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阿根廷水警擊沉中國漁船是過度使用武力

2016-03-16 15:34:07|來源:環球網|編輯:谷士欣

  原標題:專家:阿根廷水警擊沉中國漁船是過度使用武力

  【環球時報綜合報道】在阿根廷水警擊沉中國遠洋捕撈漁船“魯煙遠漁010號”一事中,阿根廷警方或存在過度執法和過度使用武力的問題,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海洋法治研究中心副研究員劉丹在接受《環球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無論是否是在自己的專屬經濟區,作為執法人員和船隻,對漁民的所謂“追捕”應是以追趕和驅逐為目的,而絕非以擊沉為目的,對此《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也有相關規定。

  劉丹對《環球時報》記者表示,阿根廷方面的表現顯示出,阿警方很可能是以“擊沉”作為目的的,而事實上他們也確實造成了這樣的嚴重後果,並威脅到了相關船員的人身安全。阿根廷方面的解釋稱他們在採取武力之前採取了種種警示行為,但這一解釋值得再仔細推敲。“在無線電喊話過後,阿方是否真的用盡一切可能的示警手段?而即使涉事漁船仍不理會,把他們驅逐出去也就可以了,完全不需要擊沉。”

  劉丹同時指出,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阿根廷水警擊沉我國漁船時是在“向船體射擊”。根據目前國際上通行的執法操作守則,即使要使用武力,也絕不能向船體深水線附近進行射擊。因為船艙中可能有人,向船體深水線射擊很可能造成人員傷亡,所以這在絕大多數國家海上警衛隊的執法過程中都是絕對禁止的行為。

  “接下來建議外交部可以行使領事保護權,對漁民提供法律援助。而對於阿根廷方面,我們還需向他們強調,被逮捕的中國船員如果可以出具相應擔保書,有關方面應迅速予以釋放,絕不能久扣不放。這一點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中也有明確規定”,劉丹説。

  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海洋法治研究中心副研究員劉丹對《環球時報》表示,由於近海魚類資源非常有限,中國發展遠洋捕撈已成為大趨勢,但隨之而來的一個問題就是如何保障漁民的權利。我國遠洋捕撈人員在海外曾多次遭遇人身和財産威脅,在越南、俄羅斯、印尼等都發生過多次,甚至不乏出現對方武力執法和我方人員傷亡的情況。對此,有關方面未來可以考慮扶持對遠洋捕撈船隻的保險業務,加強對從業人員的教育引導,既規範中國漁民的捕撈行為,也可保障其合法權利。(記者白雲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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