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中國留美學生侵淩同學獲刑6-13年 刑滿遞解出境
央廣網北京1月9日消息 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青少年暴力事件,以及相關的校園欺淩事件,在我國很多地方和校園裏很常見。不過,這兩天在美國,當一群來自中國的狂妄留學生,幹出了欺淩同學的勾當後,獲得的刑罰卻讓他們徹底傻眼了。
這起案件發生在去年3月。當時,在美國加州讀高中的2名中國女留學生,因為男女“爭風吃醋”的瑣事,遭到了同為中國留學生的10多名學生虐待,虐待的內容包括用煙頭燙傷身體、強迫吃沙子、剃掉頭髮等等,整個過程長達7個小時。隨後,受害者劉某在當地報警,經過警方調查之後,此案提起公訴。
本月5號,三名被告已和檢方達成認罪減刑協議。他們將分別獲刑13年、10年和6年。三人服刑期滿之後將被驅逐出美國。在美國刑事判罰中,辯護律師和犯罪嫌疑人和公訴人達成協定,等於是控辯雙方各退了一步。
中央電視臺駐美國記者肖賀佳介紹,就拿本次案件三名被告表示放棄上訴的權利,檢方同時也是作為交換撤銷了起訴當中的折磨罪,也是最重的那項罪名。在加州這項罪名可以判25年到終生監禁。
在開庭審理的過程中,一個細節值得關注。被告人的律師鄧洪向媒體表示,翟蕓瑤和張鑫磊被捕後第一次出庭時兩人完全懵掉了,他們沒有想到自己竟然闖了一個美國法律有可能判決為“終身監禁”的大禍。此案第一次正式開庭審理的時候法院起訴書顯示,他們共受到6項綁架指控、2項折磨虐待指控和4項人身侵害指控,累計12項罪名,其中6項是重罪。
中央電視臺駐美國記者高琦介紹説,另外三名未成年人被告人被安排在該法院,也就是波莫納高等法院的四樓法庭審理。當天出庭的只有其中一名周姓的17歲留學生,檢辯雙方攻防的重點是圍繞在是否將涉案的三人由未成年轉為成年。
根據報道,此案共有12名華人留學生被確認涉案,最小的14歲,最大的21歲。其中6人在押,4人逃回中國,另外兩人是受害者。如今,已經確定刑期的是此案中的三名過了18歲的成年學生,還有三名未成年人,依然在等待最後的判罰。
在未成年人和成年人涉及該類案件的量刑上,中國和美國有哪些不同?美國聯邦法院出庭律師張軍介紹,中國跟美國的文化、刑事起訴的程式和文化多少是有些不一樣。在這個問題上,中國方面更多的會認為是一個校園內部的事情,同學之間發生了不愉快,打個架、吵個嘴等等,這個也許應該受到嚴肅的處分,但是不至於上升到無期徒刑的判決。在美國這個當然是一個非常嚴重的罪行,在光天化日之下,對自己的同學進行數個小時長時間的淩辱、打、燙等等,這個在美國的社區尤其是在美國的司法界,包括像檢察官和警方對這個事情非常反感。最終雖然達成了協議,在整個辯訴交易的過程當中,檢察官始終堅持了自己的立場。檢察官雖然放棄了對酷刑罪最終的要求,但事實上嚴重的身體傷害、攻擊等等這些罪行還足以讓他們最高刑期其中一個人達到了10多年,最輕的也要達到好幾年。由於他們都是外國學生,刑滿的那一天,也就是他們被遞解出境的那一天。依照目前美國的司法規定和司法程式,這些人以後再以任何的非移民簽證的形式,或者是移民簽證的形式返回美國的可能性幾乎是微乎其微。
檢方這次這樣嚴肅的處分,張軍認為第一確實他要維護法律的嚴肅性。第二,在美國有很多小留學生,他們之間內部的犯罪越來越多,要讓這些留學生的朋友能夠了解到,你做的這些事情也許在自己的文化裏面是可以接受的,或者説懲罰不那麼嚴重,但是到了美國這樣一個體系裏面,有可能變成一個非常嚴重的行為。
(原標題:3名中國留美學生侵淩同學獲刑6到13年 刑滿遞解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