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川公交縱火案給公共安全敲響警鐘

2016-01-06 17:52:47|來源:國際在線|編輯:蔣麗麗

  震驚全國的寧夏銀川市公交大火案的嫌犯馬永平已經被警方抓獲,而隨著審訊的開始,馬永平的作案動機、手段等一一被媒體挖出,不出所料,這又是一起因為個人工程債務糾紛想不開,最終導致心理扭曲,採取極端行為報復社會的極端事件。

  雖然這樣的報復社會的惡性事件是個例,但這樣的個例事件所造成的社會影響和對民眾安全感所造成的打擊是沉重的,而這種極端個案更會因為傷亡慘重、容易引起全社會關注,而被一些存有潛在犯罪意識、意圖通過製造極端事件來報復社會的人所模倣,所以對於此類“獨狼式”的嚴重危害社會公共安全的犯罪,除了要對犯罪分子本身進行嚴厲打擊,如何預防此類犯罪也是一個亟待研究的安全課題。

  首先,對於此類嚴重危害社會公共安全的犯罪分子的犯罪動因要有一個充分的了解和及時干預機制。縱觀以往的類似犯罪事件,無論是陳水總廈門公交車縱火案,還是包來旭杭州公交車縱火案,又或者是錢明奇撫州爆炸案,這些犯罪分子共同的一個特點是在某些工程債務或者個人生意糾紛中成為“受害者”,陷入維權不成、反復維權無果的漩渦中,最後因為各種社會壓力以及個人的心理承受能力問題,産生報復社會的極端想法,通常這樣的犯罪分子在即將實施此類犯罪時會因為平時積攢的“怨氣”而不會對自己的犯罪行為感到有所愧疚,即使是傷及無辜,也因為可以借此“出一口氣”而無所顧忌。

  這就提示有關部門,特別是涉及到信訪維穩以及勞動監察部門,對於自己轄區內一些長期得不到解決的老大難信訪以及欠薪案件,要及時注意當事人的精神狀態和問題解決情況,防止一些久拖不決的糾紛和矛盾最終演變成公交車上的汽油桶,從源頭上防止,遠比在公交車上設立安檢員更有效。

  其次是對於涉及公共安全的交通工具,鋻於目前出現的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例中的諸多教訓,相關部門還是要對公交車等公共交通工具的安全逃生以及危險品檢測進行大規模的改造和設備投入。據筆者的了解,目前絕大多數城市的公交車在危險品檢查方面幾乎是空白,大多數情況下,如果犯罪分子想實施極端犯罪,一些諸如汽油以及爆炸物等危險物品是很容易帶上車的。既然地鐵都已經實現了人人過檢,那麼公交車進行安檢其實也理所應當,因為和地鐵相比,公交車也同樣是公共人群集中的密閉空間,也同樣會因為火災、爆炸等發生重大傷亡,所以公交車設立安全檢查環節雖然成本會很大,民眾支持力度不會太大,但是卻是勢在必行。

  當然,追根溯源,還是要解決社會深層矛盾産生以及久拖不決在司法層面存在的問題,比如各種執行難,以及違法成本過低所造成的“好人吃虧”現象,這些問題不解決,還會有更多的感覺自己遭受不公的人群出現,如果其中有心理扭曲最終鋌而走險的人,就會又是一起社會災難事件,所以必須從面上的維護穩定走向更深層次的司法體制改革,要讓違法者有所畏,要執法必嚴,給所有人以通過司法途徑解決問題的希望,自然此類惡性案件就會少很多。

  銀川公交縱火案表面上看是個案,但也反映出在經濟社會轉型、社會深層矛盾凸顯的敏感時期,一些社會個體一旦因為個人境遇問題遭受各種重壓所帶來的不穩定因素,對於此類犯罪,相關部門還是要從問題溯源以及如何破解的角度多做研究,畢竟這種案件的發生太突然,傷亡太慘烈,造成的社會恐慌也太沉重,任何一個正常的社會都負擔不起這樣的恐慌和打擊。(何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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