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常務會議解讀:共同守護農村留守兒童的明天

2016-02-03 17:11:22|來源:國際在線專稿|編輯:趙妍

  國際在線報道:據新華社消息,國務院常務會議27日部署全面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專家認為,家庭、政府、社會應共同盡到關愛保護農村留守兒童的責任,避免留守兒童的悲劇再次發生。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主任佟麗華表示,據不完全統計,全國約有6000萬名留守兒童,留守兒童問題成為中國兒童保護的突出問題。他們在感情上缺少關心愛護,成長過程中缺乏來自家庭的教育和引導,這使得孩子成長的過程中容易沾染不良行為,甚至走上違法犯罪道路。

  “關愛保護留守兒童不僅是孩子的權益保障,也是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的問題,應該引起國家層面高度關注。”佟麗華説,國務院常務會議對此進行部署,對推進留守兒童的權益保障工作具有重要意義。

  會議認為,加強關愛保護,使數千萬農村留守兒童安全健康成長,是家庭和政府、社會的共同責任。會議要求,必須依法強化家庭監護主體責任,落實基層政府、村(居)委會和學校等的安全管理、監督、教育等職責,支持社工、慈善組織等社會力量參與,完善關愛服務體系。

  “不論什麼情況,父母既然生育孩子,就要承擔撫養、教育、管理的責任。這是必須明確的。”佟麗華認為,撫養教育孩子不僅是家庭的責任,應是家庭和政府的共同責任。當家庭因主觀因素或客觀因素無能力承擔的時候,政府應該承擔起相應責任。

  佟麗華説,政府應建立發現機制,不能等孩子出了問題才發現,這樣就無法避免畢節留守兒童案類似悲劇的發生。比如村委會等基層政府,只要充分發揮作用就能夠發現問題。

  “基層政府要建立農村家庭和兒童服務體系。”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少年兒童研究所所長童小軍指出,要建立兒童之家等工作陣地,還應建立專業的社工隊伍去做具體工作。目前,我們的社工培養水準不高,且社工主要集中在大城市,因此,應重點培養一支農村社工隊伍。

  佟麗華也認為,解決中國留守兒童問題,必須培養專業力量,建立有法律、心理、社工背景的專業化隊伍,可以通過政府購買來支持和引導社會組織開展類似工作。另外,對於故意不承擔養育責任及虐待孩子的父母,政府還應建立干預機制,追究違法者法律責任。“父母沒有法外特權可以侵害孩子合法權益。當父母嚴重侵害孩子權益,政府和司法機關必須追究責任,這樣才能督促父母履行自己法定的監護職責。”他説,專業化的服務和追究違法者法律責任這兩點缺一不可。

  會議提出,建立強制報告、干預、幫扶等機制,打擊侵害留守兒童的各種違法行為。加大寄宿制學校等建設。通過推進農民工市民化、引導扶持返鄉創業就業等措施,從源頭上減少留守兒童。

  專家指出,留守兒童的背後大多是農民外出務工,農民工在縣域附近尋找就業機會困難,不得不到城市務工。佟麗華建議,從短期看,農民工流入地政府要加大對流動人員子女的關心愛護;從長遠看,應發展縣域經濟,讓農民工找到就近就業的機會,這是治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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