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科技獎向“拼湊報獎”、“搭車報獎”説不

2016-01-08 10:33:33|來源:中青在線|編輯:杜軍帥

  今天,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大會在北京人民大會堂召開,2015年度國家科技獎“大榜”隨之揭曉。記者從國家科技獎勵工作辦公室了解到,在2015年度國家科技獎評選過程中,該辦出臺新規定,限制完成人報獎頻次,以加強科技成果積澱,引導科技工作者潛心研究。

  此前有學者批評,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授獎項目過多,使科技界産生急功近利的要獎心理,有些項目還在研究之中就包裝運作報獎。

  國家科技獎勵工作辦公室副主任陳志敏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説,2015年國家科技獎勵辦在延長報獎間隔方面加大力度,規定2013年、2014年獲獎項目的前三位完成人,不能作為前三位完成人推薦2015年度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和科技進步獎;同時,還繼續規定每人每年只允許作為1個項目的完成人,從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拼湊報獎”、“搭車報獎”的行為。

  這樣的規定同樣適用於2016年度國家科技獎的推薦。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通過國家科技獎勵辦官方網站了解到,該辦在《關於專家推薦2016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的通知》提到被推薦者的基本條件時,就明確寫道——“項目完成人同一年度內參加各獎種的評審不能重復,即同一人只能作為一個候選項目的完成人參加2016年度國家科技獎的評審”。

  另據記者了解,2015年,國家科技獎勵工作辦公室首次開展了經濟效益核查試點工作。陳志敏説,針對社會反映的一些國家科技獎獲獎項目“經濟效益虛高”、“應用情況不實”等可能存在的問題,首次組織開展對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通用項目的直接經濟效益、應用情況真實性的核查試點。他告訴記者,在核查的過程中,確有發現一些虛報現象,並已勒令相關方面改正。

  在剛剛過去的2015年,最新版的《國家科學技術獎評審行為準則與督查暫行規定》出爐,其中提到,對通過剽竊、侵奪他人科學技術成果,弄虛作假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謀取國家科學技術獎的單位和個人,尚未授獎的,由獎勵辦公室取消其當年獲獎資格;已經授獎的,經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審核,由科技部報國務院批准後撤銷獎勵。在違反規定時,不僅給予責令改正、通報批評、取消相關項目參評資格或獲獎資格等處理,還將記錄不良信譽,取消相關單位和個人一定期限內被推薦國家科技獎的資格。(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 邱晨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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