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郵政最年輕支局長貪污獲刑 低價賣單位郵票
2015年11月24日,耿某出庭受審。京華時報記者 歐陽曉菲 攝
原標題:北京郵政最年輕支局長貪污獲刑
中關村郵電局雙榆樹支局原局長耿某,為了償還債務,將單位的生肖郵票、電費充值卡等以低價私下售出,短短3個月時間內貪污370余萬元(本報曾報道)。昨天,記者獲悉,一中院近日以貪污罪判處耿某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據了解,耿某30歲出頭就開始擔任支局局長,曾是本市郵政系統最年輕的一名支局長。
案情
短短3個月貪污370余萬
1980年出生的耿某,大學文化程度,于1998年進入郵電局。由於業務出眾,30歲出頭便開始擔任支局局長,是北京郵政系統最年輕的一位支局長。
去年11月24日,一中院曾開庭審理該案。法庭上,耿某稱對檢方的起訴沒有任何意見,不做辯解。他稱,自己于2003年開始任郵政局的行銷員,負責的業務較多,很多業務對像是第三方的廣告公司或者中間人。“為了使業績漂亮,我自己倒貼錢給廣告公司或者相關中間人回扣,此外,我還曾經截留過公司30萬元貨款。”耿某説,為了還錢,他四處借高利貸,還試圖通過賭博和買彩票來還債,而債務卻一步步“積累”。
為了還債,2014年10月份開始,耿某利用擔任支局長的職務便利,在短短3個月的時間內,將單位價值370余萬的生肖郵票等低價變賣或直接抵債。
2015年1月19日,仍無力償還債務的耿某到海淀檢察院投案自首。
開庭時,耿某的辯護人表示,耿某工作表現出色,多次得到市、區的嘉獎。而且耿某出自普通工薪家庭,是家裏的獨子,上有年邁多病的父母,下有年僅7歲的兒子需要照顧,家庭困難,請求法庭對其從輕或減輕處罰。
判決
獲判有期徒刑10年罰金50萬
一中院經審理查明,耿某于2014年10月至2015年1月期間,利用其擔任北京市中關村郵電局雙榆樹郵政支局(以下簡稱雙榆樹郵局)局長的職務便利,將本單位價值共計人民幣370余萬元的生肖郵票、郵品及電費充值卡等出庫,其中部分被耿某贈予他人,部分被其私自出售,所得款項用於償還個人債務或購買彩票,部分被其直接用於抵償個人債務。
一中院認為,耿某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佔有公共財物,其行為已構成貪污罪。耿某所犯貪污罪,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予懲處。鋻於耿某在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係自首,依法可予從輕處罰。對於耿某的辯護人關於耿某在以往的工作中表現良好且家庭困難,請求法庭對其減輕處罰的辯護意見,缺乏法律依據,法院不予採納。
最終,一中院以犯貪污罪,判處耿某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責令耿某退賠貪污犯罪所得,發還北京市中關村郵電局雙榆樹郵政支局。
京華時報記者 楊鳳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