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麥議會通過新法律將收繳難民隨身財物

2016-01-27 08:28:52|來源:中新網|編輯:楊玉國

  原標題:丹麥議會通過新法律將收繳難民隨身財物

  中新網1月27日電 據外媒報道,丹麥議會于當地時間26日以81票對27票通過一項引起巨大爭議的法案,決定收繳在丹麥申請避難的難民的隨身貴重物品,把所得資金用於維持他們的生活。

  報道稱,丹麥方面表示,這項政策體現了對移民和丹麥失業人員的平等待遇,因為丹麥失業人員在申請得到失業福利之前也必須出售超出基本額度的資産。

  新法案的其他內容包括,避難申請者和家人團聚的時間將被推延。

  據新法律規定,移民必須在3年之後才能申請家人前來團聚,而過去需要等待的時間僅為1年。

  此外,臨時居留證的時間期限將縮短,獲得永久居留證的條件將變得更為嚴苛。

  按照新的法律,進入丹麥的難民只能隨身留下價值大約1萬丹麥克朗(約合1340歐元)的物品。

  此前建議的有關數額為3000丹麥克朗,但是這個數額在批評聲中增加到1萬丹麥克朗。

  根據新法律,具有情感價值的物品,例如結婚戒指,將不在收繳範圍之列。

  報道指出,批評人士已經把丹麥的這一新措施同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納粹收繳猶太人財物的行動相提並論,發出了嚴厲的批評。

  丹麥議會當天對法案進行了長時間的辯論,議員們有時情緒憤怒。

  執政的中右翼自由黨領袖、丹麥首相拉斯穆森拒絕了反對者提出的批評,形容這是“丹麥歷史上受到最嚴重誤解的法案”。

  丹麥最大的在野黨、中左翼的社會民主黨也對法案投了贊成票。

  但是,聯合國難民署和歐盟委員會都對法案提出了批評,聯合國難民署發言人愛德華茲形容新法案將帶來艱辛和傷害。

  報道指出,丹麥並不是第一個收繳難民財物的歐洲國家。

  根據瑞士法律,難民身份申請人必須上繳超出1000美元(約合900歐元)的個人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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