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鎮政府發函為嫌犯求情 涉事書記被通報批評

2016-02-02 19:32:16|來源:央廣網|編輯:靳松

  原標題:江西一鎮政府發函為嫌犯求情 涉事書記被通報批評

  央廣網南京2月2日消息(記者 王逸群)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近日,一張鎮政府發給法院的“求情函”引發了網友關注。2014年11月21號,江西省進賢縣文港鎮毛筆個體戶徐某等人,故意毀壞北京市樹人文化事業有限責任公司財物(以下簡稱樹人公司)。隨後警方將徐某刑事拘留,幾日後取保候審。昨天上午,該案在進賢縣法院開庭審理。在開庭前,這張帶著文港鎮人民政府公章的函件被送到了進賢縣法院,請求法院對徐某從輕處罰。

  據了解,在昨天的法院庭審中,徐某當庭認罪致歉。法院未當庭宣判。而對於這張“求情函”,記者從進賢縣委宣傳部獲悉,縣政法委對此事已進行了調查,將依照相關規定予以通報處理。那麼,為什麼文港鎮政府要對法院發送“求情函”呢?當時鎮政府的負責人又是如何回應的?

  晁興華,2014年6月出任文港鎮黨委書記一職,現已調任。這份鎮政府發給法院的“求情函”,就是在他的授意下蓋的章。該函件中稱“11·22案件引起文港製筆行業及社會廣泛關注,為了維護行業穩定,進一步做好社會穩定工作,特請縣法院對徐某從輕處罰。

  晁興華回憶稱,他在任職期間,就已經蓋了章,讓毛筆協會的人把函件交給了家屬。沒有第一時間給法院,大概判決前半個月交給法院。“責任是我的。當時情況比較複雜,也是為了維穩。”

  什麼樣的一個案件,竟然需要鎮政府發函為被告求情?這起案件又為何會影響行業穩定?

  公開資料顯示,進賢縣文港鎮是聞名遐邇的毛筆之鄉,被譽為“華夏筆都”。文港的毛筆産銷量佔全國份額的80%。當地有很多個體戶以組裝銷售毛筆為生。然而,樹人公司來到當地以後,其生産加工和採購的模式,對當地以徐某為代表的毛筆組裝個體戶,帶來了很大衝擊。

  時任文港鎮黨委書記的晁興華回憶了當時的情況。“公司採取“公司+農戶”的方式,大量收購。當時有5個群體,一個是做筆頭的,一個是提供毛筆頭原材料的,一個是做筆桿的,還有組裝的和經營的。當時,公司大量收購筆頭,造成筆頭價格陡漲,導致個體戶購買不到筆尖,因此,對組裝個體戶的衝擊非常大。

  而樹人公司劉姓負責人表示,公司來當地開展業務之前,毛筆頭價格相對較低,他們公司的收購提高了原材料價格,引發了和毛筆組裝個體戶的矛盾。

  樹人公司負責人介紹稱,樹人公司買筆頭,需求量大。賣筆頭的是單獨一夥人,公司給他們創造了很多利潤,他們都很擁護公司。個體戶做成品毛筆的,是姓徐的那些人,他們把筆頭筆桿買過來,自己組裝一下到市場上買。和樹人公司有利益衝突的就是這夥人。

  矛盾最終引發衝突。據檢察院透露,2014年11月22號,約兩百名文港鎮毛筆個體戶以樹人公司壟斷毛筆製作原材料為由,到公司內討要説法。此間,雙方發生衝突,被告人徐某等人進入辦公樓,並損壞攝像機等財物。

  晁興華書記告訴記者,公司除了和以上個體戶有矛盾,和公司自己簽訂合同的組裝工人,也有矛盾。晁興華稱為了“維護社會和行業的穩定”,他才授權向法院發了一個“請求函”。

  在晁興華看來,即便把他們刑拘了,到了法院判決時,他們也會群情激奮。很多組裝工人有意見,提出協會一定要出面幫助他們聯名求情。“我説可以,就寫一個請求函,沒有命令的口氣。主要是考慮到行業的發展和社會的穩定。”

  對於自己干預司法公正的行為,晁興華也承認的確是做錯了。

  晁興華説,自己是脫不了干系的,而且要承擔主要責任。“對我和所有基層幹部都是一個提醒,不管出發點是什麼,都不能這樣幹。”

  南昌市進賢縣人民法院表示,對徐某故意毀壞財物一案,法院將不受任何干擾,依法公正進行審理。而縣委宣傳部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縣政法委已經對“發函”事件進行了調查,將依照相關規定予以通報處理,詳細處理意見將儘快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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