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春晚門票網絡標價8萬8 官方稱從不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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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截圖
農曆新年將至,記者發現不少人通過分類信息網站等平臺出售2016年猴年央視春晚門票,售價高達88000元。中央電視臺表示,央視從未以任何方式、渠道銷售春晚門票。北京雄志律師事務所律師姜健稱,此舉屬於違法行為,嚴重者涉嫌構成詐騙罪。
昨天,記者在58同城網上看到,網友“王先生”發佈信息稱,“(轉讓)16年央視春晚一號演播大廳現場票”,售價“88000元/張(多張)”。記者以買家身份致電“王先生”。對方稱,自己從11月起,在58同城網、趕集網上均發佈了上述信息,“不久前,剛和一位溫州買主以88000元價格成交了第一單。現在手上票已不多,可以優惠些,以66000元出售。”
“王先生”説,“央視春晚門票不對外銷售。我有朋友在央視,所以有票源。”成交後,買家需預付3萬元押金和身份證複印件,交到央視進行實名審核,“對身份沒有特殊要求,只要沒有犯罪記錄就能過審。”如果違約,自己會退還押金和百分之十的違約金。“王先生”還説,“去年,春晚門票已賣到12萬元”。
記者搜索發現,淘寶網上亦有多人出售春晚門票。記者以買家身份致電諮詢。賣家表示,“現在票還沒出,只能預訂。直播圓桌坐席8萬元一張,正常坐席4萬元一張,位置隨機産生,具體數量要等幾天后出票才知道。”該賣家還表示,票源不方便透露,但“門票很少,絕對保真”。
昨天下午,中央電視臺辦公室工作人員稱,“我們從未對外出售過春晚直播門票。”記者檢索發現,近幾年,每到此時,都有人高價出售春晚門票。針對此事,央視春晚劇組在2014年、2015年均發佈過聲明稱,“發現有人在網上售賣春晚綵排、直播門票,央視從未以任何方式、渠道銷售春晚門票”。
律師觀點
北京雄志律師事務所律師姜健稱,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偽造、變造、倒賣車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藝演出票、體育比賽入場券或者其他有價票證、憑證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姜健稱,其中,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如果以出售假票的手段,騙取較大數額錢財的,涉嫌構成詐騙罪,將依法受到刑事處罰。當事人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記者武紅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