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弊現象:本該明晰的是非漸漸變得“無傷大雅”?

2016-01-08 08:55:08|來源:中國青年報|編輯:王瑞芳

  作弊現象並不可怕,年輕人一時混淆了“借鑒”和“抄襲”之間的界限,或教育,或懲罰,都是對偏差加以修正的正常手段。可一旦作弊變成了一種文化,而且是一種“玩兒得越大越安全”的文化,那麼整個社會的誠信體系就會受到嚴重衝擊。

  凡是當過學生的人,必然與“作弊”發生過直接或間接的關聯。尤其在中國這樣一個慣於以考試來選拔人才的國家,各類大考小考在磨練人意志的同時,也不可避免令一些人産生不勞而獲的幻想。於是,作弊就演變成了一種文化:它既是一些人投機取巧的鑽營之道,也在一些時候被視為對現行規則的反抗或挑戰。

  作弊自古有之。儘管那時作弊難度不太大、成本不太高,但風險極大。對於作弊者,最基本的懲罰手段是終止其以後參加考試的資格,這類似于我們今天所説的“取消學位證”,書白念了,讀再多也沒法獲得讀書人夢寐以求的“身份”——功名。對作弊者懲罰最嚴格的莫過於清代,按照《大清律例》,作弊考生將帶枷三個月示眾,杖一百,最後還要發往邊疆充軍,這也就相當於“作弊入刑”。

  在現代社會,一般考試的作弊行為更多被視為一種道德缺陷,而不會被上升到國家刑罰的層面。但那些受人尊敬的教育機構,的確對作弊的處罰十分嚴厲。比如在我的母校北京大學,考試作弊的結果就是一個:取消學位。

  不過我自己做了老師以後,卻沒有遇到過作弊的情況,其主要原因是我本人不大贊成什麼課都以閉卷考試的方式去檢驗學生的學習情況。在我看來,大學除了要教學生知識本身外,更重要的是教學生獲取知識的方法,而後者是無法通過閉卷考試來檢驗的。不過對於在作業或論文中出現剽竊現象的,我的處理方式就是一個:0分,重寫。這件事在我看來是黑白分明的。

  比起教育機構裏的考試作弊現象來,倒是那些“層次”較高的作弊行為更值得警惕。比如,科學研究的數據造假。人們可能已經忘記了十年前那起著名的“漢芯”造假事件,但此事至今回想起來還讓人覺得觸目驚心:一個研究團隊,用編造的數據和結論,虛構出了一款“中國人自主研發的CPU”,竟能成功瞞天過海地通過從地方到國家的層層審核,包括權威性極高的“鑒定專家組”,騙取高達上億元的科研基金;最後的結果是,項目的負責人不但未被施與除撤職以外任何實質上的懲處。去年在日本發生的小保方晴子科研數據造假事件的最終結果卻是:撤回已發表期刊論文、當事人導師引咎自殺、當事人辭去自己的科研職位、當事人的博士學位亦被其母校早稻田大學撤銷。這樣的對比,難免令人産生“竊鉤者誅,竊國者侯”的憂慮:當我們的制度和文化只是對大學教室內的作弊現象嚴厲懲處,卻對那些更為“高級”、實際危害也更大的造假行為格外寬容,這將會給那些大學校園裏的年輕人們帶來怎樣的暗示呢?

  作弊現象並不可怕,年輕人一時混淆了“借鑒”和“抄襲”之間的界限,或教育,或懲罰,都是對偏差加以修正的正常手段。可一旦作弊變成了一種文化,而且是一種“玩兒得越大越安全”的文化,那麼整個社會的誠信體系就會受到嚴重衝擊。因為這相當於在鼓吹一種利益至上的賭徒心理:當預期利益不夠大、不夠誘人的時候,就老老實實地遵守規則;可當預期利益足夠大、足夠誘人的時候,不擇手段也要拼力爭取。與在教室裏作弊相比,更高層次造假行為的成本和風險,實在太低了。很難想像,當學校和教師在課堂上對涉世未深的學生們苦口婆心地講述作弊之惡的同時,在他們身邊卻存在著遠比考試作弊更惡劣,卻從未受到應有懲罰的造假惡行,這恐怕是現行教育制度帶給人們最大的諷刺。

  所以,儘管作弊時常被我們當作道德問題來看待,但我們真的不能將作弊的文化單純地視為一種因自律不足而導致的道德缺陷。一個原本是非分明的判斷體系,為何竟在很多人的流行觀念中變得可以“商榷”甚至“無傷大雅”起來?這很值得我們深思一些道德之外的原因。(常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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