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教訓"虐殺貓狗者為由施暴 6名"愛貓狗人士"獲刑
原標題:以“教訓”虐殺貓狗者為由施暴 6名“愛貓狗人士”獲刑
6名“愛貓狗人士”因懷疑劉某、伊某是網上流傳的虐殺貓狗者,便設下圈套,對兩人進行圍攻,實施毆打、剪頭髮等暴力行為。近日,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吉某、徐某等6名被告人犯尋釁滋事罪,分別被判處拘役六個月緩刑六個月至拘役四個月緩刑四個月不等。
據悉,吉某、徐某等6人是一個“愛護動物”微信群的成員。2015年7月初,網上流傳兩段虐殺貓狗的視頻,他們看到後異常氣憤,通過一些零星資料武斷地認為被害人劉某、伊某就是網上流傳的虐殺貓狗人員。隨後,這6人在微信群裏進行謀劃,決定給這兩人以“教訓”,為被虐殺的貓狗“報仇”。
2015年7月30日晚,吉某、徐某等6人將兩名被害人帶到樹林裏,肆意毆打、剪其頭髮,還將貓糞塞到被害人嘴裏。後經鑒定,被害人劉某、伊某兩人的傷勢均已構成輕微傷。
2015年12月10日,經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對吉某、徐某等6名被告人涉嫌尋釁滋事罪公開開庭審理。吉某、徐某等6人表示,他們非常喜歡小動物,平時一直參與保護小動物的公益活動,本意還是出於愛護小動物,不希望別人虐殺它們。
法院審理後認為,吉某、徐某等6人在公共場所共同肆意毆打他人,致兩人輕微傷,情節惡劣,其行為均已構成尋釁滋事罪。
對此,該案主審法官丁曉青表示,以愛護小動物、“教訓”虐殺貓狗者為藉口實施犯罪行為同樣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不能把對小動物的愛演變成對他人的恨,把愛護小動物的善行轉變成針對他人的暴行。”丁曉青説,“在做一名動物保護者之前,首先要學會當一個知法守法的好公民。”(記者黃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