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車主出事故乘客受傷 保險公司拒賠

2016-03-01 11:26:33|來源:南京日報|編輯:李邵鵬

  原標題:滴滴快車出事故乘客受傷 保險公司拒賠

  一輛私家車為避讓另一輛車撞了花壇,車上一名女大學生脖子扭傷。這本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然而,就因為這是一輛滴滴快車,遭到了保險公司的拒賠,女大學生無奈撥打12345求助。

  不久前的一天淩晨2點,女大學生李某從江寧區碧水灣小區出來,坐上了陳某的私家車。陳某是一名滴滴車主,平時靠開滴滴快車賺點錢。

  車沒走多遠,為了避讓另一輛疾速而來的轎車,陳某猛打了一把方向,結果車輛失控,撞上了路邊花壇,車頭撞了個癟塘。李某經歷巨大撞擊後覺得脖子一陣疼痛,醫生診斷為頸椎損傷。

  陳某報了保險。一般來説,作為單方事故,保險公司不僅應承擔陳某的修車費用,還要擔負李某的醫藥費。但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前來了解情況時,李某坦言自己和陳某是滴滴乘客與車主的關係。

  保險公司一聽,立刻表示:“這是坐滴滴快車出的事情,我們不賠。”陳某一聽急了,趕忙追問:“我保費按時繳納,也沒有酒駕,為什麼不賠?”保險公司工作人員解釋,因為出事時,這輛車處於營運狀態,而私家車保的都是非營運險,因此拒賠。

  李某醫藥費花了不少錢,她提出要2000元的賠償,而陳某表示,保險公司不賠的話,所有費用他都得自己承擔,他也沒這麼多錢,只能出300元。雙方談不攏,李某撥打12345求助。

  江寧交警大隊東山中隊民警接到12345轉來的求助電話後,也很頭痛:保險公司拒賠理由充分;李某還在念大學,確實經濟不充裕,司機陳某家境也很一般;更重要的是,交警只能調解,並沒有什麼強制權力。

  交警只好把雙方當事人請到中隊來調解,雙方談了5次才達成協定,陳某賠償李某700元醫藥費。

  隨著滴滴順風車、專車、快車的增多,滴滴車事故與日俱增,理賠難的矛盾日益凸顯。

  據了解,滴滴車發生事故後,相關多方常常就理賠問題爭執不休。滴滴公司認為自己只是個約車平臺,不願意承擔賠償責任;保險公司認為,絕大多數滴滴快車、滴滴順風車和滴滴專車使用的都是私家車,當初投保時,車主是以非營運車輛的名義購買的保險,但車輛一旦成為滴滴車,性質就成了營運車輛,兩類車光保費就相差50%甚至100%,所以保險公司有權拒賠。

  對此,東南大學法學院副教授顧大松認為,滴滴公司雖然是個網絡約車平臺,但車主發生交通事故,公司也應承擔相應責任;至於保險公司,則需要先明確“營運”的含義,如果是快車或專車等專做載客生意的車輛,有可能定性為“營運”,但順風車是出於合理分攤成本的角度存在,是否為“營運”還有待商榷。

  目前的現狀是,滴滴車發生事故,損失往往要車主或乘客承擔。交警提醒,滴滴車主駕駛時,一定要小心慢行;乘客在選擇滴滴車之前,也要考慮到事故責任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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