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無法證明自己是自己 派出所:沒義務出證明

2016-03-22 17:09:00|來源:鄭州晚報|編輯:李邵鵬

  女子無法證明自己是自己 派出所:沒義務出證明

  銀行説村委會開出的證明不管用

  原標題:這個人跑了幾個月沒有證明自己就是自己

  為了能證明自己就是自己,取回存在銀行的錢,閆女士前後從鄭州到滑縣折騰了4趟,也沒有證明到自己的身份。日前,鄭州的閆女士向記者反映了自己的遭遇。

  閆女士説,她原來戶籍地在滑縣上官鎮閆柳裏村,2003年11月11日遷入鄭州市中原區,由轄區的五里堡派出所辦理戶口登記。未遷入前其身份證是4105267610582,遷入後的新身份證是410526197607105861。閆女士在中國工商銀行鄭州分行緯四路分理處存了13000元,使用的是2001年老身份證辦的銀行卡。2015年底她去銀行取款時,輸錯了3次密碼,銀行卡被鎖死了,後來雖然想起了密碼。但銀行工作人員告訴她,想取款必須提供開戶時的身份證。

  閆女士告訴記者,她的老身份證在戶口遷入鄭州時已經被收回了,根據銀行的要求,她到五里堡派出所開證明,對方告訴她,必須到原籍開證明,證明兩個身份證是同一個人,閆女士只好趕回老家滑縣,而上官鎮派出所告訴她,這類證明派出所不再提供,讓她去找原籍村委會開證明。閆女士拿著村委會的證明到銀行,被告之村委會的證明不管用,必須是派出所的證明。

  證明不了自己就是自己,卡裏的錢目前取不出來

  前不久閆女士再次來到滑縣上官鎮派出所,戶籍民警帶理不理的讓她到“登記處”,登記處工作人員指指墻告訴她,“你自己看看墻上咋寫的。”閆女士對戶籍警的態度很不滿,就稱自己不認識字,不知道墻上寫的啥。值班戶籍民警不耐煩地告訴她,他們派出所沒有義務出證明。

  閆女士氣憤地説,為了證明自己就是自己,她這幾個月鄭州、滑縣前後往返4趟,都沒有搞到派出所的證明,難道就無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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