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近2500名紀檢幹部被處分 有人43天斂財逾千萬

2016-02-01 08:55:06|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編輯:鄧晨曦

  原標題:去年近2500名紀檢幹部被處分 有人43天斂財逾千萬

  2015年12月,福建省能源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委員、紀委原書記江國河因嚴重違紀問題被立案審查。紀檢幹部違紀被查處,江國河並非首例。十八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工作報告數據顯示,僅2015年中央紀委機關就查處違紀紀檢監察幹部7人,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處分2479人。

  嚴查“自家人”,對自己人“零容忍”,看似不近人情,其實是在從嚴要求中體現了對紀檢幹部的真心關愛。這不僅是對紀檢監察事業的擔當和對人民的負責,更是對“反腐無禁區”的生動詮釋。

  紀委不是凈土,紀檢幹部沒有天然免疫力

  2015年4月,廣東省紀委原副書記鐘世堅接受組織調查;9月,北京市懷柔區紀委原書記周燕因公款旅遊被撤職;12月,山西省委巡視組原組長劉向東嚴重違紀被“雙開”、安徽省委巡視組原副組長方克友涉嫌嚴重違紀被調查。

  ……

  “打虎者”被打,一方面顯示了紀檢監察系統的自我凈化能力,另一方面也説明紀委不是凈土,紀檢幹部也沒有天生的免疫力。黨員幹部存在的問題,紀檢監察隊伍同樣存在。

  “有的紀檢幹部頂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反審查紀律和保密紀律,跑風漏氣甚至以案謀私。”在2015年9月的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工作座談會上,王岐山一針見血地指出當前紀檢監察隊伍存在的突出問題。梳理中央紀委網站通報的52起(含省級紀委報送)紀檢監察幹部違紀違法案件,不難發現這些表述非常具有現實針對性。

  把黨的宗旨意識拋于腦後,理想信念發生動搖,出現嚴重“四風”問題的案件有之;黨規黨紀觀念淡漠,貪念腐蝕了靈魂,將手中的權力當做中飽私囊工具的案件有之;怕得罪人、丟選票、傷和氣,對腐敗現象視而不見,當“好好先生”,失職瀆職的案件亦有之。

  執紀者違紀,猶如監守自盜。雖然違紀違法的紀檢幹部只是極少數,但“害群之馬”的危害卻不容忽視。

  被媒體譽為“瘋狂80後,43天斂財1000多萬”的廣東省梅州市紀委原正科級紀檢員吳漢林,利用查辦案件非法斂財高達1000多萬元,令人觸目驚心。

  “吃了、拿了人家東西(受賄),對案件就會有所放鬆,就會出現不公正的問題。”中央黨校教授張希賢表示,相較于普通幹部“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式的腐敗,紀檢幹部的腐敗更具隱蔽性和嚴重危害性。

  普通幹部腐敗,可能只是個人腐敗。紀檢幹部腐敗,則容易牽連或放任其他人腐敗,特別是對那些將他拉向腐敗深淵的人,更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放過一兩個違紀分子已屬錯誤,其造成的連鎖反應和影響更為惡劣,監督責任落實不力,無疑會對一個地方、一個部門的政治生態造成長期性破壞,需要花費更大的精力來恢復。

  “打虎者”淪為被打對象,緣于監督乏力和心理失衡

  本是打虎的武松,緣何因為自身不潔而成為“被打者”?

  “説到底,還是特權思想在作怪。”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自治區紀委書記張力表示,一些紀檢幹部總以為自己是監督者,無需別人監督,也沒有人監督。就是因為有了這種思想,才知紀不守紀,執紀卻違紀,由黨紀的執行者淪為被懲戒的對象。

  特權思想的産生,往往與監督乏力緊密相連。

  據北京科技大學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宋偉觀察,少數紀檢幹部尤其是紀委書記總有一種優越感,還有一種監督的“手電筒只照別人不照自己”的誤區,即認為,自己是監督他人的,不該受監督,也沒人敢監督。如此一來,自身存在的小問題,如果監督到位本可以提前解決,但監督的缺失卻致使越變越大。

  專家表示,由於紀檢監察工作的專業性和特殊性,除了同級黨委和上級紀委外,公眾難以實施有效的監督。

  在全面從嚴治黨背景下,一些黨委班子成員認為如果對紀檢監察幹部監督過多,會容易被誤解為對紀委書記工作甚至是紀檢監察工作不支持,因此不敢錙銖必較。而在一些地方,上級紀委又往往不能全面地掌握下級紀委工作開展情況和存在的問題,導致出現信息不對稱的情形,也不利於發揮更大的監督作用。

  心理失衡,也是紀檢幹部違紀違法行為的一大誘因。

  江蘇省徐州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陳志揚表示,與其他部門和行業的工作相比較,紀檢監察幹部在紀律審查、監督執紀問責過程中,不僅要承受巨大的心理壓力,而且工作起來加班加點、廢寢忘食更是常有的事。對此,有些紀檢監察幹部不能正確理解和對待,比待遇不如他人,提拔也輪不到自己,於是認為組織虧欠了自己太多,“吃點、喝點、拿點”也算是對自己的補償。心理一失衡,也往往意味著種下了違紀的種子。

  紮緊嚴防“燈下黑”的籬笆

  “我們這支隊伍自身要是偏出一寸,紀檢監察事業就可能偏出一丈。”面對紀檢監察隊伍存在的突出問題,王岐山多次強調,“嚴管就是厚愛,信任不能代替監督,要用嚴明的紀律管住自己,建設一支忠誠乾淨擔當的紀檢監察幹部隊伍”。

  事實上,從加強紀律審查全過程管理,到開展清退會員卡活動;從對紀檢監察幹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件點名道姓公開曝光,到設立紀檢監察幹部監督機構;從對紀檢監察幹部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情況摸底排查,到對自建培訓中心存在的問題自查自糾……紀檢監察機關嚴管“自家人”的行動從未停歇。

  在十八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上,王岐山再次就建設忠誠乾淨擔當的紀檢監察隊伍提出了更高要求。紀律檢查機關要嚴字當頭,強化自我監督,加強黨內監督,接受社會監督。對執紀違紀、以案謀私的亂作為,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不作為、不善為的,要批評教育、組織調整,造成嚴重後果的要給予紀律處分。

  在中央紀委要求與壓力傳導下,地方紀委也頻頻發力。廣東省紀委成立內務監督委員會對紀檢監察系統實施全方位監督,15名內務監督委員會委員中,9人來自紀檢監察系統外。四川省成都市對紀委書記、副書記同一單位同一職位連續工作滿5年的實施交流任職,同一職位工作滿10年必須交流,每年紀檢幹部向系統外交流比例不低於5%……這些舉措對於推動紀檢監察隊伍建設無疑有著積極的作用。

  在宋偉看來,從中央領導的一貫要求和十八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傳遞出的信號看,“正人先正己”的力度將持續加大,防止“燈下黑”的籬笆將越扎越緊,某些依舊故我的紀檢監察幹部應該趁早“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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