔跑十多米後被交警攔下並被帶離現場。何某的裸奔行為不僅引起數百名民市民圍觀,更造成倣古街路段交通堵塞,影響極其惡劣。

  

  事發現場何某裸奔(網友土包子供圖)

  調查:嫌疑人血液中酒精含量253.0mg/100ml

  何某在被帶離倣古街後,來到南江縣公安局交管大隊接受調查。在南江縣公安局交管大隊內何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當時測試結果顯示何某血液酒精含量131mg/100ml。

  據何某交代,2016年11月30日中午他在南江鎮槐樹村某農家樂內為其逝去岳父辦“碑酒”(農村為逝去親人立墓碑所辦的酒宴),在酒宴中架不住親朋好友的勸説就多喝幾杯。事後他與妻子駕車回家,沒想到在朝陽路口交通警察崗亭處與其他轎車發生碰撞,在看到交警來到現場處理時,他害怕酒駕被抓於是駕車逃逸。逃逸後他將車輛藏在附近洗車場,以為交警不認識自己就大膽的出來回家,沒想到一齣來就被正在尋找肇事車輛的交警發現。被交警攔住後,何某趁酒勁上來就想撒潑不去交警大隊,於是就上演了那一幕裸奔鬧劇。

  之後,根據送經巴中市公安局物證鑒定所檢驗的何某血液顯示,何某血液中檢出乙醇,其含量為253.0mg/100ml。同時交警調查發現,事發時何某所駕駛藍色雪佛蘭牌小型轎車所懸挂的粵G5**23號車牌為套牌,何某車輛真實車牌為為粵G5**30。

  

  何某正在接受法院審理(肖洪波供圖)

  法院:因危險駕駛何某被判拘役6個月處罰金2萬元

  2016年11月31日,南江縣公安局交管大隊對何某交通肇事逃逸案作出事故認定書,認定何某應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據此,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何某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規定。

  12月28日上午,南江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何某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來自巴中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南江縣委政法委、縣公安局、司法局、檢察院、縣法學會會員代表以及社會代表人士現場一起觀摩了此案的審理。

  經南江縣人民法院審理,認定何某涉嫌危險駕駛罪名成立,且其犯罪情節惡劣應當從重處罰,遂依法判處被告人何某X拘役六個月,並處罰金20000元。被告人何某當庭表示認罪伏法,不提出上訴。

  (原標題:巴中一男子醉駕肇事逃逸 趁交警不備脫衣裸奔(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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