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再次發佈環保行政十大案例 促全社會提高環保意識
國際在線報道(記者 吳倩):最高人民法院3月30日發佈第二批環境保護行政案件十大案例。其中,既有工程品質驗收、環境信息公開等行政履責糾紛,也有因行政機關不作為、拖延履責引發的訴訟。最高法行政審判庭賀小榮庭長表示,希望通過這些範例,促進環境執法部門依法履職,提高企業和個人的環保意識,形成政府、企業、公眾、司法共治的環境治理體系。
最高法當天發佈的十起案例涉及多種類型,有高鐵建設、鋼材加工、混凝土生産等産業監管方面的案件,也有噪音、水源、垃圾等與民生息息相關的污染源防治方面的案件。最高法行政審判庭賀小榮庭長介紹説,“這次發佈的環保十大案例,既涉及對老百姓合法經營權、財産權和知情權的司法保護,也涉及對行政機關環境調查、處罰和裁量權的司法監督。一方面反映了人民群眾環保理念的進步和提升,另一方面又明確了人民法院在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的司法理念和裁判規則。”
其中,貴州省錦屏縣人民檢察院訴錦屏縣環境保護局不履行法定職責案是法院首例審結的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案。本案中,縣環保局雖然對違法企業作出多次處理,縣檢察院多次以檢察建議方式督促該局履行監管職責,但環境違法行為仍持續近一年半時間。鋻於此,縣檢察院去年底以縣環保局為被告提起行政公益訴訟。法院審理後判決支持檢察機關訴訟請求,確認環保局怠于履行監管職責的行為違法。
法院判決後,這起環境行政公益訴訟案取得怎樣的實效呢?據最高檢民事行政檢察廳行政檢察處徐全兵處長透露:“目前錦屏縣已經對案件中涉及的鴻發石材等石材企業實施停産整頓。同時,對全縣非煤礦山進行為期三個月的集中整治,對違法違規生産企業從重處罰,從源頭上遏制違法排污和破壞生態現象發生。”
去年7月,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最高檢在北京、內蒙古等13個省(區、市)開展環保領域提起公益訴訟試點工作,地方檢察機關陸續提起此類訴訟。目前,法院受理了12件檢察機關提起的公益訴訟案件,包括本案在內已審結3件。中國政法大學環境資源法研究所王燦發教授認為,這一判決對行政機關是個警示,“這一案件的判決對所有不履行法定職責的行政機關可以起到警示作用,也就是其隨時都可能受到檢察機關的起訴,這對於改善我國環境執法不利的局面將有很大的推動作用。”
據統計,過去兩年全國法院受理環境資源類行政案件超過43000件。2014年底最高法曾發佈第一批環境保護行政案件十大案例,以案釋法,産生了良好的社會反響。最高法行政審判庭賀小榮庭長表示,法院通過審理環境行政案件,對合法的環境行政管理與行政執法行為給予有力的維護和支持,對違法的行政行為予以監督和糾正,發揮了司法在環境治理和生態文明建設中的獨特作用。賀小榮指出,“行政審判在規範環境執法、服務綠色發展方面仍面臨著巨大挑戰,一些環境執法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不同程度地存在執法尺度不嚴、責任擔當不夠,甚至在地方利益、部門利益驅使下盲目決策、履責不力、監督缺失等情形。再次發佈第二批行政案件十大案例,就是為了促進環境司法與環境行政執法的有機銜接,呼喚全社會提高環境保護意識。”