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足協落馬官員僅剩1人未獲減刑

2016-02-16 09:25:44|來源:北京青年報|編輯:李邵鵬

  原標題:落馬足協官員 僅剩1人未減刑

  在中國足球反賭掃黑風暴中落馬的原足球管理中心女子部主任、裁判委員會秘書長張建強,2012年2月因受賄罪被遼寧鐵嶺中級人民法院判刑12年。北京青年報記者昨天獲悉,因為在服刑期間表現良好,獲得表揚6次,近日北京二中院裁定為其減刑1年。這是入獄後張建強第二次獲得減刑,此前法院在2014年2月裁定對其減去有期徒刑10個月。北青報記者查詢發現,目前仍在服刑的足協官員中,除原中國國家男子足球隊領隊蔚少輝外,已經全部獲得減刑。

  受賄270余萬獲刑12年

  張建強1992年進入中國足協工作,長期從事中國女足青少年及國字號管理工作,曾擔任中國足球協會裁判委員會秘書長,以及亞足聯裁判委員會委員,後來升任亞足聯裁判委員會副主席,2000年任足管中心女子部主任。

  根據檢方指控,1997年4月至2009年10月,張建強在擔任國家體育運動委員會足球管理中心業餘部副主任、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綜合部副主任、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女子足球管理部主任期間,利用管理裁判、女足工作等職務便利,為有關單位在裁判的選派和執裁比賽中得到關照等事項謀取利益,先後24次收受陜西國力足球俱樂部等8個足球俱樂部和2個省市足球運動管理中心人民幣共計238萬元。

  張建強又在2003年11月與足球裁判陸俊(已刑滿出獄)同謀,在執裁比賽中對一家足球俱樂部給予關照,收受該俱樂部人民幣70萬元與陸俊平分。案發後,張建強上繳贓款260.95萬元。

  2012年2月,遼寧鐵嶺中院一審判處張建強有期徒刑12年,處個人罰金25萬。在落馬的足協官員中,張建強12年的刑期是最長的。

  獲得6次表揚減刑1年

  獲刑後,張建強進入司法部燕城監獄服刑。此次減刑是張建強第二次獲得減刑,2014年2月,法院經審理對其減去有期徒刑10個月,並處沒收個人財産人民幣25萬元不變。

  司法部燕城監獄提出,張建強在服刑期間,認罪悔罪,遵守監規紀律,積極參加思想、文化、技術學習和勞動,考核期間共獲表揚6次,確有悔改表現,建議減刑。報送本院審理。法院于2016年1月5日立案並進行了公示,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了審理。

  北京二中院經審理查明,張建強在刑罰執行期間,能認罪悔罪,認真遵守法律法規及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思想、文化、技術學習,按時完成勞動任務。2014年2月、6月、10月、2015年3月、7月,張建強共獲表揚5次,2014年4月獲單項表揚1次。法院認為,張建強在刑罰執行期間確有悔改表現,符合法定減刑條件,可予減刑。最終,二中院裁定張建強減去有期徒刑1年,減刑後應執行的刑期自2010年1月22日起至2020年3月21日止。

  目前僅蔚少輝未減刑

  2009年8月25日,公安部“反賭掃黑”專案組成立,震驚中國足壇的反賭掃黑風暴拉開了序幕。在此次反賭掃黑風暴中,中國足協多名官員獲刑。

  其中,原中國足協副主席南勇、原中國足協副主席謝亞龍、原中國足協副主席楊一民均獲刑10年半,原足球管理中心女子部主任張建強獲刑12年,原中國男足領隊蔚少輝獲刑10年半,原中國足協裁委會主任李冬生獲刑9年,原中國足協官員范廣鳴獲刑3年半。

  北青報記者查詢公開資料發現,在獲刑的足協官員中,范廣鳴2013年2月已經刑滿出獄。目前尚在服刑的足協官員中,除蔚少輝外,其他人均已經獲得減刑。其中,南勇獄中獲得7次表揚減刑1年,謝亞龍獲6次表揚減刑1年,李冬生因在獄中表現良好減刑1年。楊一民因在服刑期間表現良好,已經兩次獲得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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