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和平區原常務副區長石季壯因違紀被開除黨籍
國際在線報道:據天津市紀委消息:日前,經中共天津市委批准,中共天津市紀委對和平區原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石季壯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石季壯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嚴重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消費卡等,利用職務上的影響為其子操辦婚事、借機斂財,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親屬收受他人財物,違規經商辦企業,利用職權為親屬經營活動提供幫助,搞錢色、權色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企業在執照審批、項目規劃、土地競標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現金、銀行卡。其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問題涉嫌犯罪。
石季壯身為黨員領導幹部,本應牢記黨的宗旨,嚴格遵守黨的紀律,保持清正廉潔,但其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共天津市紀委審議並報中共天津市委批准,決定給予石季壯開除黨籍處分;由天津市監察局報請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依紀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天津市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