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加強汽車檢測和認證制度 避免尾氣排放醜聞重演
原標題:歐盟加強汽車檢測和認證制度 避免大眾汽車尾氣排放醜聞重演
國際在線消息(記者 史靖洪):德國大眾汽車尾氣排放醜聞于2015年9月被曝光後,不僅對德國汽車業,甚至對歐洲汽車産業都産生了巨大衝擊。為了避免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歐盟委員會27日提出一項方案,全面加強對汽車製造業的監管,以使汽車製造商能嚴格執行歐盟有關安全、環境和生産方面的要求。
德國大眾汽車尾氣排放醜聞不僅嚴重打擊了消費者對歐洲汽車業的信心,也暴露出歐盟及其成員國在汽車檢測和認證制度方面存在很多漏洞。主管就業、投資和增長的歐盟委員會副主席卡泰寧在27日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説,大眾汽車尾氣排放醜聞説明歐盟目前有關汽車業的法規過於寬鬆,“德國大眾的所作所為迫切地説明需要做出改變,我們要確保不再發生此類事件,這關係到歐洲的競爭,關係到消費者,關係到我們的環境。”
歐盟委員會當天提出的全面改革方案名為“歐盟各類汽車認證框架”,目的是確保汽車製造商嚴格遵守所有歐盟有關汽車安全、環境和生産方面的要求。其中一項重要措施建議修改薪酬制度,以避免技術服務商和汽車製造商之間的任何可能的金融聯繫,使汽車檢查體系更加獨立。卡泰寧説:“根據新建議,未來汽車的檢驗將更加獨立,並且要加強對已經進入流通領域的汽車的監督。在單一市場中,貨物可以自由流通,因此每個人都必須遵守規則。”
根據現行的規則,歐盟成員國的汽車製造商都是直接向技術服務部門繳納費用,以取得某種類型汽車的認證資格。而新的方案規定,技術服務部門不能再直接接受汽車生産商的資金,而是由各成員國來支付。各國將建立一個國家性的收費體系,再由國家向那些被指定的技術服務機構支付用於測試和檢測等費用。
德國大眾汽車尾氣排放醜聞還使歐盟備受批評,被指缺乏對德國汽車業的監管。為此,新規定加強了歐盟對各成員國汽車業的監管。歐盟內部市場、工業、創業和中小企業委員伊利茲別塔·別恩科夫斯卡在新聞發佈會上説:“德國大眾汽車尾氣排放醜聞的發生,充分説明歐盟委員會應該具有監管權力,可以有權力監管技術部門和各成員國主要部門是否檢查汽車。”
在目前的規定中,只有成員國具有認證汽車是否達到各項標準的權力。在這種情況下,雖然德國大眾的汽車可以在歐盟單一市場內銷售,但只有德國聯邦機動車運輸管理局有權向德國大眾汽車頒發或撤銷認證許可,因此,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一個歐盟成員國向大眾予以處罰。而事實上,在歐盟內就有850萬汽車裝配了被禁止的軟體。根據新方案,歐盟將有權召回有缺陷的汽車。如果成員國沒有對未能執行環保標準的汽車製造商予以處罰,歐盟也將有權向製造商處以每輛車最高3萬歐元的罰款。與此同時,各成員國也將有權對其他國家生産的汽車予以召回。
除了加強對汽車在銷售前的監管外,新方案還提出要對已經進入流通領域的汽車進行監管,其中比較受關注的一條措施是建立抽查制度。也就是説,如果製造商是通過測試作弊的方式取得汽車認證的,那麼後期的抽檢將很快發現問題。
按照歐盟的立法程式,歐盟委員會提出的方案還需得到歐洲議會和歐洲理事會的批准,到底需要多少時間才能走完立法程式還難以確定。目前各成員國還沒有對這一新方案做出正式反應,但有分析認為,一些成員國可能會因為歐盟獲得的權力太大而表示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