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中央紀委六次全會工作報告:把紀律挺在前面

2016-01-26 14:50:16|來源: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編輯:王瑞芳

  1月1日,新修訂的《中國共産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正式施行。

  “要把紀律建設擺在更加突出位置,堅持紀嚴於法、紀在法前,健全完善制度,深入開展紀律教育,狠抓執紀監督,養成紀律自覺,用紀律管住全體黨員。”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上的重要講話鏗鏘有力。

  “黨紀嚴於國法,必須讓紀律成為管黨治黨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線。”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在工作報告中深刻總結。

  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講話和王岐山同志所作的工作報告,闡明瞭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強化紀律約束的深刻內涵,提出了明確要求,為全面從嚴治黨、做好紀律檢查工作指明瞭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

  用紀律管住全體黨員

  “加強紀律建設是全面從嚴治黨的治本之策”;“全面從嚴治黨,重在加強紀律建設”;“紀律不嚴,從嚴治黨就無從談起”……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站在黨和國家全局的高度,強調加強黨的建設、堅持全面從嚴治黨,圍繞嚴明黨的紀律和規矩發表了一系列重要論述。就在六次全會前夕,由中央紀委、中央文獻研究室編輯的《習近平關於嚴明黨的紀律和規矩論述摘編》一書出版發行。

  工作報告在總結工作體會時深刻指出,堅持紀嚴於法、紀在法前,實現紀法分開,是思想認識的一次飛躍,是管黨治黨的理念創新。

  “如果我按照黨的紀律嚴格要求,也不會走到今天。”國家發改委原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原局長劉鐵男在庭審中痛心疾首。

  無數案例證明,“破法”者無不始於“破紀”。黨的先鋒隊性質和執政地位決定了黨規黨紀必然嚴於國家法律。如果混淆了紀律和法律的界限,把違紀當成“小節”,黨員不違法就沒人管、不追究,就會造成“要麼是好同志、要麼是階下囚”的不正常狀況。

  把紀律和規矩挺在法律的前面,正是針對黨內法規中紀法不分的問題提出來的。全面從嚴治黨,就是要用嚴明的紀律管住全體黨員。《中國共産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正是按照這一理念,修訂的兩部重要黨內法規。

  將廉政準則修改為《中國共産黨廉潔自律準則》,為黨員領導幹部提出了高標準,是我們黨發出的道德宣示和向人民群眾的莊嚴承諾。修訂《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把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中的紀律要求,整合為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堅持紀嚴於法、紀在法前,實現紀法分開,為全體黨員劃出了不可逾越的底線,標明瞭管黨治黨的戒尺。

  把嚴明政治紀律擺在首位

  1月19日,中央紀委發佈消息,上海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長艾寶俊,中國民用航空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周來振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在違紀事實中,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是兩人的共同特徵。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把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擺在首位,嚴肅查處周永康、令計劃違紀違法案件,消除了黨內重大政治隱患,彰顯了全面從嚴治黨的堅定決心。紀律檢查機關堅決查處政治問題與經濟問題相互滲透,拉幫結派、搞利益交換,對抗組織、欺瞞組織等問題。把檢查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執行情況作為巡視和派駐監督的重點。

  《習近平關於嚴明黨的紀律和規矩論述摘編》把“嚴明黨的紀律,首要的就是嚴明政治紀律”單列一章。“如果黨的政治紀律成了擺設,就會形成‘破窗效應’,使黨的章程、原則、制度、部署喪失嚴肅性和權威性,黨就會淪為各取所需、自行其是的‘私人俱樂部’。”總書記的講話振聾發聵。

  從已巡視的地區、部門和單位看,黨組織和黨員幹部黨的觀念淡漠,黨章黨規黨紀得不到嚴格執行,漠視政治紀律、政治規矩,無視組織原則,是普遍存在的問題。

  工作報告指出,要嚴明政治紀律,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貫徹落實。在黨的所有紀律中,政治紀律永遠排在第一位。不管違反哪方面紀律,最終都會侵蝕黨的執政基礎,都要從講政治的高度去審視、去警戒。

  政治紀律就在你我的身邊,千萬不要以為政治紀律與自己無關。《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對違反政治紀律行為的處分共列出18條。比如,通過信息網絡、論壇、座談會等方式,公開發表反對黨的改革開放決策的文章、演説、宣言、聲明等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在黨內搞團團夥夥、結黨營私、拉幫結派、培植私人勢力或者通過搞利益交換、為自己營造聲勢等活動撈取政治資本的,給予嚴重警告或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留黨察看或開除黨籍處分。

  嚴明政治紀律,必須抓住黨員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要把違反政治紀律問題作為紀律審查的重要內容,帶動其他紀律嚴起來,堅決維護黨的集中統一。”吉林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崔少鵬表示。

  實踐好“四種形態”

  河南省去年給予黨紀處分2萬餘人,其中警告、嚴重警告處分佔近八成;

  江蘇省去年立案1.8萬件,黨紀輕處分佔比73.8%;

  ……

  這是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運用“四種形態”,監督執紀的一個縮影。

  工作報告指出,全面從嚴治黨,要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讓咬耳朵、扯袖子,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態,黨紀輕處分、組織調整成為大多數,重處分、重大職務調整的是少數,而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只能是極極少數。

  懲前毖後、治病救人,是我們黨從豐富的實踐經驗和深刻的歷史教訓中總結出來的,紀委的職責定位、方式創新、作風轉變,都必須充分體現這個一貫方針。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加大談話函詢力度,防止小錯釀成大錯;把握好“樹木”與“森林”的關係,治“病樹”、拔“爛樹”、保護“森林”;對審查對象以“同志”相稱,從學習黨章入手,重溫入黨誓詞,喚醒對“激情燃燒歲月”的記憶,所有這些,無不體現著嚴管就是厚愛、治病為了救人。

  實踐好“四種形態”對紀檢幹部的履職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工作報告要求各級紀委轉變工作理念、創新思路方法,從信訪受理、線索處置、談話函詢,到執紀審查、調查談話、審理報告,都要堅持紀在法前,把“四種形態”運用情況作為檢驗工作的標準,把監督執紀各項工作做深做細做實。

  工作報告提出,要探索黨長期執政條件下強化黨內監督和國家監察的有效途徑,形成發現問題、糾正偏差的機制。修訂《中國共産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研究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

  對此,中國社科院中國廉政研究中心副秘書長高波告訴記者,這是為了總結歷史經驗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管黨治黨的新實踐,建立覆蓋國家機關和公務人員的國家監察體系,使黨內監督和國家監察相互配套,依法治國和依規治黨相互促進、相得益彰。(王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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