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點2015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關鍵詞之四

2016-01-09 20:08:50|來源:新華網|編輯:韓基韜

  巡視全覆蓋:覆蓋面已超過50%

  ——盤點2015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關鍵詞之四

  新華社北京1月9日電 2015年是中央巡視紮實推進、不斷深化的關鍵一年。通過創新方式方法、聚焦全面從嚴治黨,中央巡視加快進度、加大力度,實現了對國有重要骨幹企業和中央金融單位的全覆蓋。中央提出的全覆蓋任務已完成52%,利劍作用進一步彰顯。

  打法有創新 巡視再提速

  按照中央提出的全覆蓋要求,中央巡視對象達280多個,包括地方、部門、央企、金融、事業等五大板塊,要在一屆任期內巡視一遍,時間緊、任務重。

  巡視工作落實中央要求,創新組織制度和方式方法,大膽探索新思路、新方式、新打法。2015年第一輪巡視首次實行“一托二”,每輪一個組巡視兩個單位。到第三輪巡視時,巡視組數量增加到15個,同時試點“一托三”模式。

  巡視組實行模組化管理,成員由7到8個方面人員構成,其中在編人員約佔三分之一,借調人員約佔三分之二,由在編人員牽頭,包括中央紀委、中組部和審計、財政、監事會、金融監管等部門人員,體現了“專業性、結構性、銜接性”特徵。

  一年來,中央巡視全覆蓋步伐進一步加快,共巡視83個單位,在對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巡視全覆蓋的基礎上,又實現了對國有重要骨幹企業和中央金融單位兩大板塊的全覆蓋。

  與此同時,中央巡視辦還分兩批組織開展了對9個省區市巡視工作的專項檢查,實現專項檢查全覆蓋,更加全面了解省區市巡視工作現狀、存在的問題,層層傳導壓力,層層落實責任,有力促進了地方巡視工作。

  聚焦再聚焦 定位更精準

  “巡視是對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的巡視,是政治巡視,不是業務巡視”——根據中央的這一要求,2015年巡視定位更精準,針對性和有效性進一步增強。

  ——全面履行黨章賦予的職責,聚焦堅持黨的領導全面從嚴治黨,重點檢查被巡視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是否認真學習、遵守、貫徹、維護黨章,嚴格按黨章規定辦事;是否堅持理想信念宗旨,牢固樹立“三個自信”;是否用實際行動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中央歷次全會精神,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確保中央政令暢通、維護黨的集中統一;是否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始終把加強黨的建設擺在突出位置,發揮黨的領導核心作用。

  ——把“兩個責任”落實情況作為監督的重要內容,著力發現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空化、黨的觀念淡化、黨的紀律軟化、“兩個責任”虛化等問題。

  ——更加注重用黨紀戒尺衡量被巡視黨組織和黨員幹部,緊扣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著力發現腐敗、“四風”、紀律、選人用人問題。充分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落實抓早抓小。

  推動改革 促進發展

  2015年,中央巡視組在發現問題上敢於較真、敢於碰硬,累計談話1.5萬餘人次,受理各類信訪12萬餘件次,發現了反映領導幹部問題線索3000余件、“四風”突出問題400余件,督促查處450余名非中管幹部違紀違法問題。

  巡視是發現問題,整改是解決問題。一年來,中央巡視機構共向83個單位反饋了750余個問題,提出整改意見650余條。注重結合巡視前、中、後三個時期的不同特點,督促被巡視黨組織“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

  巡視對發現的共性問題,透過現象看本質,查根源、挖病灶、找病根,提出標本兼治的對策建議,促進完善體制機制。一年來,中央巡視機構向國務院有關領導同志和國資委通報巡視情況10次,向黨中央、國務院和有關部門提交專題報告52份,提出關於國企改革的意見建議159條,系統梳理22份專題報告為改革提供參考。

  與此同時,各省區市巡視組發現廳級幹部問題線索3991件,處級幹部問題線索14760件,立案查處廳級幹部265名、處級幹部1386名;53家中央單位巡視組發現領導幹部問題線索2125件,涉及局、處級幹部1519名。

國際在線官方微信

國際在線趣新聞

返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