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駐華大使走私豪車入境 逃稅千萬獲刑5年

2016-02-17 02:53:09|來源:北京晨報|編輯:楊玉國

  利用其擔任駐華大使館外交官的便利條件,假借他國駐華大使館專員自用車的名義,將從阿拉伯聯合酋長國訂購的路虎汽車走私入境,指使他人向海關進行虛 假申報和辦理使館車牌,逃避海關監管。北京晨報記者昨天獲悉,法院一審以走私普通貨物罪,判處巴勒斯坦國男子穆罕默德·拉馬丹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附加驅逐出境。

  被指逃稅千萬

  當庭予以否認

  根據檢方指控,被告人穆罕默德·拉馬丹于 2007年至2012年間,利用其擔任巴勒斯坦國駐華大使館外交官的便利條件,假借多國駐華使館和其他外交人員的名義進口轎車,並向海關進行虛假申報,逃 避海關監管,先後共走私轎車12輛。經海關關稅計核部門核定,被告人偷逃海關稅款人民幣1243.9萬餘元。檢方認為,被告人無視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逃 避海關監管,偷逃應繳稅款,且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以走私普通貨物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被告人對檢方指控的罪名予以否認,辯稱指控 的12輛走私使館車中,其中4輛車不是其居間銷售,自己只是介紹他人與相關使館人員認識,對這4輛車的進口及在中國境內的銷售均不知情,故只應承擔部分責 任。而其餘8輛使館車,他也只是作為中間人,介紹使館人員與中國境內買車人認識,而不是假借相關使館、外交人員的名義進口使館車在中國境內銷售,因此沒有 走私汽車的犯罪故意。

  已被解除職務

  不享外交特權

  買車人韓某作證稱,2010年他想買一輛路虎車, 通過他人聯繫到劉某,對方稱認識被告人穆罕默德·拉馬丹,可以通過他弄到使館牌照路虎車,共220萬還包括牌子、手續費用。因為在4S店需要264萬元, 韓某覺得合適,就讓對方幫忙。2011年春,韓某將現金交給劉某,當晚就提到車。此後在2011年下半年到2012年年初,劉某又幫他辦了一個使館的身份 證明,以便遇到查車時出示。韓某説自己沒多想車為何價格便宜,車在車管所備了案,手續也合法,劉某也未提過使館車可以免稅一事,只説三年後保證車能過戶。

  證人張某作證稱,2006年到2014年,被告人曾多次委託其所在的中國外運北京公司北京外運物流中心,將從國外進口的汽車由天津港轉關運輸到北京,以 使館的名義從國外進口汽車,在北京海關進口報關。大概每年有三四輛汽車,型號為奔馳、寶馬、路虎等。2014年9月12日,穆罕默德·拉馬丹被北京海關緝 私局執行逮捕。

  此前,巴方就已解除了被告人的一等秘書職務,表示其不享有外交特權與豁免,我國執法部門可視為普通外國人依法予以處理。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規,逃避海關監管,走私普通貨物,偷逃應繳稅款,其行為已構成走私普通貨物罪,偷逃海關稅款共計人民幣 94萬餘元。檢方指控被告人假借乍得共和國駐華大使館專員自用車的名義,走私路虎攬勝汽車一輛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但其餘指控均 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依法不能認定。故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附加驅逐出境。

  北京晨報記者 黃曉宇

國際在線官方微信

國際在線趣新聞

返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