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價魚"調查組受訪答10問題
關於“天價魚”事件的幾個關注焦點,央視記者在今天淩晨獨家專訪了調查組的負責人,哈爾濱市松北區副區長丁偉。
焦點1:魚本身是否缺斤少兩?陳先生説是“十斤四兩”,飯店説是“十四斤四兩”,哪個準確?
丁偉:經過調查取證、核實,認定魚重是十四點四斤。
焦點2:確認單上的“陳”字簽名是服務員按照消費者授意代簽,還是後來偷偷簽上的?
丁偉:字不是陳先生本人所簽,應該是服務員簽的,但是否為陳先生同意讓服務員代簽,暫時無法掌握。
焦點3:雙方發生肢體衝突,是誰先動的手?
丁偉:通過調取錄影和現場核實,確認雙方發生了互相推搡的過程。先動手的是一名姓邵的人,既不是消費者一方,也不是飯店一方,而是與陳先生等人同時在飯店吃飯的人。
焦點4:陳先生稱,在警察到達現場之後,飯店人員還打了他的頭,是否可以確定?
丁偉:錄影顯示,飯店老闆馬某打了陳先生頭部一下,有這麼一個現場影像。
焦點5:鰉魚標價398元/斤是否存在價格欺詐?進貨單標價190元/斤是真的嗎?
丁偉:通過調查飯店的進貨渠道,了解到魚的進貨價大概是30元/斤,此前飯店出具的價格190元/斤的進貨單是偽造的。
焦點6:鰉魚是野生的嗎?飯店還有哪些涉嫌違規的地方?
丁偉:通過核對飯店的營業執照,發現其註冊名稱是“北岸漁村”,在經營過程中加了“野生”兩個字,與當初登記註冊的證照不符,具有欺詐行為。同時,飯店的餐飲許可證期限到2016年2月4日,已經過期了。而進貨價30元/斤的鰉魚賣到數百元一斤,價格應該説有點虛高。此外,上海等地遊客反映的“被宰”情況仍在核查中,等結果出來之後將參照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焦點7:是否存在導遊、計程車司機把遊客騙過來從飯店拿回扣的情況?
丁偉:通過調查和對飯店經營者的取證,發現該飯店曾經存在過對導遊進行回扣的行為,但是,陳先生此行沒有發現這種現象。
焦點8:警察在現場執行公務時是否有抽煙等不規範的情況?會問責嗎?
丁偉:警察在調解過程中,沒形成調解協議書,同時在出警過程中有語言不規範和抽煙的行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警察管理條例》內部條例,屬於不規範執法,相應承擔一部分責任。
焦點9:本月13日陳先生在網上曝出“被宰”情況後,調查組于15日就得出了“沒有違法”的初步結論,調查結果有地方保護色彩,是工作不完善、能力不足嗎?應該怎麼理解?
丁偉:問題是這樣,因為在2月9日,陳先生到哈爾濱市松北北岸野生漁村就餐之後與店家發生爭執之後,13日發了一篇微博,14日是我們工作的第一天,在接到微博舉報之後,我們抽調了一些專職人員來核實該問題,針對網友的熱議,應該説,這項工作我們開展得比較及時,但是由於陳先生給我們留下的三種聯絡方式,兩個手機、一個微信,都聯繫不上,在這種情況下進行了單方取證,形成了一個初步的調查報告,當時是為了積極回應社會媒體關注,就對外發佈了。 這個應該是工作中,我們存在一些失誤。
焦點10:對於調查組的失誤會有相應的問責辦法嗎?
丁偉:有,針對一些工作人員在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失誤情況,松北區委、區政府已對負有相關責任的松北區市場管理局、松北區城管局和公安分局部分人員進行行政問責。此外,這次事件引起我們的高度反思,我們舉一反三,在今後加強市場的依法依規監管,營造好的氛圍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而在一些環節上我們缺少一些監管的制度,需要提升管理人員的素質,加強政府的監管,同時我們也歡迎社會各界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