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投資運營制度明確 養老金吃上“定心丸”

2016-02-18 10:48:06|來源:國際在線專稿|編輯:趙妍

  國際在線報道:經過長達3年半的立法程式,備受關注的全國社保基金投資運營制度已經明確。在二月初舉行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條例(草案)》獲得通過。這意味著,1.5萬億元社保基金的資産管理將真正實現有法可依。

  這個文件對全國社保基金的籌資、管理以及使用都做了明確的規定,進一步規範了基金的運行,從而保障基金的安全。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會上強調,全國社保基金現在穩定運行,將來就是“壓艙石”,保證公眾對未來有一個良好的預期。他還強調:“條例出來,基金該幹什麼幹什麼,越雷池一步都不行!”

  2012年8月,根據《社會保險法》的有關規定,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財政部、人社部起草了《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條例(草案送審稿)》,報請國務院審議。2014年11月底,國務院法制辦就下發了條例的徵求意見稿,開啟了社保基金管理的立法之路。那麼,這一次《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條例(草案)》獲得通過,有什麼樣的重要意義?中國勞動學會副會長蘇海南日前接受中央臺經濟之聲採訪。   

  蘇海南表示,《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條例(草案)》出臺大的背景是,中國的老齡化社會已經提前到來,目前養老保險等基金的收支壓力很大,面臨的缺口也比較大。此外,中國社會保障基金從建立到今天已經有10多年的時間了,有很多的經驗需要總結。

  據介紹,中國全國社保基金2000年建立初期是200億,後來隨著資金的逐步補充和投資運營的保值增值,現在是將近1.5萬億。每年保值增值率接近8%,總的狀況應該是不錯的。

  關於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用途、對一般老百姓的意義,蘇海南表示,當養老保險基金入不敷出時,它是一種用來補充和調劑的戰略儲備,它和養老保險基金有三個區別和一個共同點。首先,它們的來源不同,養老保險基金是企業、個人繳費,而這是財政撥款;第二,它們使用的時間不一樣,養老保險基金是即收即支,但社會保障基金是當養老保險基金不夠時再對其進行補充;第三,二者具體的使用也不完全一樣,養老保險基金是直接劃到個人的賬戶中去,而社會保障基金是先劃撥給養老保險基金,然後由養老保險基金補充到個人;共一個同點是,它們的目的是一樣的,都是為更好保證勞動者老有所養。

  蘇海南認為,社保基金條例的出臺確實能給養老金入市吃上一顆“定心丸”。它未來在中國養老保障體系建設中,還將會發揮很大的作用。首先,社保基金的資金來源渠道會更寬,同時也會使得全國的社會保障體系更加健全,運行更加規範,為中國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社保基金的供給提供強力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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